女博士、男教授离职遇阻,九江学院这么回应......

女博士、男教授离职遇阻,九江学院这么回应......

2017年作为高层次人才引进到九江学院,微生物学博士余老师在2018年6月提出辞职,与校方沟通一直没有结果,最终在今年2月21日通过劳动仲裁解除了人事关系。

九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九江学院在裁决生效15日内为余老师办理离职手续,但至今悬而未决。与余老师一样,九江学院的高老师也遇到了同样的烦恼。

4月12日下午,九江学院宣传部官方回应,该校严格依法依规,原则上同意解除高老师、余老师的人事关系,鉴于高老师有违反学校师德师风的情形、余老师有违反学校劳动纪律的情形,所在学院对高老师、余老师的离职手续正在按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办理当中。

女博士离职手续办理未果

2017年9月,刚从名校毕业的微生物博士余老师作为高层次人才引进到九江学院,在该校药学与生命科学学院任教。

余老师说,2018年6月,因为个人原因,她向九江学院提出了辞职申请。“当时作为高层次人才引进九江学院的时候,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协议期限是2017年9月26日至2027年9月26日。”余老师知道自己提前解除这份协议,要承担违约责任。

据余老师介绍,继去年6月第一次提出辞职申请未获受理后,她又于当年7月、12月份第二次、第三次提出辞职申请,均未获批准。在这种情况下,她向九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从余老师出示的仲裁裁决书来看,她提出了两点申请,一是裁决解除她与九江学院之间的人事关系,并及时办理相关离职手续,二是裁决九江学院支付科研奖励政策享有安家费、住房补贴和科研奖励共计5.3万元。

女博士、男教授离职遇阻,九江学院这么回应......

这份裁决书上也显示,九江学院在面对劳动仲裁时辩称,余老师与学校的服务期限为10年,该服务期尚未到期,另外,余老师提出的辞职不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今年2月21日,仲裁结果下来了。九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解除九江学院与余老师的人事关系,九江学院在裁决生效15日内为余老师办理离职相关手续。

“从裁决生效至今已超1个半月,我的离职手续还没办下来。”余老师坦言,根据她与九江学院签订的协议书,在协议期未满向学校主动提出辞职需要支付违约金,这一点她不是不认可,只是希望能尽快办理离职手续。

“之前已经准备再就业了,也有单位接受,可惜我的档案拿不出来,导致现在都找不到一份合适的工作。”余老师称。

教授辞职遇阻裁决了也不顺利

与余老师一样,通过劳动仲裁裁决与九江学院解除人事关系的,还有该校信息学院的高老师,且至今离职手续也没有办下来。

2005年,高老师就来到九江学院担任教师一职,根据服务期合同,合同期限到2010年已满,他在去年10月份向校方提出辞职申请,并未批准,随后向九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今年1月9日,裁决结果显示,解除九江学院与高老师之间的人事关系,并及时办理离职相关手续。可至今高老师也没有顺利办理离职手续,他无奈地说:“本来已经落实了一家新单位,因为档案不能到位,现在已经‘吹’了。”

九江学院在针对高老师提出的劳动仲裁裁决书上辩称,聘用教师合同虽已在2010年到期,但是到期后未提出解除合同,就是默认合同延续。另外,高老师在校期间评为教授专业技术资格,根据《九江学院人事调配有关规定》第五条之规定,申请人在评为教授后,其服务年限至少为八年,而高老师仅仅服务了一年,其尚在服务期内,故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不符合条件。

校方提“纪律处分”双方各有说法

既然九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已裁决九江学院与余老师、高老师解除人事劳动关系,为何两位老师的离职手续迟迟办不下来?

4月11日上午,九江学院党委书记赵伟在接受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对于两位老师通过劳动仲裁裁决解除人事关系,并办理离职手续,明确尊重这一结果,原则上同意调走。只是两位老师自身都有一些问题,对于纪律处分还要进行相关的认定。赵伟说,高老师在学校期间与教职工发生了打架事件,其所在的信息学院正在处理认定,不能因为他要离职就不处理,目前认定结果还没有出来。

赵伟说,针对余老师的处分主要是因为她之前提出外出进修,其供职的药学与生命科学学院也同意后,后来发现她并没有去。同样,九江学院药学与生命科学学院负责人张院长也表示,余老师曾口头提出想外出做科研,但是并没有去,因此安排她的课程也只能找人替上。在张院长看来,余老师的行为会不会被处分,还要视相关规定而定,该学院正在为余老师办理离职手续,他认为并没有什么障碍。

“我当时只是口头说了下想外出进修,而且说进修的时候已经提出辞职申请,学校既然没有书面调派我去外地进行科研的材料,凭什么以这个理由来处分我。”余老师认为,如果要以该理由对其进行纪律处分,她不能认可。而高老师则表示,2018年与教职工争执的事件已经过去大半年了,而且并没有达到斗殴那么严重,不然当时肯定有警方介入,他也同样无法认可在办理离职手续之前,学院要先对他进行纪律处分的说法。

两位老师均表示,大半年前的行为,如今才来谈处分,明显是九江学院在离职办理事宜上刁难他们。

4月12日下午4时许,九江学院回应称,该校人事部门在收到九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高老师、余老师的劳动仲裁裁决书后,校方严格依法依规,原则上同意解除高老师、余老师的人事关系。鉴于高老师有违反学校师德师风的情形、余老师有违反学校劳动纪律的情形,所在学院对高老师、余老师的离职手续正在按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办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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