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一個人住院時在醫院死亡,家人可以索要賠償嗎?

末日神尊


索賠是指??找醫生?

第一,父親為何住院很重要

父親一個人住院在醫院死亡,如果父親比如是車禍,工傷導致住院,最終傷重死亡。

那麼作為家屬當然應該找相關賠償方索賠,比如如果是車禍,那麼就找肇事司機,當然如果對方沒責任就不管,如果是工傷就找工作單位。

第二,如果這個索賠是指醫院,那麼應該先申請屍檢,查清死因

父親一個人住院在醫院死亡了,醫院是絕對會給一個死亡原因的。

如果家屬認為不滿意,比如,認為明明就是看起來說是重感冒輸液,怎麼一下輸液就死了,那麼可以申請司法鑑定。

最終確定死因,很多病看起來不嚴重,其實病發起來很快。

比如今天上午我才看到一新聞就是如此

類似截圖這種,你說如果真不幸死亡了,難道怪醫生嗎?肯定是疾病原因。

因此先申請司法鑑定,確定死因,然後再來斷定醫院有沒有操作不當或者失誤等問題。

第三,生病才會住院,人死雖悲傷,維權需理智

現實生活中,有沒有醫療事故呢?有,但是多嗎?如果你的確在正規醫院治療,說實話,真不多。

因為醫院你可以懷疑別人是不是亂收費,是不是過多醫療了,是不是態度囂張了,藥是不是貴了,但是別人絕對不會故意害誰的性命。

為什麼住院,那就是因為生病,因此最終死亡,其實基本上都是疾病原因導致。

面對親人的離開的確很悲傷,甚至我不知道為何住院沒有一個人陪在身旁?但是這年頭不是你弱你有理,死人了就絕對有人該負責。

因此維權還需理智,凡事都講證據。


廖彩琳律師


奇了怪,父親生病住院,做子女的居然沒有一個人陪,導致他在醫院連家屬最後一面都沒見到,現在不責怪自己,反而想盡辦法找醫院索賠,難道就因為他在醫院死的,那每天在醫院死亡的人那麼多,豈不是個個都可以找醫院麻煩。

我真的拜託你們這些做子女,先反好好省省自己,明知道老父親生病,還讓他一個人待著,真以為醫院的護士會會對病人進行全方位的照顧嗎。當然,出了足夠的錢,這肯定是可以做到,但你們肯定不會,不然也不會來找醫院索賠。

退一萬步來說,你們要找醫院索賠,至少也要知道在父親死亡的這段時間發生了什麼事吧!結果人都不在現場,就算醫院有責任,你們也察覺不到啊!沒了直接證據,請問你們又憑什麼理直氣壯的找醫院麻煩。

所以說,是不是醫院責任,不是首要問題,而是你們這些子女,對待父親非常讓人寒心,並且妄想在他死後,又發一筆死人財。


王醫生談精神病


恭喜你,你中大獎了!狗畜生不如的東西!你爹死了要追責很有必要,你要趕緊去閻王爺那裡去申訴,為啥把你爹收走了?為啥沒有通知狗畜生兒子!首先你要舉證自己是孝子,為你爹索要壽限是哪年哪月哪日該死核定時間是否準確,如有小鬼弄錯日期,完全要回一個爹來。如落不給,就讓閻王爺賠錢,一定要長錢!否則就拆閻王爺的廟!讓他嚐嚐瀆職的厲害,你還可以以瀆職罪告上天庭,罷閻王爺的職。你這個不要臉的雜種!


用戶5712000695


你的提問遺漏了很多細節,所以這樣的問題會讓人覺得很突兀,甚至沒有什麼道理。作為律師,我只能以假設性的方式去幫你把問題進行細節的填充,並就不同的情況進行回答。

一、父親一個人因為非重大疾病住院,在住院期間因醫院的醫療事故導致死亡,家人可以索要賠償嗎?

回答:當然可以!如果你的父親住院只是因為一些普通的身體健康問題,並沒有生命的危險,而醫院在治療的過程中因為採取錯誤的醫療方式導致你父親意外死亡的,屬於典型的醫療事故,在這種情形下,你及其他家屬是有權要求醫院進行賠償的。

二、父親一個人因為疾病(包括重大疾病或非重大疾病)住院,在住院期間因醫院的非治療行為死亡,家人可以索要賠償嗎?

回答:取決於醫院是否已經採取了足夠合理的安保和看護措施,即醫院在這方面有沒有過錯?如果是重大疾病住院,那麼你父親一個人住院是不合理的,這個時候肯定需要家屬的陪護,如果家屬沒空來陪護,也需要請醫院的護士進行照顧。這些都需要事先說明。如果在有人看護的情況下,你父親發生非正常死亡就是比較蹊蹺的事情了。那就還得視具體的情況來定,總之,醫院如果在看護和安保方面沒有過錯的話,就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三、父親一個人因為重大疾病住院,在住院期間因醫院的治療行為死亡,家人可以索要賠償嗎?

