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學生“觸摸知識”,比“掌握”更重要!

深思/教會學生“觸摸知識”,比“掌握”更重要!

作為老師,通常都是要求學生掌握知識。所謂掌握,本意是攥在手心。這裡其實隱含著一個前提,就是我已經把知識放到你手心了,現在你的任務就是抓住(記住),別讓它跑掉(遺忘)。

然而經驗告訴我們,由別人送上門來的東西我們往往掌握不住,自己努力抓到手的東西才會攥住不放。

有這樣一個民間故事。一位老人臨終前對兒子說:“如果你能憑自己的勞動掙來錢,我就把遺產傳給你。”兒子是一個懶漢,從來不幹活,於是跟母親要了點錢,騙父親說是自己掙的。老人說:“不是你掙的。”隨手把錢丟進了火爐,兒子笑了笑走開了。第二次還是這樣。到第三次,他只好真的去幹活,給人家扛木頭,吃了許多辛苦,掙來一點錢。可是老人又把銅錢丟到火裡去了。這下兒子真急了,硬是從火裡把銅錢搶了出來。老人說:“這回我相信了。只有自己勞動掙來的錢,你才會這樣心疼。”

其實學習也是這個道理。我們成年人小時候學的東西,為什麼許多都“就飯吃了”,倒是偷偷看的課外書印象更深?重要原因之一是,功課常常是老師滿懷愛心放在我們手裡的,課外書才是我們自己抓來的。我們的多數老師,更像上面故事裡的母親,而不像父親。

不少成年人談到自己已經忘記了所學知識的時候,都說是“還給老師”了,此為畫龍點睛之筆。學知識卻原來是借知識,如果不是借,何須還?可見在許多學生眼裡,大批知識從來就不是他們自己的財富,他們感覺自己不是這些財富的主人,而只是臨時的管家。有人說:“什麼是素質?素質就是當你把老師教的東西都忘光以後剩下來的東西。”剩下來的東西才是“自己抓來的東西”,才是真正屬於自己的財富。

因此,所謂“觸摸知識”,就是自己去感悟知識,主動抓取知識。在上面的故事裡,兒子前兩次去向父親交錢時,雖然錢就在他手裡,他“掌握”著錢,但他並沒有“觸摸”到錢。只有第三次,他才算是“觸摸”到了錢,而且真正“掌握”了它。頭兩次,他是錢的奴隸;第三次,他才成了錢的主人。看來,沒有“觸摸”做前提,“掌握”是靠不住的。

“觸摸”的著眼點是過程,“掌握”的著眼點是結果。只重結果不重過程的教育必然是“目中無人”的教育。

“觸摸”的著眼點是學生的感覺,而“掌握”的著眼點是教師的判斷。所以,重“掌握”不重“觸摸”的教學,很難避免教師“一言堂”的現象。

“觸摸”者是主體,“觸摸”是主動的行為。“掌握”者卻很可能不是主體,他的行為往往是被動的。

“觸摸”是帶感情的活動,“掌握”卻可能是冷冰冰的例行公事。

“觸摸”是嘗試性的,非一次完成的,允許失敗的;“掌握”卻常常是定格的,有標準答案的,一次過關的,不許失敗的。

“觸摸”必然是個性化的,“觸摸”的感覺一人一個色調;“掌握”卻不重視個人特點,它重視的是你抓住沒抓住,抓住了多少。

“觸摸知識”是符合“可持續發展”思想的,因為“觸摸”有助於培養學習興趣,有助於提高能力;“掌握”則顯然比“觸摸”更功利,更短視,更枯燥,更容易造成學生厭學。

深思/教會學生“觸摸知識”,比“掌握”更重要!

於是,想到了張藝謀先生執導的影片《一個都不能少》。片中師生為了籌集車票錢而計算需要搬多少塊磚,是很精彩的“觸摸知識”的例子。師生共同討論,而不是學生答題老師當“裁判”;是為了解決實際問題,而不是為了考試分數;答案在討論的結尾,而不是事先有“標準答案”,這樣的問題才是真問題;整個討論是一個嘗試的過程,允許失誤,允許有不同意見,大家都是平等的探索者,沒有什麼權威。於是整個的討論過程就超越了“掌握知識”而昇華為“學會生存”。於是,幾乎所有孩子的積極性都被調動起來了,與原來讓他們死抄課文的情況判若兩班,這就是情境教學的威力。當然,這個小老師並沒意識到自己做了一節高明的課,是生活本身的邏輯指引了她。我覺得導演是有意識的,片中給我印象特別深的還有搬磚勞動後師生共同喝飲料鏡頭,結尾每個孩子寫一個字的鏡頭,說明導演對教育教學的感悟相當有深度。

也許馬上就會受到指責:“你是不是主張老師們都帶孩子去搬磚?是不是認為都那樣亂哄哄才算你所謂的'觸摸知識'?你是不是打算使我們現在井然有序、對答如流的賞心悅目的正規教學狀態倒退到張藝謀的非正規的原始教學狀態去?”

哪個老師也不會天真到照搬張藝謀的程度。不過我不明白,人們為什麼對“原始狀態”如此害怕和反感。我們現在教學方法的失敗之處恰恰是遠離學生原始的學習衝動,甚至壓抑這種衝動。每個學生本來都是天才的學習者,卻硬是被我們成人主觀設計的規範的、一刀切的、矯情的教學方法把孩子教傻了,難道我們還不該有所反省嗎?

迴歸自然並不是倒退,而是在更高層次上的復現。調動學生學習的原始衝動永遠是教師的課題,而要調動學生學習的原始衝動,就必須使教學儘可能地情境化、生活化,因為生存是人類最基本的衝動。

到底是全面掌握知識體系重要,還是積累學習的“關鍵經驗”重要?當然是後者重要,因為這才是素質教育。關鍵經驗是無法灌輸的,必須由孩子自己去體驗,所以必須以人為本。體驗關鍵經驗的過程,就是我們所謂“觸摸知識”的過程。

當然,我並不否定“掌握知識”的必要性,也不是所有的知識都需要學生去“觸摸”,那是“摸”不過來的。我們只是不要犯我在文章開頭講的民間故事中母親的錯誤就行了。她只把現成的錢放在孩子手裡讓他去“掌握”,如此孩子是“掌握”不住的,這錢對於他只是獲得父親遺產的敲門磚而已。

我們現在許多學生不是也把“掌握”老師教的知識作為敲門磚,取得文憑後就“還給老師”了嗎?

深思/教會學生“觸摸知識”,比“掌握”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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