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拋妻棄子留學德國,十年後身患絕症希望見孩子一面,這樣的男人還能原諒嗎?你怎麼看?

夜茉莉4


大實話:能不能原諒,主要看給孩子留了多少家產,留的多了就是親爹。

對於我們任何人來說,只要我們結婚了,那麼我們對自己的婚姻和家庭都是有一份責任的。當然啦,有人也在結婚之後也會為了自己所謂的夢想和理想放棄自己的家庭去做一些自己的事情,這個其實就是比較自私的行為了。

最近,就在網上看到這麼個事情,故事說的是王某十年前和妻子結婚,並生有一個孩子,但是,當孩子出生沒多久,王某就遇到一個到德國留學的機會。而在家庭和出國留學面前,王某選擇了出國留學,並且一直沒回來。轉眼間10年過去了,王某的妻子也已經另嫁他人,而王某在德國也沒有結婚生子,但是,卻被查出來身患絕症,所以,王某就跟前妻聯繫表示希望能夠在臨死前見他們母子一面。

很多網友看完這個事情都紛紛表示這樣的男人不值得原諒和同情,但是,就這種事本身來說,確實還是要看人家母子的的想法。

首先,我們必須明白,我們看完這件事後的思想和這對經歷過這件事的母子是完全不一樣的,因為我們是用一分鐘的時間看了人家的用了十年經歷的一個故事。這個絕對是兩種不同的感覺。可能,對於這對母子來說,經過十年的時間洗禮,對於前夫的這些所有情仇愛恨都已經是煙消雲散了。那自然對於人家來說面對一個將死之人,該見面見面,該怎樣就怎樣即可。

但是,從另一個角度來說,這對於其現任丈夫可能就是一種傷害了。畢竟,一個十年前拋棄妻子的男人,現在病重,如果妻子和孩子就去見他的話,那現任丈夫會怎麼想,會不會覺得妻子沒有忘記之前的感情。現在對方要死了,帶著孩子去認親,對自己來說,就好比是替人家養了10年的孩子,這估計放到任何一個男人身上,在情緒上都是接受不了的。

當然啦,還有一種情況則是可以釋然的,那就是,這個身患絕症的男的留下了一大筆遺產,就好比說是西紅柿首富里的那樣的情況。那麼,這就是比較現實的話題了,畢竟,這無論對於這個家庭來說,還是對於這個孩子來說,都將是改變命運的一次機會。而現在這個人馬上就要離開人世了,見一面也不能少塊肉啥的,所以,這種情況下自然也是可以接受的。

最後,還是希望我們在選擇結婚生子的時候,一定要做好與個人私事之間的權衡和選擇。如果說,為了自己的夢想就去傷害自己的家庭,這是非常自私的一種做法。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第一,原諒是不可能的。人的善良,不能也不會沒有邊界、沒有底線。

對不善無德之人的無底線的寬容慈悲,是對善良最大的褻瀆。

所以我的答案很明確:不原諒!

第二,既然不原諒,那麼還要不要去看?

我想問一下,你要見一下孩子,是在臨死之前良心發現後悔自責,要當面向孩子懺悔道歉呢還是有大筆遺產交給孩子?後悔道歉就免了,孩子小時候缺的是爹,長大了不缺爹,也不缺你一個道歉。如果有遺產要給孩子,孩子看在這遺產的份上,去不去讓你見最後一面,悉聽尊便。

第三,本人作為婚姻律師,執業生涯中,見多了生而不養的掛名父親,我對這些無良心、無道義、無人倫的動物是切齒痛恨的,非常樂見他們受到本題中這位將死之人這樣的報 應,即:老了病了求見前孩子一面而不得。最好讓他們流落街頭,眼巴巴地看到自己功成名就的兒子從旁而過,那才叫大快人心。

無需當聖母。也無需當聖子。尊重自己的內心,不用勉強自己去見那個讓自己噁心了半輩子的人。不要用“總歸是你父親”這樣的說詞來綁架,這事兒連道德綁架都輪不到,對方根本無道德,你還拿道德的繩子來綁這一方,可笑不?

