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長”變“市長”!“鎮級市”再迎政策提振,試點9年漸行漸近

《2019年新型城鎮化建設重點任務》的發佈,無疑將對我國未來城鎮化產生深刻影響!

這份國家發展改革委4月8日印發的通知,不僅透露出城區常住人口 100 萬-300萬、300萬-500萬等大城市戶籍制度改革方向,而且還提到,穩步增設一批中小城市,落實非縣級政府駐地特大鎮設市。

“鎮級市”並非一字之改

鄉鎮一直是我國最基本最穩定的行政治理單元,其包含政治、社會、經濟與文化的最小完整系統。統計顯示,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國共有19531個鎮,另外還有14677個鄉。

伴隨中國社會經濟全面發展,鄉鎮也日新月異。這其中,在珠三角、長三角,一些鎮的常住人口、城區規模、工業產值已超過中西部一些縣的水平。逐步崛起的超級鎮、特大鎮,開始面臨權責利不對等,龐大的經濟和人口體量、繁重的公共服務讓現行鎮級管理體制負重前行,“下馬拉大車”的矛盾日益突出。

“鎮長”變“市長”!“鎮級市”再迎政策提振,試點9年漸行漸近

這次《重點任務》在“推動大中小城市協調發展”章節中指出,“穩步增設一批中小城市,落實非縣級政府駐地特大鎮設市。”這是什麼意思?就是說,有足夠的人口、有足夠的城區面積、有足夠的經濟實力,鎮可以變成市,哪怕縣(縣級市)政府不在那裡,也可以設市,就是所謂的“鎮級市”。

這也再次向公眾釋放出我國行政改革的信號。“鎮級市”的提法,表面上是一字之改,其背後深層之義仍是政府權力的下放。鎮一頭牽著鄉村,一頭連著城市,是新型城鎮化破題的重要一環。“鎮級市”的設立優化行政層級和區劃的縱向設置,讓鎮級政府承擔起建設城市的職能,有利於行政效能提升、空間結構優化、資源永續利用、經濟和社會服務高質量發展,對於推進經濟發達地區的區域協調發展和提升民生福祉來說意義非凡。

化鎮為城探索已走過9年

在中國,“鎮級市”的概念首次見諸於媒體是在2010年2月。當時浙江省溫州市提出要把轄區內的“樂清市柳市鎮、瑞安市塘下鎮、永嘉縣甌北鎮、平陽縣鰲江鎮、蒼南縣龍港鎮”5個強鎮,試點建設成為“鎮級市”。此後,山東省青島市於2013年3月也拿出5鎮啟動小城市培育試點。

2014年7月,國家發改委等11個部委聯合下發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通知,首次提出合理增設城市建制,選擇若干鎮區人口10萬以上的建制鎮開展新型設市模式試點,從國家層面對“鎮級市”建設予以明確。2017年底,第一批試點2個省和62個市鎮試點任務基本完成並取得一批階段性成果,其中一些典型經驗已在全國範圍推開。

“鎮長”變“市長”!“鎮級市”再迎政策提振,試點9年漸行漸近

不過到目前為止,“鎮級市”還停留在探索和經驗總結階段,尚沒有一個“鎮級市”正式掛牌。

在一些人看來,“鎮級市”的設立還面臨許多考題待解。如,在行政區劃以及相關的政策法規方面如何界定,是正式的行政區劃還是名稱之變?特大鎮多是所在縣域的經濟重心,如果升格了,會不會造成原有縣域經濟的割裂,造成更多的行政壁壘?

“鎮”也將面臨“搶人”

事實上,破舊立新設置“鎮級市”的改革主要目的,也正是讓有這些有實力的經濟擴權強鎮,有力地推動強鎮突破體制機制瓶頸,帶動附近區域經濟共同發展,促進社會全面進步,提升群眾幸福感、獲得感。

“城鎮化”是國家現代化的重要標誌,也是解決農業農村農民問題的重要途徑。城鎮化總體上有利於集約節約利用土地,為發展現代農業、產業經濟騰出寶貴空間。而當前推動1億左右農業轉移人口進城落戶也面臨遲滯等問題,迫切需要尋找新突破口。加快中小城市吸納人口就業和落戶能力,探索“鎮改市”,也是城鎮化的一個重要方向。

這次《重點任務》重提“特大鎮級設市”建設,特別強調了“落實”二字。並指出,要推動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擴面提質增效,解決法律授權、財政體制、人員編制統籌使用等問題。強化小城鎮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補短板,提高服務鎮區居民和周邊農村的能力。這些都是“鎮擴權”與“由鎮到市”的核心關注點,未來“鎮級市”推進料將取得實質性突破。

“鎮長”變“市長”!“鎮級市”再迎政策提振,試點9年漸行漸近

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相關人士曾表示,從現階段人口流動方向來看,人口總體上向大城市和小城市兩端聚集。特別是隨著這次《重點任務》戶籍新政舉措的落地,市區300萬人口以下城市實質上對民眾落戶將完全敞開懷抱,“鎮級市”漸行漸近、做優做強,必然會帶來與大城市在引人落戶方面的競爭。由此可見,“搶人”大戰未來將會越來越激烈,不僅在大城市,而且會延展到超級鎮、特大鎮。

不過即便暫時沒有“市”名,這些“特大鎮”也並非沒有自身優勢。在現代化程度較高的經濟發達鎮就業置業,坐擁青山綠水、高薪酬、慢生活,已成了一些人選擇或嚮往的理想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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