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分的華語神劇,咱有多久沒看到過了?

歐美媒體公司在全球各地製作本土劇集的擴張策略,這些年已經屢見不鮮了。

去年,Netflix與臺灣公視合作,將臺灣作家吳曉樂的作品《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搬上屏幕。

原著是現實題材,講的是現代教育下,被分數綁架的家庭故事。

劇版中,在該主題基礎上,加入軟科幻因素,而故事本身的諷刺性內核,則使得人稱此為中國版《黑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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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公視又推出了一套這類合拍劇集。

這次,與其合作的,是另一個看美劇的人都如雷貫耳的公司:HBO。

這套新劇的口碑,又較去年的《孩子》飆升了一個臺階,直接晉級神劇行列:

豆瓣開分9.5,如今出完6集(共10集),僅回落到9.3分。

IMDB上,如今也有9.4(雖然僅有84人評分)。

《我們與惡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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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分以上的華語連續劇,咱有多久沒看到過了?

HBO加持下,《與惡》的臺前幕後陣容也是強大:

編劇呂蒔媛 ,去年剛憑《誰先愛上他的》提名金馬獎;

導演林君陽倒是作品不多,但這回應該也憑《與惡》一鳴驚人了;

賈靜雯,溫升豪,吳慷仁,曾沛慈,陳妤等演員的配置,實力和觀眾緣都算進了。

對了,吳慷仁還是金鐘視帝,當年的獲獎作品,則為豆瓣頂到9.3分,改編自白先勇作品的《一把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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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承HBO的大尺度風格,《與惡》的尺度也很大。

這指的不是畫面尺度,而是題材,內容尺度。

甚至片頭還打出:

本節目不適合兒童觀看。

故事開頭,是一場無差別射擊案發生後的兩年。

法庭駁回了兇手李曉明的上訴申請。

而其律師王赦(吳慷仁)卻依然為此做著努力。

一時間,憤怒的民眾中有人衝出來,往王赦身上潑糞。

潑糞事件被新聞媒體拍下,發到社交媒體上,一時間,引來眾多網友在底下憤怒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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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曉明一案,應該是有些許現實影射成分的:

2014年,臺灣東海大學大二男生鄭捷,在地鐵站隨機砍人,造成4人死亡,21人受傷。

那是臺北地鐵開通18年來最嚴重的刑事案件。

在《與惡》中,李曉明的戲院無差別殺人案,則只是一個引子。

《與惡》想講的內容,更多,更廣。

《與惡》每一集的開場,都有一個惡性/爭議事件。

接著畫面切到社交媒體討論區。

隨著網友留言一條條蹦出,本片片名繼而出現。

中文片名上方,則是本劇英文片名:The World Between 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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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方特別說明:

The World可解讀成人與人之間的隔閡。

但這隔閡不僅是一段距離,反而可能大到是一個世界,使得我們成為分屬不同世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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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是《與惡》重點描述對象之一。

這裡想先說下臺灣20年前那起轟動的白曉燕撕票案。

白曉燕是臺灣知名藝人白冰冰之女。

被綁架後,白冰冰曾一再懇求媒體不要報道,以免打草驚蛇,影響警方工作。

可媒體為了收視率,不聽勸告,長槍短炮爭相報道。

最終,導致歹徒撕票。

那時候,還是互聯網媒體遠沒有如今發達的年代。

到了今天,這種熱點事件,經由互聯網發酵後,會在更短時間內帶來更多關注。

但也經常會在更短時間內,被新的熱點蓋過。

互聯網時代,一類網民群體的忘性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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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回當年,香港某媒體辦公室主編接到一名工作人員電話:

王祖賢進了緋聞男友林建嶽的辦公大樓。

媒體主編直接發話:與其聯繫她的經紀人,不如你直接去現場看看。

於是,這個記者拍到了王祖賢從該辦公大樓出來的照片。

照片後來成為雜誌的封面,銷量高升,而香港第一支狗仔隊就此應運而生。

這樣的產業發展到如今,則演變到明星出門穿個什麼衣服,超市買個東西,都能被寫成一篇文章。

而且,還有不少人看。

有專家對此總結的規律是:讀者就喜歡簡單直接的(這個我不否定,只不過我認為並不能代表全部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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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在今天的另一個說法是:吃瓜。

喜歡吃瓜(八卦)這事,每個人心中都有的,程度不同但就是無人例外。

如果我們將瓜的定義框在爆點新聞(不僅僅是明星),且為爆點醜聞的話。

那麼,愛吃這類瓜的心理,我覺得可以這麼說:

這就是人性中與生俱來的惡。

然後,這種人性之惡,就成為了速食新聞媒體賴以生存的市場。

這種人性之惡,是與生俱來的,並沒有好壞之分,它只是一個客觀的存在。

當年,星爺的《大內密探零零發》裡,就說過這事:

路上看到肥婆跌落水,明明就是很好笑啊!

言下之意,正常人的第一反應,不是去扶那個肥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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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人性之惡雖不可根除,但卻可以通過後天的教育,社會環境去引導改善的。

這一點上,在《與惡》中,則出現了一些相關的思考探討。

例如,在速食新聞媒體公司任職的李大芝,選擇當助理編輯,而不是當記者,理由是:

記者每天都在搶時間,搶觀眾想看的東西,所以比較單向片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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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惡》中,做深度報道的媒體人劉昭國(溫升豪),這麼說道速食新聞的性質:

為了高那麼0.01的收視率做這種(速食)新聞有什麼意思呢?