好孩子當自強,希望那些攤上這樣父親的孩子們,都能茁壯在長,一路高歌。

祝福你們,也祝福你們善良、堅強、忍隱的媽媽。


潘衛霞律師



十年前拋妻棄子留學海外,十年後身患絕症,彌留之際希望見孩子一面,這樣的男人,該不該原諒呢?

有人站在妻子的角度,以人的善良不能沒有底線為由,建議男子的前妻拒絕相見,以報一箭之仇,讓其自食(拋妻棄子)苦果。

但是你想過沒有?這樣做,對未成年孩子的稚嫩心靈會留下多麼大的創傷和陰影呢?



尤其是孩子成人以後,當其也為人父為人婦之時,當其隨著年齡和閱歷的增長,在感情上有可能原諒其父親當時可能有難言之隱之時,可卻沒能抓住機會和父親見最後一面,這時他(她)是否會埋怨母親的心狠和不講人情呢?

畢竟血溶於水,孩子對父親的感情無可替代。

現實生活中就有一個這樣的類似例子,有時人的抉擇是不能離開時代背景的。

小編的高中英語老師,因才華橫溢、斐聲學界,多年前曾有幸被選中公費留學國外。 但是當時有一個比較苛刻的附帶條件,為了制約留學生學成之後滯留不歸,上面要求他必須抓緊辦完婚事,才能出國留學。

時間有限,情急之下他匆匆忙忙選擇了一個女子結婚。數月之後,他離開懷孕的妻子隻身飄洋過海。 因為和原來的妻子缺乏瞭解,倉促結婚,感情性格不合,使他在海外時常陷入苦悶之中,就在博士畢業的那年,他遇見了現在的妻子,一名留洋女博士,於是便發生了與問答開頭很相似的一幕…



有所不同的是,該名拋妻棄子的留學生,沒有患上絕症,還有了一個幸福的大家庭。

經驗教訓告訴人們,仇恨不能持續,更不能沿襲到下一代身上。對女子而言,有時善良的確不能沒有底線,然而你也不能完全忽略子女的內心感受。


霍小姐的八卦爐


看了那麼多義憤填膺的回答,真是驚著了。這個男的真的這麼可惡嗎?大家對這件事的真相瞭解多少,就這樣咒罵人家啊?

我是想通過頭條來普法,那麼,今天,我就用這個小案例,來幫助大家理解一下法律思維方式思考問題。這裡僅僅指考慮問題的方法,不代表我個人的道德評判標準。由此,大家也可以理解,為什麼有時候律師會糾結,即,自己的道德標準和職業工作要求的冷靜有衝突,為了工作,也是沒辦法的事。

別的不扯了,就說說這個案子:

首先,十年前拋棄妻子留學德國的描述不太準確。即,好比,並沒有說清楚當初是怎樣的情況,是男方沒有信義,像陳世美似的只顧自己享樂,沒有辦理離婚手續,沒有給女方交代,就自顧自走了。如果是這樣,那麼,這就是渣男,必須聲討,必須抵制。現在想見孩子,不可能!

但是。也有其他很多可能,好比,男方和女方感情不好,恰逢男方有出國機會,於是,兩個人就此分手,各自尋求自己的生活。或者,男方留學德國前途未卜,不想妻子孩子跟著自己過漂泊的生活,而選擇無奈分開。這都是有可能的,那麼,在我們選擇咒罵和批判之前,是否應該將事情的原委搞清楚呢?避免被別人利用。現在好多網絡事件都出現反轉,就是和大家沒有這種客觀理性、刨根問底的思維方式有關,總是被情緒牽著走。因此,我們不妨冷靜下來,瞭解清楚事情的背景情況,再發表意見,不要被情緒左右。

其次,留學德國就一定比留在國內好嗎? 在大家聲討男方的時候,是否有一個心理暗示,就是,留學德國就是去享福了,沒有帶妻子兒女就是背信棄義?如果男方負責任,在自己還沒有穩定生活狀態之前,不帶家人出國,不是很理性的選擇嗎?留學德國,擺明了是去做學生,未來還是未知數,那麼,不帶家屬,無可厚非啊。怎麼就成了拋棄妻子呢?

