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賄區長”的斂財之道:3800元買古董,600萬元賣給開發商

2018年10月24日,湖北襄陽市襄城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襄州區原區長王士金犯受賄罪獲刑12年,並處罰金200萬元。法院經審理,認定其共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計人民幣1305.9萬元、美元3萬元、黃金1100克,以及玉石吊墜、玉石手把件各1件,以100萬元購買的玉石1塊。

在案發前,王士金因擔心被查處,已退還給行賄人人民幣339萬元、美元1萬元、黃金1100克,以及玉石吊墜、玉石手把件各1件。其從楊某處索取的以100萬元購買的玉石,亦在案發前退給了楊某。

“索賄區長”的斂財之道:3800元買古董,600萬元賣給開發商

提示建設局長“關照”表叔

2011年,時任襄陽市襄州區區長的王士金,同個體商戶李治國的侄女朱某結婚(第二任妻子)。之後,李治國通過他們的關係,結識了襄陽市襄州區國庫集中收付中心幹部謝某。李治國後來又通過謝某和侄女朱某,找到襄州區城鄉建設局局長李某,成功承攬夥牌鎮工業園11號路工程。在首次嚐到“紅利”後,李治國又瞄準了襄陽紡織服裝產業園濱河大道工程,並將這一意圖通過朱某告訴了王士金。

2012年6月的一天,襄州區建設局長李某向區長王士金彙報該工程工作時,王士金看了一眼李某,發話提示他此工程可關照一下其表叔李治國。

李某認識李治國,礙於區長的面子,便點頭應允。沒幾天,李治國經李某幫忙,在工程未招投標也沒簽訂合同的情況下,採取“先上船後補票”的方式,帶著“施工隊”直接提前進場施工。到了招投標階段,李治國經李某指點,借了幾家施工單位資質參與競標,最終以湖北婧婭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的名義中標。

辦案人員披露,李治國在成功獲得工程之後,拿出70萬元用於感謝侄女婿夫婦和“牽線人”謝某。謝某收錢後,覺得這筆錢太多了,擔心出問題,於是在一個月內將自己的35萬元退還了李治國。王士金“笑納”了李治國讓謝某轉送的35萬元賄款,又讓妻子朱某將這35萬元交給謝某,讓其幫忙放貸收息。2013年,李治國得知王士金侄女婿夫婦準備購房尚有資金缺口時,主動支付了25萬元房款。2015年七八月份,湖北省委巡視組在襄陽市巡視期間,王士金因擔心被查出問題,嚇得提心吊膽,就將收受的35萬元退還李治國。

湖北省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判決認定,李治國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35萬元,其行為構成行賄罪,判處李治國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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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多個私企老闆“進貢”

王士金在擔任棗陽市副市長期間,查實的受賄事實有3起。

從棗陽副市長提拔為襄州區區長,王士金職務上得到升遷,貪婪之路開始瘋狂起來,查實受賄有20多起。

襄陽新襄公司副總經理劉某為了感謝王士金對該公司在徵地及手續辦理等方面給予的支持和提供的幫助,並希望與王搞好關係,繼續得到關照,在2011年至2013年底,劉某以拜年的名義先後三次共計送給王士金現金1.8萬元。襄陽榮華公司總經理錢某為了與王士金“套近乎”,並請託“王區長”在土地拆遷、優惠政策落實等事項上為其公司提供幫助,於2012年3月送給王士金現金10萬元、黃金100克。2014年底在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期間,王士金害怕出事,將收受的10萬元現金和黃金退給了錢某。

2012年9月至2013年底,襄陽坤興實業公司總經理楊某,為在土地徵用、優惠政策落實等事項上,獲得時任襄州區區長王士金的幫助或表示感謝,多次送給王士金人民幣共計70萬元。2018年1月18日,宜城市人民法院認定襄陽坤興實業有限公司犯單位行賄罪,判處罰金十萬元;認定楊某犯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

曾向王士金行賄的一名老總跟辦案人員嘆息說:“王士金搞壞了政商關係,很多企業家一開始不想送,後來變成了跟風送。”

“索賄區長”的斂財之道:3800元買古董,600萬元賣給開發商

千元“古董”翻千倍賣出

站在襄州清河一橋上可以看到一個漂亮的現代化居民小區——民發世界城。這裡在2011年開發前進行了徵地。

起訴書顯示:王士金利用擔任襄州區區長職務的便利,為民發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在襄州區的濱江濱河城中村改造項目徵地拆遷、優惠政策落實等方面提供便利幫助。王士金與該公司董事長孫某關係密切。2012年4月,王士金為給其女兒在北京購房,向民發公司董事長林某索要400萬元。為掩蓋其索賄事實,王士金以買賣古董的方式給了林某一個青銅盞。2013年初,王士金再次向林某索要200萬元。

2013年底,襄陽市原城管局局長葉傳輝落馬被查,這一消息讓王士金和林某感到驚慌。

林某讓王士金想辦法把600萬元還給民發公司,王說自己沒錢,提出再送給他一把春秋時期的青銅劍,表示是他花600萬元買了其兩件青銅器。林某無奈只好同意。

王士金交代說,兩件古董是在1996年左右花3800元所買,也就是說,王士金把兩個古董以翻1580倍的價格“賣”給了林某,讓辦案人員大跌眼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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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退贓檢舉立功獲輕判

2017年5月,王士金落馬,接著被“雙開”,收繳其違紀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辦案人員稱,在被調查前後,王與他人多次串供,轉移贓款、贓物,打探、收集組織調查動向及信息,對抗組織審查。

2018年10月24日,襄陽市襄城區人民法院對襄陽市襄州區委原副書記、區長王士金受賄案進行一審宣判,認定被告人王士金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萬元;扣押在案的涉案贓物銅盞1個、騰龍軼瑞千足金工藝品1塊、玉石吊墜1件、玉石手把件1件,被告人王士金及其親屬向紀委及檢察機關退繳的涉案贓款人民幣844.4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繼續追繳被告人王士金犯罪所得人民幣102.5萬元、美元2萬元。

“貪腐的人時時生活在恐懼之中,收受的賄賂猶如炸彈,隨時可能炸響;送錢送物的人別有用心,收受者好似處於被綁架狀態,這讓內心特別痛苦……”王士金在看守所裡懺悔不已。

王士金落馬後,襄陽市紀委會同襄陽市廣播電視臺組織拍攝了《喪失底線的代價》警示教育片,該片以查處的王士金案為背景,深入剖析了其喪失理想信念,無視黨紀國法,大肆以權謀私,最終被依法處理的過程。襄陽全市將分批次組織黨員幹部觀看王士金警示教育片,開展大討論活動,撰寫心得體會,將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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