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受处分!张家口一地通报3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3人受处分!张家口一地通报3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蔚县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典型案例

1. 桃花镇一村党支部书记张高违规将财政供养人员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问题。2013年12月,在扶贫建档立卡上报录入工作中,桃花镇一村党支部书记张高工作作风不扎实、不正确履职,将财政供养人员桃花镇卫生院职工冯某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违反了扶贫政策。2017年扶贫工作“回头看”中,桃花镇扶贫办对冯某进行了退档处理。2018年1月,张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阳眷镇大林岩村原党支部书记贾永梅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费、履职不到位问题。2013年,时任大林岩村委会主任的贾永梅违规向该村村民收取盖章费200余元。2015年至2017年,贾永梅任大林岩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未按规定分年度设立账簿、核算该村债权债务以及收益财务状况。2017年9月,在全县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中,作为大林岩村党支部书记的贾永梅工作不认真、不仔细,将在县城湖畔新城购有商品楼的段某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2018年2月,贾永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陈家洼乡陈家洼村原党支部书记陈万斌不正确履职问题。2016年,陈家洼乡陈家洼村76户贫困户入股蔚县百蔚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蔚县百蔚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与入股贫困户签订合作协议书,双方约定百蔚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每年将不少于乙方入股资金10%的利润(每户500元)返还给入股贫困户,期限为5年。2018年2月14日,百蔚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给付某等43户每户分红300元,共计12900元。蔚县百蔚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在对付某等43户贫困户进行利润分红时,未遵守合同协议规定。陈万斌作为陈家洼乡陈家洼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蔚县百蔚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其行为属违反群众纪律行为。2018年9月,陈万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蔚县纪委监委

2019.4.11

(张家口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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