當然,如果十年間,他對家人不聞不問,沒有撫養和照顧,肯定是他的問題,肯定不能原諒。但是,從一開始,就將其出國留學,定義成拋棄妻子,未免太武斷了。即,當初選擇一個人出國留學,也許是無奈的選擇。真正的問題在於,如果十年間對家人毫不關心,那麼,才是問題的所在。可是,很可惜,問題中並沒有這方面的描述。

綜上,我想說,我們看一個問題,或者一件事,第一,不能帶有色眼鏡,將自己的心理暗示或預期先行植入到思想裡,這樣勢必影響我們思考問題的客觀性。第二,我們要充分掌握事實和證據,作為我們評判的依據。如果不掌握這些信息,我們不妨緩慢一點發表意見。這些都是我們應該具備的常識和法律思維方式。這些方式和常識將幫助我們在日常的生活中不受人影響,理性客觀,遇事能妥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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穎想法律


十年前的拋妻棄子留學德國,我敢說這種人如果十年過的風生水起的話,那麼它是一個沒長心的人,他是一個狼心狗肺的人,他對待自己的強勁的妻子和兒子,應該是保持著一種懺悔的心在過日子。有的人一旦做錯了事情,他都是終身後悔莫及,我想這十年當中,如果她是幸福快樂,沒有負擔的話,他絕對不會患上癌症,因為這樣的人不是過度的憂愁,不是過度的懺悔,不是過度的憂傷和思念,他也就不會有低落的情緒,他也就不會十年後患上了癌症,自知在這個社會上生活的時日不多了,所以才想看自己的孩子。這樣人渣的父親,在做人做事上我們是值得抨擊和批評,值得道義上的嫌棄和討厭。但是回過頭來說,這十年已經對他有了一個痛徹心扉的懲罰,你想一想這十年國外的生活,他也一定不會好受的,因為骨肉分離是一種什麼樣的感情?在異國他鄉,在那一國的豐厚的條件面前,他也不會過的很好。因為他始終也逃不脫自己對自己的那種譴責和道德的抨擊。我們的專家不也曾說嘛,人要有一個好的心情狀態,人要有一個好的心情,這樣才會讓你有一個好的身體。如果說總是生氣和總是苦悶的話,讓你的身體也一定備受折磨。別的不說,就先說說這個忘恩負義的父親,如果他過度的譴責自己,天天夜不能寐的想念著自己國內的兒子。你想一想,就這樣天天都是如此的睡眠不好,他會有一個好的身體嗎?所以說這都是對他這個父親的懲罰,但是人之將死,其言也善。就是這個得了癌症即將離開人世間的時候,才幡然醒悟,才勇敢的決定去看自己的兒子,我想這位照顧兒子十年的偉大的母親,也應該以一顆博大寬容的胸懷,接受這個父親的懺悔。因為我想在這個世界上他也不會呆的許久。應該給他一個父子見面的機會,不用說原諒,而是說親情見一面,讓這個父親就死也了了自己的心願,讓孩子最後也看一眼他的父親。可能有許多心節也讓孩子頓然解開,可能有許多父親還沒有完成的遺憾,也就瞬間得到詮釋。我覺得這樣的結局和情節才是最圓滿的。因為忘恩負義的父親得到了懲罰,最後能看到自己的兒子是他心靈的最大的慰籍,也是對一個即將離去的人一種尊敬。不管怎樣,他是一個父親的樣子出現的,所以說讓他看到孩子,給他一點尊嚴,然後讓他安然無息的離開這個人世,我想這才是人間的善良。





伊春美食美客


這位父親是個狠心的人,如果沒有患絕症,他會想起孩子嗎?答案一定是不會的。

但是父親的狠心,不能改變你也是狠心人,你只是還有怨氣,想不通而已。如果你不讓孩子見面,當然也是可以的,畢竟他做的事不能被原諒。但是孩子心裡是純淨的,他希望父親回到自己身邊,哪怕只是一眼,盡一份兒子的孝心,同時在孩子心裡,不會埋下仇恨的種子。

將死之人,咱們就不要和他計較了,畢竟這個世界是公平的,也許這就是對他的懲罰吧。


小聲笑哈哈笑


這個事例,真應了那句話,好人有好報,惡人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這樣的男人當然不能原諒。原因有四:

即然不能有福同享,那麼,對不起,有難也不要也不要一起同當了,給孩子留個好印象吧!