回答:也得取決於醫院是否有過錯,死亡原因是醫療行為本身就含有的概率還是醫療事故?第對於醫療糾紛案件,根據侵權責任法,對於醫院適用的是過錯推定原則,即第五十八條“患者有損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範的規定;(二)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三)偽造、篡改或者銷燬病歷資料。”

而醫院對其治療行為的免責事由侵權責任法也規定了具體情形,即第六十條:“醫療機構免責的情形 患者有損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親屬不配合醫療機構進行符合診療規範的診療; (二)醫務人員在搶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緊急情況下已經盡到合理診療義務;(三)限於當時的醫療水平難以診療。 前款第一項情形中,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也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以上為我對你的問題的回答,不知道你所發生的情形具體為哪種情形?如果以上情形均不適用,也請你做進一步的補充,以便我作出正確的判斷。


陳豪俊律師


至少查清楚死因,再談賠償問題。

假設父親一個人住院時在夜裡睡覺時,無消無息的過世,我認為此時是不能向醫院索賠的,因為在父親死亡這件事上,醫生,醫院是沒有責任的。


有一次做出租車,和司機聊到了當前的醫患矛盾,司機說是“因為看不起病才導致現在的醫患矛盾如此嚴重,說是藥物差價等。”但是談到患者是否對醫生過多責任這一問題時,司機還是理智的,他所“醫生又不是神,他只是負責治病,誰能保證每一種病都能治好呢?”我對他的理智分析還是表示贊可的,臨下車前五分鐘,我問他是否有家人在醫院工作,他說他妻子是護士。

目前來看,只有有家屬在醫院工作的,才會認可“醫生不是神?”最近網上經常出現暴打醫生的場景,小視頻,我想大部分人都把醫生當成了神,我花了錢,將老人送到醫院,你怎麼能讓他死呢?

然而人生老病死是自然規律,誰也改變不了,因此如果你的父親在住院時自然死亡,你索要賠償顯然無理。


當然老人存在醫療事故,或者其他可以歸咎於醫院的責任,可以索要賠償,但是一定要依法依規,如今“醫鬧”不僅屬於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為,而且嚴重者還可能觸犯刑法。一定要理智行事。


秘語相傳


我相信你所問的這個問題,很多人都沒辦法直接回答你。因為問題太籠統,沒有分清原因,不知道因果,所以無從談起。大概可以從幾個情況來看這個問題。

第一你父親是自然死亡,意思是說這種死亡和當時在醫院住院時所產生的疾病無關,醫院是按正常的護理程序在護理,醫生值班,護士都在崗在位,在這樣的情況下,無論從那個方面來說,醫院都沒有責任,自己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你父親的死亡住院時的疾病有關係,同時醫院醫生沒有及時搶救,所以造成了你父親的死亡。而且醫院當時沒有要求你們必須有陪護在的情況下。這樣醫院必須負責對應的責任。如果陪護應該在,你又不在,自己就要承擔部分責任。

第三你父親是因為意外死亡,比如走路或者上廁所摔倒,然後導致死亡的。這樣的情況下,責任的區分也不同,摔到有沒有地板或者其他設施存在安全隱患的情況下,肯定責任的劃分也有區別。

第四在住院期間,醫院有沒有遵守醫院的相關住院規定。如果讓你簽字了,你自己又沒有做到,那你父親就有承擔主要責任了。

所以不管是任何事故,我們必須理清楚因果關係,才能談責任劃分,明白了責任劃分,才能談賠錢問題。但願回答對你有所參考!





滄瀾之水紅塵有你


這家人絕對是見錢眼開的,還好意思說父親一個人住院時在醫院死亡要不要向醫院索要賠償。父親生病的時候親屬們都在哪裡?


如果父親是因為重病住院,而家屬沒有一個人在身邊陪同,父親在醫院去世家屬還要求獲得醫院賠償,那麼這家人真的實在是沒有良心。醫院裡的醫生不是保姆並不能一天二十四都在看著你的父親,而你做為家屬確是有責任有義務去這麼做的。

如果你認為是醫院的救治不到位導致了父親的死亡,你可以要求醫院進行屍檢。在屍檢結果出來之前,你還沒有資格要求醫院賠償。結果出來後,若是醫院的責任,醫院肯定會進行賠償的。但是如果是病人自己自然死亡,那醫院就不負責任,而你強行要求賠償就是無理取鬧,醫患關係就是這麼來的。



父親生病而家中卻沒有一個人前來照顧,想不生氣都難。無論是醫院的責任還是病人的自然死亡,家屬都應該反省的是自己,為什麼在老人家生病的時候沒有一個親人陪伴左右,不要說每個人都忙沒有空來醫院,真心想要照顧老父親的話那麼多親人不會沒有人抽不出空的,實在不行請個看護照顧父親也行。

父親一去世家屬就想著要醫院賠償再撈一筆錢實在不是有良心的為人子女所為。


行人外


這個問題讓人很困惑,索賠什麼呢?


