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被查滿“週歲” 同日同地再被查

日前,在鍾祥市柴湖鎮發生一件巧合事:該鎮年逾五旬曹姓男子在去年4月8日因酒駕被交警查獲,時隔一年,在同日同地,他又因酒駕被查。

4月8日,鍾祥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柴湖中隊在轄區設置酒駕醉駕毒駕整治臨檢點,對過往車輛駕駛人進行檢查。民警在對一輛轎車的男駕駛員進行吹氣測酒精含量時,檢測結果顯示為57mg/100ml,屬於飲酒駕駛機動車。當執勤民警查詢該男駕駛員相關信息時,發現現年57歲的曹某於2018年4月8日曾因飲酒駕駛機動車被查。當時,曹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67mg/100ml,結果受到記12分、罰款2000元以及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更巧的是,一年後的同一天,曹某因酒駕再次在同一地方被柴湖交警中隊查獲。

據民警介紹,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曹某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駕駛機動車,將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記者李天學 通訊員陳龍 王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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