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四项“组合拳”,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近年来,越秀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积极主动作为,着力打好优化服务意识、严厉惩处犯罪、推进精细办案、深化“法治体检”四项“组合拳”,以法治力量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优化服务意识,助力非公经济发展

结合区域实际制定《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及实施方案,并通过宣传手册派发、“检察开放日”展示、新媒体推广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营造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四项“组合拳”,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问需把脉、定向调研、精准施策,推动广州民间金融街检察工作室设立,积极为企业提供针对性强、切实有效的法治服务。全力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结合执法办案实践,认真分析研判非公企业案件发生原因、犯罪规律和预防措施,并形成涉非公经济领域职务犯罪情况调查报告。

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四项“组合拳”,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严厉惩处犯罪,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加强对民营企业产权保护力度,批捕涉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7件38人,起诉28件41人,有力维护民营企业家创业创新积极性。

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经济安全、妨碍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各类犯罪,快捕快诉“涉企”刑事案件,2018年共批捕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案件29件45人,起诉22件55人。全力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其正常经营秩序,批捕职务侵占、挪用公司资金等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13件13人,起诉8件8人。

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四项“组合拳”,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将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与化解风险、维护稳定结合起来,制定“云联惠”专案、应对中美经贸摩擦升级等涉稳风险防控方案,坚决防范经济风险向政治安全领域传导,为营造越秀区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实施精细办案,保障企业正常运营

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准确把握尺度,推进柔性执法,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涉企犯罪,对民营企业家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切实维护涉案企业正常运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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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在我院办理的吴某英、黄某权、廖某平3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中,三名涉案人均为广州市A公司的股东,同时又是B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鉴于吴某英、黄某权、廖某平三人有自首、坦白、案发后积极补缴税款、认罪认罚等情节,且若三人同时被逮捕,A、B两家企业都将陷入生产经营困境进而导致大量员工面临失业风险,我院遂提出从宽处理的量刑建议,将对涉案人黄某权、廖某平的强制措施由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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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举既保障了案件依法顺利进行,又维护了企业正常经营活动、挽回了国家经济损失,有力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上级检察机关及社会舆论对此高度肯定,该案亦顺利入选最高检首批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4个典型案例,央视《焦点访谈》栏目等主流媒体均作详细报道。

深化法治体检,构建新型检企关系

积极探索服务联络非公有制企业的新方式,强化“检企互动”,着力构建新型检企关系。组织开展“检察官进民企”活动,结合企业关注热点,以案释法开展普法宣讲,并在黄花岗科技园等高新技术企业密集地区、行业协会或专业市场设立“两法衔接”检察联络点,开展“送法上门”服务,有效提升企业依法治企、规范经营的意识和能力。

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民营企业管理上的漏洞,实事求是提出检察建议,直击痛点,帮助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强化从严治检、规范司法行为,完善并严格执行八小时外监督管理规定,严禁检察人员与涉案单位或案件当事人发生经济往来,引导检察人员明晰与企业“亲”“清”界限,恪守法律和职业道德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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