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歲的阜陽姑娘劉鑫(化名)
對自己的長相很不自信,
通過熟人蔣某某介紹,
劉鑫來到她工作的美容店,
“外聘專家”韓某某
為她做了埋線法雙眼皮,
沒成想手術針竟然斷在眼皮裡。
隨後,劉鑫來到阜陽市五院、
將斷針取出。
劉鑫出院後經鑑定為輕傷,
經查,韓某某不具有雙眼皮埋線手術資質。
在潁泉區法院一審中認為,劉鑫的各項損失共計2萬餘,她本人應承擔30%的次要過錯責任。蔣某某和韓某某應承擔70%的責任,即1.4萬元。故判決蔣某某和韓某某各賠償原告劉鑫經濟損失7000餘元。一審判決後,韓某某表示不服,她認為,自己是應蔣某某的邀請,幫助劉鑫完成美容手術,屬於幫工行為,依法不應承擔賠償責任,遂提起上訴。
近日,經阜陽市中院二審開庭審理此案。法院查明,劉鑫、蔣某某、韓某某是好朋友,韓某某在蔣某某的美容店內無償幫助蔣某某為劉鑫做美容手術是事實,兩人未取得相應美容技術資質,不具備從事美容手術的技術條件。因此,對於劉鑫的人身損害,韓某某存在重大過失。一審法院根據兩名被告對劉鑫的健康權損害過錯程度,判令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並無不當,故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您說說,為了整個雙眼皮,
弄成這樣多懸啊!
微整形不等於微風險,
求美者一定要選擇正規的、
合法的醫療機構進行醫學美容整形。
別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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