(這種新聞)只是提升觀眾的重口味,而不是觀眾的品位。

在這點上,《與惡》通過劇中的新聞媒體這條故事線,已經挖得很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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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除此之外,《與惡》試圖輻射的範圍更加廣泛。

第一集開場就引出的李曉明槍擊案,是一個輻射點。

從此案開始,引出其它不同方向的故事線。

包括,李曉明的辯護律師王赦這條線。

除了本案,王赦還接下了一個謀殺兩名兒童的罪犯案件,一個因精神病原因闖入幼兒園造成恐慌的案子。

大家都在罵他,按照我們的正常思維,這種人應該是賺黑心錢的。

但《與惡》卻給出了另一個視角:

王赦接的案子,耗時長,報酬低。

自己只有一套像樣的西裝。

岳母給他買了三套西裝,他讓老婆私底下付錢給岳母,岳母笑著對女兒說:

不用給了啦,他付不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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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動機是什麼?

他對劉昭國說:

如果這件事情,不去試著找出答案(造成槍擊案背後的成因),試著去預防,你身為媒體人應該很清楚,這種事情在世界各個角落,每天都在上演。

難道說真的把他(李曉明)給殺了,這一切就會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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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對李曉明的妹妹說:

你難道不想知道你哥哥為什麼會變成這樣嗎?

換句話說,他就有點像《心靈獵手》中,那逐漸創立了犯罪側寫的警探。

他試著做的,是找出規律。

而王赦所做的工作,就註定讓他處在一種矛盾的境地。

這種矛盾,不是他自己加給自己的,他對於工作很理性。

只是,他面對的人,卻是在整個局中處於無法避免的矛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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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劉昭國,他一開始就很難接受去幫助王赦找出李曉明犯案成因。

儘管,劉也知道,解決傷害的最好方法是善後和預防。

但從感情上,他依然告訴自己:

我不在乎李曉明是否被判刑,因為再怎樣,我的孩子也回不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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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曉明一家,也因此案件,在社會沒有了立足之地。

來到受害者靈堂,本想道歉的李家父母,卻無法道歉。

面對這樣的人,這樣的傷痛,道歉如何有用?

他們也想賣了房子去賠償這些人,但賣了房子也根本賠不起。

於是,李父天天借酒澆愁,李母一人賣著小吃養家。

李母告訴女兒:

以後,你就改名李大芝,去過自己的生活,別人問起你父母,你就說他們車禍身亡。

而在社會大眾看來,他們一家則是隱藏起來,不負責任。

繼而,他們更加無法面對這個社會給他們的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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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宋喬安(賈靜雯),就是劇中那家速食新聞媒體公司的高管。

同時,她也是受害者家屬。

因為兒子遇害,她從此將心思放到工作,工作之外,借酒澆愁。

於是,女兒不喜歡她。

和丈夫劉昭國,則處於即將離婚的狀態。

她也矛盾:

我們的社會安全網,我們的教育體制永遠控制不了那些加害者。

如果殺人犯還有他們的家人都不用負任何責任,那我們(在該案中死去)的孩子算什麼?

但面對丈夫的反問“所以你認為怪李曉明的父母你就會好過點,我們的孩子就會回來?”,她卻也只能無力地說出:

我怪我自己,這樣總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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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為《與惡》中的主要案件,李曉明案就像那激起蝴蝶效應的翅膀煽動。

激發的蝴蝶效應中,影響到了這個社會的方方面面。

犯罪者們;

受害者家屬們;

罪犯親屬們;

辯護律師王赦;

新聞媒體們;

還有,在這些個體身後,數量龐大的社會輿論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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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惡》中,當然有著社會普識中,對於犯罪的零容忍。

這是非常合乎情理的。

但在這合乎情理下,《與惡》卻又繼續深挖:

媒體跟蹤後續報道是因為觀眾想看;

而想看的觀眾們,他們關心這些爆點事件的目的是什麼?

或許其中有些人自己也不知道,就是為了關心而關心而已。

但就是這樣一部分的吃瓜群眾,是否也無意識地打著種種名號,在後續參與了無意識作惡?

到新出來的第5,6集,就有這方面的相關內容。

具體我不劇透,反正,李大芝說出了這樣一番話:

你們有沒有想過,你在無形之中也殺了人。

我哥是殺了很多人,但我跟我家人連活下去的權力都沒有嗎?

你們殺的人,沒有比我哥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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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就這樣吧,不多劇透了。

說點題外話:

沒人能躲得了自己人性中惡的那一面。

那種惡可以被減小到不影響他人,可以被後天影響進而被更多的善所覆蓋。

但卻不會消失。

就如我今天做這一題,思考的東西就比較嚴肅。

但或許明天我看到一部有趣但是沒營養的重口味片,我也會推薦。

較早之前,我曾為他人寫過一部重口味電影的文章。

對方看完後,提出一個意見:

可以在最後的部分,加上你的個人感想。

當時,我這麼回答:

這種片子,對我而言沒啥好思考的,它只不過就是滿足我個人的惡趣味而已。

稿子最終被打回來了。

但到了今天,我依然這麼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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