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
南湖区公安分局召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公布南湖警方自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推进以来取得的阶段性战果。
南湖区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金郁出席本次新闻发布会,并就2018年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区公安机关所破获的典型案件及进展情况,向媒体记者作了通报。
金郁政委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区公安机关将扫黑除恶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高点站位、高标定位,以红船首席护旗手的政治担当,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区共打掉
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
恶势力犯罪集团6个,
恶势力犯罪团伙10个,
采取强制措施的九类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274人,
扣押涉案资产4300余万元,
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居全市第一。
金郁政委将这些成果的取得,归纳为以下三点:
(一)广辟线索来源,
掌握扫黑除恶工作主动。
将线索排摸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础。深入农贸市场、建筑工地、沿街商铺、娱乐场所等复杂区域了解真实治安情况,从中获取有价值的黑恶线索。
2018年,共开展集中统一行动53次,清查重点场所、单位13574家次。
并依托扫黑除恶专业队,将近年来办理过的相关刑事案件进行汇总梳理,深入开展针对性研判分析,进一步深度挖掘可疑线索,及时核查跟进反馈。
(二)深化打击办案,
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一是坚持专业打击。分局在2013年就专门成立打黑除恶专业队,并在相关业务警种及各派出所设立了打黑除恶专干,狠抓专业队伍业务能力提升。去年以来,进一步壮大扫黑除恶专业队伍,着力打造扫黑除恶“尖刀队”。
二是突出专案侦办。对社会影响大、恶性程度高的团伙案件进行专案攻坚,先后抽调精干警力114人次,成立7个扫黑除恶专案组,并依托公安自主研发的扫黑除恶智能实战平台,对涉黑涉恶“人、案、线”进行集约管理、研判串并。
三是开展专项行动。在定期梳理一批黑恶犯罪团伙线索的基础上,持续开展“三打击一整治”“ 铁拳护航大会战”“冬季攻坚”等以扫黑除恶为首的系列专项行动,第一时间吹响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号角。
(三)推进综合治理,
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牢牢把控涉黑涉恶活动最新动向,前移扫黑除恶阵地,靶向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场所持续开展打击、清查、整治等系列行动,坚决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
2018年以来,将小区域定点合围式清查整治提高至每周一次高频开展,同时持续巩固派出所勤务机制改革和“零发案”社区竞赛成果,创新出台四类警情打防管控办法,对11个重点区域精准实施挂牌整治并全部摘帽,社会治安环境得到深度净化。
此外,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广泛发动红船义警、警商合作、警物合作、红臂章等群防群治力量,及时发现和掌握黑恶势力苗头动向。
在今天的发布会上,
南湖警方还对两起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一)以葛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2017年7月4日凌晨,南湖分局建设派出所接当事人沈某报案称其在南湖区某酒吧门口被葛某、闫某等人以聚众围堵、殴打的方式抢走现金300元,后葛某、闫某等人又以殴打、威胁等手段将其一部苹果手机抵押变卖。接到报案后,南湖警方于2017年7月4日对该案立案侦查,通过侦查工作的不断深入,于2018年1月29日,对葛某等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立案侦查,并向恶势力犯罪集团方向侦办。
至2018年1月底,南湖警方将该集团成员共13人悉数抓获归案,破获涉黑涉恶类案件20余起。经审查,查实该集团在市区酒吧、网吧、KTV等娱乐场所多次实施抢劫、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
2018年4月16日,检察机关以恶势力犯罪集团罪名向南湖区法院提起公诉。同年8月10日,南湖区人民法院对该犯罪集团进行判决,并于8月21日判决生效,成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首例以恶势力犯罪集团判决的案件。
(二)以王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2018年3月,南湖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市区南湖大桥下有约五、六十人持钢管等器械聚众斗殴,因涉案人员众多、社会影响恶劣,南湖警方将此案立为“2018.03.09”案进行侦查,并向恶势力犯罪集团方向侦办。
经缜密侦查,南湖警方发现以王某为首的“安子家族”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进一步深入调查,南湖警方查明该团伙曾多次在市区酒吧、网吧、KTV等娱乐场所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以此牟取非法经济利益,获取所谓的社会地位。
2018年4月3日,南湖警方对“安子家族”团伙成员展开收网行动,当天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文某某等首要分子及骨干成员,经过大量侦查取证工作,共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十六名,破获涉黑涉恶类案件16起。
该案于2018年5月11日,经南湖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年12月29日,该案经南湖区人民检察院审查,以恶势力犯罪集团提起公诉,现该案在南湖区人民法院审理阶段。
此外,在今天的发布会上,南湖警方还公布悬赏通缉8名涉黑涉恶在逃人员。
1、沈赟
户籍地: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嘉北街道南陶浜村木桥埭17号
身份证号:330402198107053311
举报奖励:2000元
2、张伟
户籍地:江西省乐平市乐港镇港口村1号
身份证号:360281198309092175
举报奖励:5000元
3、张自平
户籍地: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东坪镇杨柳村公所火山社4号
身份证号:532123198902064137
举报奖励:2000元
4、张金林
户籍地:江西省乐平市乐港镇骆家村58号
身份证号:360281198112092155
举报奖励:2000元
5、张泉
户籍地:江西省乐平市乐港镇骆家村92号
身份证号:360281198106032156
举报奖励:2000元
6、林志艺
户籍地: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前场村官林头130-1号
身份证号:350205198503131037
举报奖励:2000元
7、林毅
户籍地: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文屏路219-1号201室
身份证号:350203198208203058
举报奖励:2000元
8、周大力
户籍地: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苑东路379号
身份证号:350205199002201054
举报奖励:2000元
举报途径:
1、南湖区公安分局
举报电话:0573-82093999
举报信件地址:嘉兴市南湖区望湖路566号,南湖区公安分局扫黑办收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2、南湖区人民检察院
举报电话:0573-12309
举报信件地址: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检察院
举报网站:http:220.189.251.220.jxsjcy/
3、南湖区人民法院
举报电话:0573-82318109
举报信件地址: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发现党员干部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线索,可向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举报。
4、南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南湖区监察委员会
举报电话:0573-82838573
举报信件地址:嘉兴市南湖区纪委信访室
文字:万佳俊
审核:钮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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