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物業服務收費管理的通知》引來了廣泛關注。據《通知》,下月起全市將實行的物管費政府指導價標準,最高的一級收費為2.70元/平方·月。
有了指導價上限,是否意味著所有高於這一價格的小區都可以馬上降價?物管公司該如何就服務物價上漲、標準提升,進行合理調整?對此,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相關負責人給予瞭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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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新建小區物管費定價取消浮動
根據《通知》全市最高指導價分為五級,並明確取消了上下浮動的規定。這意味著,從5月1日起所有新建樓盤在向物價局申報物業費時都不能超過2.7元/㎡·月。
同時也通過將不同等級對應的服務內容透明化,讓業主們更明白各級別收費對應的服務內容。
新建住宅業主:可通過表決對物管費進行降價
《通知》針對的是新建住宅的前期物業服務階段,一般是從房屋交付之日起到小區成立業委會之前的階段。
小區成立業委會後,如果業主們認為服務不達標需要降價,可以通過協商的方式解決,或另聘物管公司,或要求降價。
此外,沒有成立業委會的,也可以通過線下紙質投票或線上的“佛山市物業管理公共事務綜合服務平臺”來進行表決,只要“雙過半”即可。
非新建住宅業主:合同期滿才能重新調價
市發改局在去年的文件徵求意見稿就不涉及非新建樓盤作出相關回應。
非新建小區的價格是經過物價部門備案且訂立了合同的,屬合理合法;如果合同期滿,業主同樣可以採用上述辦法,參考物業服務收費指導價和業主滿意度測評結果進行協商,並依法依規由業主表決通過。
物管:服務品質提升想調價怎麼辦?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通知》最核心的目的,就是要改變現行新建住宅物業服務收費未發生實際成本但定位優質優價而突破最高指導價的管理模式。
如果一些小區確實服務標準高需升價,物管公司也可以採用跟業主相似的方法,將升價的原因、成本細項、服務內容等,公正透明地告知業主,雙方協商投票通過後即可調價。
此外,《通知》中還明確了指導價與社會平均工資聯動。即以2017年佛山市社會平均工資和本次公佈的指導價為基期標準,當年度社會平均工資與基期相比變動幅度達到30%及以上時,社會平均工資變動幅度與最高限價按1:0.4比例同方向聯動,由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綜合考慮物價指數和社會承受力等因素適時調整向社會公佈,並作為下一次聯動的基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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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佛山公佈物業指導價,按等級收費,最高不超過2.70元/㎡·月
佛山新聞網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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