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機動車輛前提條件是駕駛人具備駕駛資格,也就是通常講的持證駕駛,此外所駕駛車輛手續齊全也同樣重要。這表面上是法律的要求,歸根結底是對駕駛人和其他道路交通參與者權益的保障。但仍有個別人心存僥倖,罔顧法規。近日在龍門縣就發生了一起無證駕駛未年檢車輛又肇事逃逸的案件。當事司機被警方控制後,追悔莫及。
4月5日凌晨3時,惠州公安交警龍門大隊接報,在龍門縣西林路邊停放的一輛贛D號牌白色小車被其他車輛碰撞,造成車輛損壞,肇事車輛逃離現場。值班民警隨即開展偵查工作,通過調取監控視頻,初步鎖定一粵S號牌車輛。據調查,該車為抵押車輛且未年檢,車輛所有人也幾經變換。為查清肇事司機,偵查民警分析研判車輛行駛路線,並通過電子卡口系統鎖定了肇事司機鄔某。辦案民警通過傳喚駕駛人進行比對、詢問,肇事司機鄔某供述了其通過網上購買肇事車輛,並駕駛該車輛碰撞一臺白色寶馬轎車造成損壞且逃離現場的事實。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鄔某已經構成交通肇事逃逸,而面對被損車輛的高額維修費用,鄔某也無力承擔。公安機關依法對其作出行政拘留的處罰,目前案件正在作進一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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