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祀禁用“人民幣”

清明節期間,掛親祭祀的人不在少數,祭祀用品五花八門,包括外形酷似真人民幣的冥幣。這些冥幣的大小、顏色、圖案、面值等都與市面上流通的人民幣非常相似,不同的是, “人民銀行”字樣變成了“天地通用銀行”。

一些店主表示 ,人民幣冥幣已經賣了好些年了,有些市民覺得很有趣,就買一些回去祭燒。不過,也有人表示不認同這一做法。

王女士每逢清明、中元節期間,都會給故去的親人燒點紙錢,以寄相思,不過,王女士覺得,人民幣是給活人用的,拿高仿的人民幣去燒給去世的人,總感覺不怎麼好,這種行為不是太嚴肅,而且也容易影響到國家貨幣的形象。

事實上,這種焚燒仿照人民幣冥幣的行為是不被國家允許的。今年3月18日,央行發佈《人民幣圖樣使用管理辦法(修訂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新辦法首次提出,禁止在祭祀用品、生活易耗品、票券等物品上使用人民幣圖樣。清明節前夕,正值祭祀用品消費高峰。4月3日,中國人民銀行懷化市中心支行、懷化市市場監管局聯合對城區一些喪葬用品店進行檢查,查處損害人民幣的行為。《人民幣管理條例》中明確規定,禁止製作、仿製、買賣人民幣圖樣的行為,還規定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禁止在宣傳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幣圖樣。《人民銀行法》第44條規定,在宣傳品、出版物或者其他物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幣圖樣的,中國人民銀行應當責令改正,並銷燬非法使用的人民幣圖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五萬元以下罰款。

據瞭解,人民幣圖樣的使用應遵循一定的原則:只能使用,不損害人民幣形象,不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不使公眾誤認為人民幣,保證人民幣圖樣中人物頭像、國徽的原有比例不變形、失真、破壞或被替換,在人民幣圖樣中部明顯位置需用深藍色實心黑體字標註清晰可認的“圖樣”字樣。(本報記者 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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