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力市司法局朗鄉司法所充分發揮調解作用確保矛盾不上交

為深入貫徹司法部堅持發展“楓橋經驗”的工作要求,實現矛盾不上交,發揮人民調解在預防化解信訪矛盾中的積極作用,及時協同推進信訪矛盾化解,鐵力市司法局朗鄉司法所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第一道防線作用,及時就地有效化解矛盾,實現矛盾不上交,切實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公平正義和社會和諧穩定。

孫某某與孫某柱是姐弟關係,二人於2014年7月16日達成協議:二人共同出資購買朗鄉鎮某小區一房用於給父母居住;老人只有居住權;老人過世後房屋歸屬由二人繼承。但是,孫某柱自從房屋購後與父母一起居住,對老人沒有盡到贍養的義務,孫某某對此非常不滿。2019年3月18日,孫某某與孫某柱帶著父母一起來到司法所進行調解。

朗鄉司法所王富斌所長在瞭解本起家庭矛盾糾紛情況後,與二人進行了溝通,同時也對二人父母的意願進行聽取,最後達成了調解協議。孫某某與孫某柱二人非常同意王富斌所長所做的調解方案,二老也同意由女兒對自己進行贍養。孫某某現場拿出五萬元現金支付於孫某柱,並做書面協議,雙方在協議上簽字。

铁力市司法局朗乡司法所充分发挥调解作用确保矛盾不上交

本次調解過程中,朗鄉司法所通過剖析案件,抓住矛盾點,以矛盾點出發,對案件進行調解,使當事人化干戈為玉帛。本次關於家庭矛盾糾紛調解成功。

铁力市司法局朗乡司法所充分发挥调解作用确保矛盾不上交

2019年4月4日,朗鄉司法所調處一起僱員人身損害賠償糾紛。調解申請人張某居住於朗鄉鎮鄉南社區,妻子為聾啞人,生育三子一女,除長子是正常人(2017年因車禍致殘)外,其他子女均為聾啞人,屬特困家庭。

2017年2月25日下午,張某受僱於林業局某經營所,在為其打枝丫的工作中被鋸斷的站木砸倒,身體多處受傷,經過黑龍江省醫院兩次手術住院治療。出院後,調解申請人與用人單位之間對賠償問題遲遲不能達成一致,張某到伊春市相關部門進行信訪,但賠償問題依然沒有得到實際解決。近日,來到朗鄉司法所尋求幫助。

铁力市司法局朗乡司法所充分发挥调解作用确保矛盾不上交

朗鄉司法所瞭解情況後,決定進行調解。所長王富斌藉助可利用的人脈資源,成功將雙方當事人召集到一起,在朗鄉司法所進行了調解工作。所長王富斌利用專業的法律知識,針對糾紛的焦點問題,進行了長達三個小時的調解,最後雙方達成了賠償五萬元的調解協議。

協議簽署後,雙方當事人均表示滿意,尤其是申請人張某,捧著賠償款的手一直在抖動,連聲說“謝謝、太謝謝你們了.......”。在本次調解中,朗鄉司法所利用豐富的調解經驗,不僅幫助張某成功維權,更重要的是化解了一起信訪事件,將“矛盾不上交”的調解宗旨融入到實際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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