第一:症斷錯誤,醫院最大的失誤和過失就是醫生的症斷錯誤,可以理當是醫生的責任

第二:藥物錯誤,易患病者最大失誤就是藥物錯誤,導致醫患病者病情加重


在事件的分析之中我們應該瞭解事情的原委,你父親因為什麼而死亡,是否有醫院和醫生工作人員的不恰當的行為導致,你父親的病情加重至死亡的結果。

如果有這些的情況你可以向醫院控訴進行賠償,如果沒有,病人是正常死亡的結果,那你這類行為就有點不當了。是完全行不通的。


無論醫院還是病人都應該清楚具體的原因,我們在來做詳細的判斷。

所以不要急的去索要賠償,而是應該去弄清楚事情的原因。


你怎麼看呢!你感覺應該賠償嗎?請在評論區回覆,留言,關注


仁脈圈交流中心


不問青紅皂白就索要賠償,竊以為不合適,至少缺乏法律依據。

病人在醫院死亡,也許是因為突發疾病(如腦溢血,急性心梗等)造成的,也許是他自己自殺造成的,也許是醫院或醫生的過錯造成的,如果家屬要索要賠償,至少要先查明死亡原因,根據死亡原因分析醫院是否有過錯,或者有其他需要承擔責任的情形,才可以有理有據地索要賠償。

例如:

突發疾病,病人或家屬緊急呼救醫生置之不理造成錯過搶救時機。

醫院的某些設施有問題--例如走廊地面有積水溼滑造成病人滑到跌傷以致傷殘或死亡。

醫生違反醫療常規,造成醫療事故。

醫院安全保衛措施不力,造成住院病人被搶劫殺害。

等等。

類似這些情形,如果有證據證明,是可以提出主張,要求醫院賠償的。如果沒有證據,也沒有法律依據,貿然要求賠償,一般是沒什麼結果的。


淮北日月升


幾個問題,說明白了,就知道你有沒有資格要求索賠了:

1、父親為何一個人住院?你們做子女的,幹嘛去了?如果父親一個人住院,沒有人照顧,導致他死亡,你們不僅僅沒有臉去向醫院要賠償,你們也沒有臉做人了,不自我反省,不想想自己的問題,父親死了,沒有悲傷和反思、警醒,卻想到的是把責任推給醫院,想到訛詐一點錢財,這樣的子女,真夠沒有良心和不配做子女。

2、父親怎麼死的。假設,你們確實比較忙,又是獨生子女,可能單位有緊急事情,暫時離開,沒有媽媽照顧父親,其他老公老婆子女也不在跟前,導致父親一時半會沒有人照顧而死亡,醫院不需要承擔責任。

還有,如果你走的時候,把照顧父親的責任交給醫院醫生,醫生暫時同意照顧你的父親,但人家沒有責任和義務,只是臨時免費照顧,中途出現意外死亡,醫院不承擔責任。或者你們長時間沒有回來,導致醫生太忙,沒時間照顧,如此,同樣不需要承擔責任。

反過來說,如果是父親突發疾病,醫院延誤了搶救時間,如當時是深夜,醫院沒有值班醫生,或者醫生不重視,沒有進行第一時間搶救,醫院失職,則承擔責任,但家屬需要提供醫院過失的證據。

3、父親不堪病痛選擇自殺或者其他突發狀況死亡,醫院已經做了最大努力搶救,如此,醫院不需要承擔責任。

可能有的家屬會說,我把病人放到醫院,醫院就應該保證父親的生命安全,預防父親自殺等事件發生,而自殺事件發生在醫院,則承擔責任。

我覺得,這種就是無理取鬧了,一個人要自殺,誰都看不、攔不住。醫院也沒有責任和義務去預防病人是否自殺,所以,醫院不承擔責任。

4、其他因為醫院過錯導致,承擔責任。如醫院樓道路滑摔倒,有障礙物等導致死亡,醫院承擔部分責任。舉例,如果老人上廁所,道路(樓道)過度溼滑,導致老人摔倒,加重病情,從而導致死亡,醫院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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