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丨內蒙古檢察機關依法對於文濤涉嫌受賄、私分國有資產、鉅額財產來源不明案提起公訴

日前,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於文濤(副廳級)涉嫌受賄、私分國有資產、鉅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巴彥淖爾市人民檢察院向巴彥淖爾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於文濤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巴彥淖爾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於文濤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擔任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喀喇沁旗旗長、旗委書記、赤峰市財政局局長、赤峰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其妻子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違反國家規定,以單位名義將國有資產集體私分給個人,數額巨大;其家庭財產和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不能說明來源,差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私分國有資產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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