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未審、證超分,一逃犯剛入鄭就「栽」在交警手裡,被帶走處理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彭飛 通訊員 王凱

10月9日,鄭州交警五大隊民警在執勤時,接到查緝布控系統報警,民警及時攔停嫌疑車輛,在進一步調查時發現車輛駕駛人為通緝在逃人員,民警立即對嫌疑人進行控制,並將其移交轄區分局處理。

當天下午14時06分許,交警五大隊民警李斌在鄭州黃河公路大橋執勤時,接到查緝布控系統報警指令:一輛豫R牌照白色小型汽車正沿黃河公路大橋由北向南入市,系統顯示該車逾期未審驗。隨後,李斌在執法服務站口將該車攔停,依法對車輛及駕駛人進行檢查。通過核查,該男子不僅駕駛的車輛有多種交通違法、逾期未檢驗,連本人駕駛證都已經記滿12分且同樣存在逾期未審的情況。按規定,該男子駕駛證記滿12分後已經不能繼續駕駛機動車輛。

發覺情況異常,李斌藉口“處理違章”將該男子帶至執法服務站,並趁機用警務通進一步查詢其個人信息。果然,警務通系統顯示:該男子為在逃人員,目前正被有關部門上網通緝。李斌立即同服務站其他民警一起對該男子進行了控制,並通知轄區分局過來處理。

經查證,該男子名叫陳某亞,河南內鄉人,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於2018年8月被內鄉縣人民法院上網通緝。

目前,該案已移交花園口派出所進一步調查處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