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西疇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陳某等14人涉嫌聚眾鬥毆、尋釁滋事、盜伐林木案件。
對犯罪團伙首要分子陳某以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盜伐林木罪、故意傷害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對另一首要分子肖某以聚眾鬥毆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對趙某等12名被告人以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等一罪或數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三個月至四年零六個月不等的刑罰。
發佈:文山州公安局新聞辦公室
審核:王顯粼
投稿郵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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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6 11:46:20 文山警方
4月4日,西疇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陳某等14人涉嫌聚眾鬥毆、尋釁滋事、盜伐林木案件。
對犯罪團伙首要分子陳某以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盜伐林木罪、故意傷害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對另一首要分子肖某以聚眾鬥毆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對趙某等12名被告人以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等一罪或數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三個月至四年零六個月不等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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