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網訊 2019年3月7日8時30分許,張某駕駛二輪電動車由南向北行駛至繁峙縣砂河鎮富民路與和諧街十字路路口處時,因未按照交通信號燈通行,與由西向東孫某駕駛捷達牌小型轎車發生碰撞,造成張某受傷、兩車不同程度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繁峙交警提示: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機動車、非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非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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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8 05:31:26 忻州新聞
忻州網訊 2019年3月7日8時30分許,張某駕駛二輪電動車由南向北行駛至繁峙縣砂河鎮富民路與和諧街十字路路口處時,因未按照交通信號燈通行,與由西向東孫某駕駛捷達牌小型轎車發生碰撞,造成張某受傷、兩車不同程度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繁峙交警提示: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機動車、非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非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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