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162:求取富贵有原则

《论语》162:求取富贵有原则

【原文】

子曰:“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

【译文】

孔子说:“如果富贵能求得,就算是给人拿鞭子赶车的下等差事,我也愿意去做。如果富贵不能求得,那就还是按我的爱好去干事吧。”

【思索】

孔老夫子从来不排斥富贵,更不会要求大家不问青红皂白地否定做官、致富。他说的话太简略,在理解的时候需要补充一些内容。这段话话详细翻译:如果富贵能在符合道德情况下求得,就算是给人拿鞭子的下等差事,我也愿意去做。如果富贵不能在符合道德的情况下求得,就算是再高贵的官职我不也愿意去做,还是按我的爱好去干事吧。

他说这段话,并不是说富贵是不能追求,而是强调追求富贵一定要看是不是符合道德。他认为,如果富贵不符合道德,那还是追求自己热爱的道德修养吧。是不是符合道德要求,是他做人做事的第一标准,也是遵循的基本原则。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他追求过做官,但那是为了更好地推行自己的学问,不是为了荣华富贵。当做官无法实行仁政的时候,他就离开那里,周游列国去传播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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