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在江西】致资溪县党员干部的一封信!

致资溪县党员干部的一封信


全县党员干部: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入历史交汇期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贯彻执行党的决策部署,是每位党员干部必须履行的义务。

在此,县委组织部向全县党员干部倡议: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专项斗争的重大战略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决支持对涉黑涉恶问题依法严惩,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毫不动摇地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到底。

二、要发挥模范作用,争当扫黑先锋。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干部示范带动作用,管好自己和亲属,坚决不参与黑恶组织,坚决不从事涉黑涉恶行为,坚决不包庇黑恶势力,坚决不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对扫黑除恶态度坚决,对黑恶势力敢于亮剑,展示新时代共产党员敢于负责、敢于担当的先锋形象。

三、要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发动群众。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和原则要求,大力宣传县委、县政府的坚强决心和务实举措,打消群众顾虑,引导群众树立正气,勇于同一切不良风气和涉黑涉恶不法行为作坚决斗争,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斗争氛围,凝心聚力打赢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河清海晏、天朗气清”。扫黑除恶,民心所向。全县党员干部要牢记使命、立足岗位、主动作为、勇于担当,以实际行动投身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举报方式:

资溪县扫黑办:0794-5792513

中共资溪县委组织部:0794-5791798

附:抚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对象

中共资溪县委组织部

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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