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中,合同上賣方共有人沒有簽字,合同有效嗎,買方支付了定金?

秋葉飄零181


房屋買賣,就是一個房產權屬的轉移。

像你的情況,肯定是二手房交易,在交易中,一般都是買賣雙方先簽訂買賣協議,然後再去不動產登記中心進行轉移登記(房產過戶)。

假如以前房本上有兩個人名字,那就說明這房子的權屬人有兩個,假如夫妻關係,應該是共同共有;假如其他關係,那就有一個按份共有的比例。

你只有一個人的簽名,那就代表你沒有獲得這套房屋的全部所有權,就算你錢全部交清了也沒用。

並且,假如共有人不簽字,從另一方面證明這是一套有權屬糾紛的房產,就算一方同意了交易,沒有所有人的簽字,你也不能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手續,過戶就不可能成功。

這種涉及糾紛的房產,只跟一人交易,損害了另外共有人的權益,這種交易是不允許的,法院也不會支持。

已經付了定金,你可以根據協議條款走法律程序,保護自己權益。


買房的那點事


合同當然有效,即便是無權處分也不影響合同的效力。但是在實際履行過程中過戶手續往往需要共有權人配合,共有權人如果不配合會導致正常的過戶手續無法辦理。因此在實踐操作中,建議先讓賣方打出不動產登記簿、提供婚姻信息以確認是否有共有權人存在。如存在共有權人,則應在合同上將其列為出賣人。


謝立律師


一般合同都會約定,如果產權共有人不認可該買賣合同,則籤合同的人要承擔違約責任。


用戶2370087870331


合同有效,只不過會出現履行不能的情形,那賣家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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