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讓斑馬線容易造成堵車,專家建議取消,你贊同嗎?

日月同輝879


謝謝提問,禮讓斑馬線容易造成堵車,專家建議取消,我不贊同,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條有明確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交警部門依法對這些駕駛人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200元、記3分。

現當今社會經濟發達了,各種車型,個人私家車很多用來代步,車來車往的,顯而易見,事故也屢見不鮮,重則喪失生命,輕則少胳膊短腿,讓一生後悔!

在繁華的大城市裡,為了避免交通流量,設有行人高架橋,地下通道,這不是很好嘛!當然,有些城市還沒有達到這種條件,但也有紅綠燈🚥,行人紅綠燈,只要每個人遵守交通規則,也不會造成交通擁堵,不過也有列外,比如小孩,老人,不懂交通標誌!

所以開車的各位司機朋友們,在人行斑馬線前,寧停三分,不搶一秒,俗話說得好,退一步海闊天空,還有我們每個人都應該遵守交通規則,不要以為斑馬線是行人通行的,不看紅綠燈,也為司機朋友們想一下,每個人都從文明做起,珍惜我們的生命,創建文明城市,平平安安出行,高高興興回家!






揮鋤頭把的人


本來不想回答這個問題的。後來看了一些評論,有些不同的聲音。說說我自己每天遇到的吧。我在福州市區工作,經常走五一路,群眾路,工業路等市區主幹道,讓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群眾路與五一路交界的這個十字路口,高峰期每次紅燈一亮起,總有一兩百號人結對闖紅燈過馬路(沒有誇張,我有特意數過幾次),左轉車道和右轉車道每次都要停下來等待行人,導致道路嚴重擁堵,通行緩慢。

我認為汽車禮讓行人是應該的,也是必要的,畢竟人的肉身之軀與汽車的鋼筋鐵骨相比出於極大的弱勢,但是這條交規也不能作為行人闖紅燈,隨意穿行的有恃無恐的籌碼。

還是希望在馬路上,不管是車主還是行人,多點理解。


閩CQL19


禮讓斑馬線弊大於利,應廢除!

一,成了某些素質差的特權,有些人自從實施斑馬線禮讓行人後,覺得禮讓是理所當然,過斑馬線時不緊不慢,甚至趾高氣揚,一副悠閒自得的模樣,讓人看著氣憤,跟廣州一老大爺遇禮讓時向司機鞠躬致謝形成鮮明對比。

二,成為交通部門創收的來源。駕車遇斑馬線時不禮讓行人,罰100,扣3分。我那個鎮上一條街長不過1000米,禮讓線就有9處,罰得人們叫屈連天。還有,禮讓後,等七七八八的行人走完後,前面紅燈又亮了,後面的車再吃一個紅燈,司機拍著方向盤直罵娘,開車效率低多了。

三,追尾事故頻發。剛一加速,前車突然剎車禮讓,令後面的車促不及防追了尾,接下來就開始堵車。

學國外的東西,人的素質先要提上去,不然的話就成了東施效顰。


老秀才109566801


同意,交通規則,不單單是管制車輛,而是應該連行人一樣管住才對,我是一個老司機了 開車二十多年了,在我小的時候 和剛剛開車的時候 交通事故很少 尤其是車和人的交通事故 第一那會車也少 其實最關鍵的還是那會的人 看到車 都會首先選擇躲讓 首先選擇確保自己的安全 在通行 騎自行車的步行者 都一樣 大家再看看現在的人 雖然說現在的交通規則對機動車的規則越來越多 對司機的規則越來越多 確實司機和機動車也越來越規矩 可是呢機動車和非機動車 和行人的交通事故卻越來越多 說到底 這是單方面約束的結果 沒有禮讓行人的時候 還好點 禮讓行人以後 在紅綠燈路口 禮讓行人線上 閒庭信步 視死如歸的人 越來越多了 真不知道這個禮讓行人是誰提出的 哎 如果是規則就得誰都得遵守 不管是行人 機動車 還是非機動車 一視同人 誰的過錯誰承擔 不要分什麼弱勢群體 一律分的清清楚楚 只有這樣 公平公正了 每個人都會遵守規則 我們國人素質就會提高了 我們的交通道路也會暢通無阻了


隨風的心10


我是司機,也開了六、七年了吧,大概20萬公里吧,開車還算穩當!

但是我想講個事情:

有次傍晚我在一個小縣城住宿,飯後散步,走到一個路口,馬路寬大但是沒有中間隔離帶,我等到了綠燈後過馬路,就我一個人!人少車多!但是走到一半,人行指示燈就紅燈了,那個路口又沒有什麼中間綠化帶或隔離帶什麼的,我不能在馬路中間吧,第一個車看看我讓我了,接著走,是個小貨車氣勢洶洶扔下一句找死嗎開走了,然後我小心翼翼過了馬路!

我覺得這種情況行人還是蠻弱勢的,中國好多路況不是那麼太好,能讓就讓讓行人吧!