即然不能共度此生,那麼,對不起,有病也要再吃回頭草,雖然你也不是一匹什麼好馬!

即然不能治好絕症,那麼,對不起,妻子和兒子這十年的”心痛“未愈,請你先給治好吧!

即然你只希望看孩子一面,都不想要看妻子一面,那麼,這個孩子沒辦法讓你看,因為,孩子不是你一個人獨自生的,還有妻子的一半基因在裡面,怎麼讓你看屬於你自己的那一半?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如果是我的話,我不想那麼大度,不想那麼心軟,不想那麼無私,也不想那麼善良,因為,十年前,你毀了一個家庭幸福,一個妻子的一生,一個孩子的未來,十年後,你又毀了你自己,我想讓你這個負心的人,好好地看我們娘倆都活的好好的,這個機會,你都不給,這筆帳,讓我找誰去算?


我是月亮姐姐Nancy,感謝友友們的精彩評論、熱情點贊、溫馨關注!(文中圖片來源於網絡,侵刪!)


月亮姐姐Nancy


有人為了事業選擇拋棄家庭,有些人為了家庭拋棄事業,這種抉擇,像後者居多,或許事業很重要,可是妻子兒女更重要,一個連家人都能狠心拋棄的男人,即使有再高的學歷,再大的事業,又有什麼用呢?註定一輩子都是孤獨的。

十年,能有多長,確實很長,會沖淡哪怕是親情,會改變一個人的一生,十年的時光,會讓一個人由期盼到絕望,時間最熬人,也最能檢驗出來尤其是感情的真摯與否。

當初意氣風發,為了自己的學歷,狠心的拋棄自己的結髮妻子和自己的骨肉,可能他以為自己的前途一片光明。孰承想,天理難容,病魔還是無情的讓這個無情的男人有了絲絲悔恨之心,一個人當離死亡不遠的時候,總會回頭想自己的一生,想自己曾經的錯誤,有些事情可能後悔了,會得到原諒,可並不是說所有的錯誤都會原諒。

十年後的男人,如願以償的有了高學歷,可是他患上了絕症,他卻失去了妻子和孩子,這個時候他後悔了,想見孩子,想得到原諒,或許孩子會見他,可是要原諒,想必很坎坷,畢竟他沒有盡到過一天做父親的義務。

在生活中,他是失敗的,事業成功了,他丟失的起碼的親情,註定他會在悔恨中離開人世,這是他自作自受。


珞珈評論社


題目中,看出這個男人的絕情和囂張,拋妻棄子,這個詞多麼可怕!

而裡面的女人和孩子,生活得又是多麼艱辛,被拋棄後又多生氣!或者多悲觀啊

十年,女人最好的年華,孩子成長的關鍵時期,相當於男人和父親都缺席了

不但缺席,還留下了無盡的傷害

要不然,怎麼會用拋妻棄子四個字!字字錐心!

現在得了絕症,想起孩子了。

唉!人之將死其言也善,畢竟是他的骨血,不建議原諒他,但是我感覺讓孩子留下仇恨也不好,見一面就見一面吧

能做到不恨,已經很不錯了


Longsuixinyuan


原諒別人就是在善待自己,何況對方已經是一個瀕臨死亡的病人,更需要救贖。

被人拋棄的感覺無異於是剝奪自己擁有幸福的權利,所謂的悲劇就是把美麗的東西摧毀給人看,讓你無法承受失去之痛苦。

但世間有很多事情都是有因有果的,也許前世我們曾經這樣傷害過別人,現在就該還他的了。

況且,人的一生中本來就會有很多的磨難,不經歷這樣的痛苦,就會有那樣的痛苦。

老天是公平的,他要成就一個人,必然會奪去他心愛的東西。

所以,把苦難當成是一個磨練自己的禮物,堅強地面對現實,走出來了,你就強大了。

怎樣獲得幸福,就是學會寬容別人。我們做父母的,留給孩子的最大的財富就是要用自己的行動教會孩子去愛,去感恩,去包容。這樣,我們的人生才不會留有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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