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黄冈市”概述

黄冈是湖北省下辖的地级市,位于湖北省东部、大别山南麓、长江中游北岸,京九铁路、京九高铁中段,是武汉城市圈成员城市之一,南与鄂州、黄石、九江隔长江相望,东连安徽,北接河南。是国家重要的卫生城市,也是继武汉人口第二多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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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现辖有两市、两区、七县,127个乡镇街,4290个行政村,总面积17453平方公里。2018年,总人口740.64万人。[3]

黄冈历史文化源远流长,有2000多年的建置历史,孕育了中国佛教禅宗四祖道信、五祖弘忍、六祖慧能,宋代活字印刷术发明人毕升,明代医圣李时珍,现代地质科学巨人李四光,爱国诗人学者闻一多,国学大师黄侃,哲学家熊十力,文学评论家胡风等等一大批科学文化巨匠。[2]此外还有国家主席李先念、代主席董必武等政治人物。

黄冈先后获得一系列荣誉。2017年6月,黄冈市被命名国家卫生城市。2017年12月15日,荣膺中央电视台《魅力中国城》第一季十佳魅力城市[4]

2018年12月,黄冈入选2018《魅力中国城》文化旅游魅力榜年度魅力文旅扶贫城市。

黄冈早在旧石器时代,区域即有人类居住。

夏商时代,禹“封皋陶之后于英、六”《史记·夏本纪》),本地域即为皋陶后人的封地(英六即英山、六安一带)。春秋战国时,本地属楚国。秦统一六国推行郡县制,本地先分属南郡和九江郡,后属衡山郡。

楚汉之际,楚项羽以衡山郡立衡山国,国都邾城(今黄州禹王城)。汉高祖四年(公元前203年),恢复为衡山郡,属淮南国。汉武帝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分衡山郡及南郡共十四县置江夏郡,驻西陵县,本域黄州、蕲春等地属江夏郡,黄梅、武穴等地属庐江郡。东汉建武二十三年(公元47年)立蕲春侯国,传三世,复为蕲春县。建安十三年(公元208年),分江夏郡置蕲春郡,驻地蕲春,辖今蕲春、黄梅、黄州等地。

三国时,本地域分属魏弋阳郡和吴蕲春郡。晋武帝太康元年(公元280年),撤销蕲春郡,辖地划入武昌郡,第二年,寻阳(今黄梅)县划属庐江郡,西陵、邾县、蕲春县改属弋阳郡。永嘉三年(公元309年),晋惠帝恢复司马西阳王爵位,先后将西陵、邾、蕲春等县划属西阳国。

晋成帝咸康四年(公元338年),在邾县侨置豫州,咸康五年,豫州侨迁芜湖,西阳郡沿属豫州。

南北朝时武装割据,域内建置更迭频繁。南朝宋分西阳郡置建宁左郡(今麻城西南)。南朝齐时,建元二年(公元480年)又置齐安郡,驻齐安(麻城西南),置安蛮左郡,驻木兰(今红安西南。南朝梁时,西阳郡仍属郢州,并分西阳县置信安县。又在蒙笼城(今麻城东北)置定州,在白沙关城(今麻城西北)置沙州,在大活关(今大悟东)置湘州,在鹿城关(今红安)署北江州。北朝占领江北时沿袭南朝旧制,北齐天保年间,曾在域内置巴州(今黄州地)、衡州(今麻城地)、罗州(今蕲春地)等,北周废巴州置弋州,改罗州为蕲州,置永宁县(今武穴市),并将置于黄城镇(今黄陂东)的南司州改名为黄州。

隋大业三年(公元607年),又将两州改为两郡,黄州改为永安郡,治所移驻黄冈(今新洲属地),辖黄冈、黄陂、木兰、麻城4县;蕲州改为蕲春郡,治所驻蕲春,辖蕲春、罗田、浠水、蕲水、黄梅5县。本区域仍为两郡并治。

唐朝武德三年(公元620年)永安郡改为黄州,且置总管府。武德八年(公元625年),撤销南晋州、亭州、南司州,属地分属黄州、蕲州。

宋朝仍为黄州、蕲州共治,先属淮南路。

元代改两州为两路,各设总管府,两路并治。至元二十三年(公元1286年)撤销宣慰司,黄州、蕲州直属湖广行省。二十九年(公元1292年)均改属淮西道,第二年又改属河南江北行省。黄州路辖黄冈、黄陂、麻城3县,蕲州路辖蕲春、罗田、蕲水、广济、黄梅5县。