雖然我是司機,但我也是行人,我的家人(老人孩子)也是行人,所以雖然會造成堵車,還是希望司機禮讓行人!


moon961


應該改成一種明文規定的交通規則,而不是強制機動車讓行。下面說說我遇到的一個真實例子:

我在路口等紅燈,綠燈亮起後我開始通行,剛到達十字路口的對面斑馬線時,一個人仰首挺胸的闖了斑馬線的行人紅燈走出來,按照現在的規則他已經走入了斑馬線,我的機動車應該讓行,當時我沒有停車,因為是三車道,他還在第一車道,而我在第三車道,還有足夠的安全距離,而且我的車速也不快。我當時的想法是:我沒有違反交通法規,是行人闖紅燈違法,當時又是高峰期,我又是排頭車,不能因為他一人違法而導致大量的車不能通過路口而堵塞。

當時我就想好了,如果我被拍照,那我就要去申請行政複議,因為我沒有違反任何規則。

後來仔細查了幾遍,果然沒有被拍照。

我希望交通法規也應該加強行人的約束,也應該加強相應的處罰力度,做到跟機動車一樣也害怕被處罰,這樣才能從根本上治理行人和車輛之間的矛盾。


旅行攝影獅阿光


專家就是專家,老出餿主意。這個禮讓斑馬線不僅不應該取消,還應該強力執行,並且如果開車的在斑馬線撞死撞傷行人,應該等同刑事入罪,應該和酒駕一樣嚴格。因為不管是開車的,還是開飛機的,你每時每刻都會成為街上的行人,相信我們每個中國人都能感受到現在走在馬路上,是有多麼大的不安全感,如果不嚴格執行斑馬線法律,就不能保障行人的安全感,提出取消斑馬線禮讓的專家,請他們尊重中國人的人權,這是一個大國應有的風範。


李勇軍166012594


對於所謂:禮讓行人的法規我表示不支持!

想回復我的,必須看完我的內容,亂噴直接刪除!這是我的原則。

我支持的理由是:各行其道,按照交通信號指示享有路權!

一個管理規範的交通需要的是法規和道路設施的完善,而不是靠意志來實現。

斑馬線是行人的專屬通道沒錯,必須禮讓。

但是前提是:你通過的時候必須有綠燈指示!哪怕走到一半變燈,也要在道路中央安全島再等。

我相信每個人,哪怕是小學生也會根據倒計時和聲音提示掌握過馬路的時間是否合適,拿走到一半變燈的理由來搪塞就是“藉口”!

說說我為什麼不支持在沒有紅綠燈支持的地方盲目相信禮讓行人的理由:

如果是單向單車道的道路,禮讓行人這個行為還算合理,因為行人在這種道路一旦通過前車停車禮讓後車就會依次停下等候,雙方都安全,但是最好行人也要確認司機確實看到了你!低頭看手機,東張西望過馬路,自認為司機看到你就過,那就是行人自己問題了吧。


其次,在雙多車道的斑馬線就不同了。

雙向多車道會造成視野盲區,前車遮擋後車視線,往往前方側面車輛看到行人不是馬上停車,而是緩行,這就遮擋了同向車道側方視野,尤其是大型車輛遮擋更加嚴重。當側方車輛看不到行人,即使減速了,也不能避免“鬼探頭”式的過馬路行為,而行人根本意識不到這個問題!

造成交通事故行人死亡的悲慘事件。

所以我強調,給所有斑馬線安裝手動紅綠燈設施,這個在國外很普通!我相信中國滿大街的攝像頭比這個貴多了!


所有交通參與者都應該按照交通信號指示通行,都有人都應該承擔交通意外的責任和義務,而不是因為誰所謂“弱勢”就要求特赦!

依法治國,才是真理。


知識就是力量啊


既然立法立規,就得同等遵守。1、在設有紅綠燈的道路上該誰走就該誰走,誰闖紅燈都屬違章。(我不贊同機動車在綠燈亮時還得等著闖紅燈的行人過完才能走,緩行避讓即可)。2、沒有紅綠燈有斑馬線,這種路況只要有行人要過斑馬線,機動車一定要禮讓。(不管有沒有抓拍和監控,必須禮讓,騎行著也應下車推行過斑馬線)。3、行人必須在有斑馬線的線上通過。超出範圍均屬違法違章橫串。(這種情況應該是行人禮讓機動車輛,不要總認為老子是行人,車輛該讓老子)。


稻草人2412


本來就不該成立,國外禮讓行人一是人口少二是素質好,在國外不存在過斑馬線故意放慢腳步,更不會拿個凳子坐在斑馬線上,特別是部分老頭非常壞,故意來回走特麼的,真想撞死他,說到底還是個人素質問題,這種規定只防君子防不了小人,還有一部分就是司機等信號燈玩手機,綠燈都不知道,通過率又拉低了,明明可以過五部車最前面車就還墨跡都不想想後面有沒有車,非常的自私,我覺得最好設定一個市區最低車速,跟高速一樣,誰見過高速上堵車的除了發生事故,車速提高了通過率自然就高了,就不存在堵車了,就因為到處限速還限速那麼低導致一部分車主墨跡慢慢的就堵起來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