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進行時】彭某等4人惡勢力犯罪團伙犯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一審在岳陽樓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來源: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特別提示:凡本號註明“來源”或“轉自”的作品均轉載自媒體,版權歸原作者及原出處所有。所分享內容為作者個人觀點,僅供讀者學習參考,不代表本號觀點。如有異議,請聯繫刪除。 

【掃黑除惡進行時】彭某等4人惡勢力犯罪團伙犯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一審在岳陽樓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4月10日上午,以被告人彭某為主的惡勢力團伙犯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一案在岳陽市岳陽樓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彭某、餘某胖和徐某陽(在逃)認識多年,2015年5月至6月期間,彭某、餘某胖在湖南省臨湘市多地與他人開設賭場,之後均被判處刑罰。2018年,彭某帶領餘某胖、徐某陽等人經常出入湖南嶽陽、長沙等地的地下賭場,向參賭人員提供高利貸,併為討要非法債務,滋擾、恐嚇、威脅他人,形成了以彭某為主的惡勢力團伙。

2018年,被告人李某紅與被告人鄧某商量,借用自家經營的土菜館用於開設賭場,並承諾營利後給予一定好處費,鄧某同意。之後李某紅僱人服務於以“扳砣子”的方式進行的賭博,以固定比例“抽水”非法獲利數萬元,部分用於支付僱傭報酬,部分用作自己的賭資。

被告人彭某在李某紅開設賭場後不久,即進入“放碼”(為參賭人員提供高利貸),並指使餘某胖、徐某陽進行幫助。“放碼”期間,參賭人員劉某某陸續向被告人彭某借款6萬元,因輸掉後無力償還,被告人彭某遂指使被告人餘某胖和徐某陽,夥同朱某良(均在逃)“教訓”劉某某。三人按照彭某指示,兩次將劉某某帶至岳陽市偏僻郊區,採取強力手段非法限制劉某某的人身自由,逼其下跪、拳腳相向、進行體罰,並逼迫其找擔保人擔保,後限定劉某某的還款日期後,才放其離開。

庭審開始後,審判長分別向4名被告人及辯護人告知了依法享有的各項訴訟權利。

在法庭調查階段,公訴人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出示了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解、鑑定意見和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以及視聽資料、電子數據等證據。公訴人、被告人及其委託的辯護人對上述證據進行了質證。

在法庭辯論階段,控辯雙方圍繞定罪量刑的事實、證據和適用法律等問題充分發表了意見。辯護律師分別針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和情節進行了辯護。

在最後陳述階段,彭某等4名被告人分別對自己的所犯罪行表 示悔不當初, 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法庭宣佈將擇期宣判。

部分被告人家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湖南省岳陽市國家稅務局臨港分局的工作人員及媒體記者等50餘人旁聽了庭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