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治標,二年治根,三年治本。
2018年,
嚴態勢,營造人人喊打的氛圍;
2019年,
攻案件,提升群眾滿意度;
2020年,
建機制,取得壓倒性勝利!
掃黑除惡鬥爭的目標:
讓人民群眾安全感、滿意度明顯提升;讓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特別是農村涉黑涉惡問題得到根本遏制;讓涉黑涉惡治安亂點得到全面整治,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管理得到明顯加強;讓社會基層組織建設水平明顯提升;讓黑惡勢力“保護傘”得以剷除,社會環境明顯淨化,基層社會治理能力明顯提升;讓涉黑涉惡違法犯罪防範打擊長效機制更加健全,掃黑除惡工作法治化、規範化、專業化水平進一步提高。
掃黑除惡的意義:
在全國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事關社會大局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事關人心向背和基層政權鞏固,事關進行偉大斗爭、建設偉大工程、推進偉大事業、實現偉大夢想。要通過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不斷增強人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維護社會和諧穩定,鞏固黨的執政基礎,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創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涉及衛生健康系統的典型黑惡勢力行為:
1.採取非法手段干預、操控、把持、破壞醫療衛生系統基建項目、設備藥品等招標採購工作。
2.在醫療糾紛調處過程中,專門組織人員插手醫療糾紛,組織、煽動、參與鬧事或暴力威脅醫鬧的行為。
3.專門從事“擺隊形”“佔場子”、威脅恐嚇、跟蹤滋擾等非法手段的“職業醫鬧”。
4.以非法手段威脅干預醫療衛生機構正常決策和業務開展的黑惡勢力。
5.違規違法開展業務的黑救護、黑診所,以暴力手段抗拒執法的。
6.非法拖欠衛生健康基礎設施建設中農民工工資的黑惡勢力。
7.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在健康扶貧中貪汙腐敗及吃拿卡要等侵害群眾利益的黑惡勢力。
8.衛生健康系統幹部職工涉嫌參與或直接參與黑惡勢力有關活動。
9.黨員幹部及所有受委託行使公權力的人員,對黑惡勢力包庇、縱容,充當保護傘等。
10.“非法行醫”“醫托”“醫鬧”和“號販子”、虛假醫療廣告等涉黑涉惡違法行為以及衛生健康領域其它涉黑涉惡突出問題等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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