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关于公开征求《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说明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规范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自然资源部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形成了《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根据《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2号)要求,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自然资源部地理信息管理司(邮编100812),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自然资源部

2019年4月5日

附件

《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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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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