明朝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改黄州路、蕲州路为黄州府、蕲州府,两府并治,同属湖广行省,并在黄州修筑城池。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降蕲州府为州,撤销蕲春县,政归蕲州直理,蕲州仍辖其他各县,与黄州府同属湖广布政司,不久改属河南。洪武十一年(公元1378年),蕲州仅代辖广济、黄梅两县,属黄州府管辖,自此以后蕲州与黄州合二为一。洪武二十四年(公元1391年),黄州府仍划属湖广布政司。嘉靖四十二年(公元1563年),置黄安县。到此,黄州府辖有黄冈、麻城、黄陂、罗田、黄安、蕲水、广济、黄梅8县和蕲州。

清代基本沿袭明制。康熙三年(公元1664年)蕲州不再辖县,黄州府属湖北布政司,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黄陂县划属汉阳府,黄州府辖黄冈、黄安、麻城、罗田、蕲水、广济、黄梅7县和蕲州。

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废黄州府,改蕲州为蕲春县。各县属湖北省武汉黄德道(后又改名为鄂东道、江汉道),十五年(公元1926年)废道,各县直属湖北省政府。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本域划为省三、四行政督察区,各设专署,为湖北省政府辅助机关。三专署驻蕲州,辖蕲春、广济、黄梅、蕲水、罗田和该年从安徽划入的英山县;四专署驻黄安,辖黄安、黄冈、麻城和划入的黄陂县,又于第二年初分置礼山县,亦属四专署管辖。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六月,改蕲水县为浠水县。二十五年(公元1936年)三月,第三、四行政督察区在蕲州合并为第二行政督察区,第二年元月治所迁黄州。

抗日战争时期,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元月,第二行政区署在黄冈县北部的黄土岭改组为鄂东行署,代行省政府职权,并先后增辖孝感县和第三行政区。三十四年(公元1945年)抗战胜利,鄂东行署迁回黄州,恢复为湖北省第二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27年黄麻暴动,成立黄安县农民政府,1931年,红四方面军攻克黄安,改黄安县为红安县。相继成立红安、麻城、黄冈、蕲春、广济、黄梅等县苏维埃政府。

抗战时期,1941年成立黄冈(中心)县抗日民主政府及豫鄂边区行政公署鄂东办事处,后改为鄂东行政专员公署。1943年成立长江行政专员公署。解放战争时期,1947年刘邓大军挺进大别山,成立鄂豫行署第四、五专署,各县也先后成立人民民主政府。四专署辖黄冈、新洲、麻西、麻东、浠水、罗田等县,五专署辖蕲南、蕲北、广济、黄梅、英山等县。

1949年3月至5月中旬,本域各县相继解放。5月初,第四、五专署在浠水合并为黄冈行政区专员公署,6月更名为黄冈区行政公署,7月迁黄州。辖黄冈、麻城(麻东、麻西合并)、罗田、英山、浠水、蕲春(蕲南、蕲北合并)、广济、黄梅8县。黄冈县治所驻团风。

湖北省“黄冈市”概述

黄冈各市照片(6)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1年5月,黄冈区行政公署更名为黄冈区专员公署,为湖北省人民政府派出机构。6月,分黄冈县置新洲县。1952年6月,大冶、阳新、鄂城、黄安4县划归黄冈专署管辖。1955年5月,专署更名为黄冈专员公署,8月,撤销胜利县,10月,黄冈县驻地由团风迁黄州。1959年元月,大冶划属黄石市,1965年9月,鄂城、阳新两县划属咸宁专区。[6]

1968年元月,成立黄冈地区革命委员会,1978年11月撤销,设黄冈地区行政公署,为省政府派出机构。1979年12月,鄂城县划归黄冈地区,并建置鄂城市,亦驻鄂城。1983年10月,划鄂城县、市及黄冈县的黄州镇,建地区级鄂州市,直属省政府管辖,同时,划新洲县属武汉市。1986年7月撤销麻城县,设麻城市。1987年5月,撤销鄂州市黄州区,恢复为黄州镇,复归黄冈县。12月,撤销广济县,设武穴市。1990年12月,撤销黄冈县,设黄州市。黄冈地区行署辖黄州、麻城、武穴3市和红安、罗田、英山、浠水、蕲春、黄梅6县。

1995年12月23日国务院批准,撤销黄冈地区和黄州市,设立地级黄冈市,治所驻黄州。并建置团风县和黄州区。

黄冈市下辖黄州区、麻城市、武穴市、团风县、浠水县、罗田县、英山县、蕲春县、黄梅县、红安县、龙感湖管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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