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礙交警執行職務 依法拘留沒商量

2019年4月10日凌晨1時27分許,河南省淮濱縣交警大隊馬集中隊值班民警照常帶領當班輔警例行出警在省道336線路段巡邏時,發現一輛車牌號為豫S6J0**的銀灰色五菱麵包車一直尾隨在警車後方,鬼鬼祟祟,行跡十分可疑。巡邏民警當機立斷,立即帶領隨車隊員將該車攔停並進行盤查。

經詢問,該車駕駛員張某,男,現年37歲,身份證號:413022********3019,淮濱縣三空橋鄉麥店村人,在對張某進行深入盤查時發現其有通過微信群向其他沙車司機報告交警巡查路線的嫌疑。經再三詢問,張某坦誠其確實是在跟蹤交警巡邏車輛,隨時通過微信群向其他沙車司機報告交警和交通執法局車輛所在位置及路面巡查、執法情況,幫助群內車輛逃避交警及執法局的檢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二項、《河南省公安機關治安管理處罰載量標準》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淮濱縣公安局依法對張某妨礙執行公務的違法行為給予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

妨碍交警执行职务 依法拘留没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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