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发放2018年年终奖,应该怎么按照个人综合所得计税呢?

2019年开始,我们个人所得税开始了个人综合所得计税,可以以整年的收入来综合计税。但是具体的计税方法,很多人不了解,尤其是有些人2019年发放2018年的年终奖,这应该怎么计税呢?

实际上我们年终奖计税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按照综合计税法,一种是按年终奖计税方法计税。某些情况下,综合计税方法计税并不合适。

现在我们每个月究竟是怎样扣缴税费的呢?目前是预扣预缴制。

每个月我们都有5000元的免税额度,每个月发放工资时进行累计,我们在计算纳税额度时,要扣除累积的专项附加扣除和专项扣除。

2019年发放2018年年终奖,应该怎么按照个人综合所得计税呢?


比如我们月收入是1万元,每月缴纳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2000元,可以享受到专项附加扣除是独生子女赡养老人2000元、子女教育费用1000元。

这种情况下,实际上我们第一个月的纳税额是1万元-5000元-2000元-2000元-1000元,结果是零,也就是第一个月不需要缴纳任何个人所得税。

其实,以后各个月的工资如果都是1万元,也是这样扣减的话,就不需要缴纳任何个人所得税了。

可是,万一企业在2月1号发了一笔3万元的2018年年终奖怎么办?不要说这是2018年的,就要按照2018年的计算方法计税,这是不对的。只要是2019年发放,就是2019年收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进行预扣预缴。

2月份如果正常工资是1万元,年终奖3万元的话,我们实际的应税额度就是3万元。不过不要担心会上升到10%,甚至20%的税率。因为我们的预扣预缴制,如果累计应税额三万六千元以内就会按照3%的税率进行预扣预缴,并不是按照月均值来了。也就是扣缴个人所得税900元。

2019年发放2018年年终奖,应该怎么按照个人综合所得计税呢?


万一我们后续几个月是失业状态,最后我们一年的个人综合所得低于9.6万元(包括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就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前缴纳的,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申请退税。

如果我们实际每月到手工资是5000元,每月专项附加扣除3000元,加上3万元也会低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起点。但是我们在2月份计算个人所得税缴税的时候,就会出现应税额度是24000元的情况,这样还需要按照3%纳税。明年汇总清缴的时候,可以将缴纳的720元所得税退回。

其实关于年终奖,国家还是有一个优惠的照顾办法,这个照顾办法将于2022年1月截止。

2019年发放2018年年终奖,应该怎么按照个人综合所得计税呢?

如果我们当月的工资高出免税额,那么就根据年终奖除12找出对应税率,然后再根据相应的税率和应税额度确定应缴税额度。

如果我们平时不需要缴税或者交税税率比较低,实施综合计税的话,影响就不大。如果我们是高收入人群,应税额度在20%到30%的税率就会省很多钱。

比如我们发3万元的年终奖,如果超出应税额按照规定是适用3%的税率。如果本人每月的收入比较高,达到了2万元以上,要适用20%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如果加上年终奖综合计税,就需要按照20%对年终奖扣税。可是按照上述3%的税率,这样一下子就省掉了17%,3万元能够省下5100元个人所得税了。

所以,我们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还是有不少避税方法的,好好研究,能够省很多钱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