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各朝各代分封制的得與失有哪些?

一個好人9929


看似偶然的發生蘊藏著深刻的必然,必然的因素又需要一個並不全然單純的偶然為載體。而歷史就在這偶然與必然間自如徘徊,生成一段段的真實。 

從因果關係思考歷史,任何歷史事件的出現或說是發生都有其一定的必然性。西周的分封制的產生亦不外如是。 

溯本求源,從產生原因看,是各種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首先,從客觀背景看,周初克殷商,因為各方部落方國臣服數量眾多。殷商遺民的安置問題成為影響周統治的棘手問題。由此統治者著眼於政局初定,為安定被征服地區,有效隔離殷商遺民,避免不安定因素,進而穩固王朝的想法,最終實行了大規模的分封制。因而從這點看,其實施的目的帶有鮮明的政治訴求,且是基於客觀實在的創造性政治設計。並且我們也可以看到,在其生成的過程中有一個循序漸進,不斷完善內化的過程。

分封制始於周武王,由輔佐成王的周公旦在東征平叛並營,建成周後進一步規範化,具體化。在這樣一個漸進的過程中,其完善是基於前人經驗教訓和當世狀況的革新,稍舉一例正如《詩經·書序》曰“武王崩,三監畔”,周公誅之,盡以其地封弟康叔,號曰孟侯,以夾輔周室”,三叔之亂使得周公旦進一步調整了前人親戚無特定親疏範圍分封的策略,轉而強化中央與地方的親近程度,達到穩固中央的效果。而從目的看,《左傳·僖公二十四年》雲“故封建親戚以蕃屏周”。最主要的目的是通過安插親戚近臣形成保護的屏障,達到拱衛周王室的作用。這是出於穩定自身統治,國家的長治久安為展望的。而從具體效果看,對於輔助周王室的統治功能被凸顯,由於很多周王室後裔和原先在周王室任職的官員被分封到各地擔任諸侯,從而有形地在橫向分佈上拓展了“王臣”的佈局,值得注意的這裡的“王臣”是信息是豐富的,“甲骨文、金文和傳世文獻中有王臣"的記載.甲骨文中有一類‘王臣’是商王的私兵;還有一類'王臣'主要協助商王進行占卜活動;"王臣"內部也有等級之別。但總體來看,商代的‘王臣’主要為商王所有,平時在商都附近活動.西周早、中期的時候,‘王臣’的狀況大體與商代相類。然而,到了西周晚期的時候,‘王臣’變得前所未有的擴大,整個周王國裡周王以外的人都應當屬於‘王臣’的範疇。”這是因為在分封制下,各地諸侯和貴族所擁有的“臣”對其再層層分封,使得臣在社會結構的範疇裡不斷縱深延展,直至社會底層,突破了王臣為王之臣的界定,形成一種廣義上的全民皆臣。也由此將周王室的實際疆域有效聯繫,達到一種“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的效果。

而具體再看分封制的內容,《史記·周本紀第四》“武王追思先聖王,乃褒封神農之後於焦,黃帝之後於祝……於是封功臣謀士,而師尚父為首封。……封弟周公旦於曲阜……餘各以次受封。”可見其分封對象為同姓諸侯,有功功臣,原來殷商部落的首領,和先賢后代。而這種分封對象的差別也是有不同目的性的。一如《荀子》說: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國”,《左傳·昭公二十四年》”其兄弟之國者十有五人,姬姓之國者四十人。“都說明其主要分封的對象是姬姓諸侯。但為了顯示兼而有之的寬容國之大度,出於一種安撫民心的目的,也會分封一些異姓貴族。但這畢竟是周王室的天下,京畿之地、豐收之地、安全屏障等有著重要地理安全因素的地區無一例外地分配給了的那些同姓的貴族。《左傳·僖公二十四年》中雲”管、蔡、霍、衛,文之昭也“,“晉、應、韓,武之穆也。”“凡、蔣、刑、茅,周公之胤也。”都一再印證凡是重要的諸侯國皆為文武王周公之子嗣,強調了最主要分封對象的特殊性。京畿附近可以隨時徵調,形成聯動的有機體;控制主要農業生產區,在經濟相對不發達的先秦意味著掌控了全國的經濟命脈,而其內在更帶有著某種明確的戰略宏遠的意義,即立足於經濟基礎保證強而有力的軍事實力,達到有效維護周王室的功用;而對於邊遠地區的分派則有著教化蠻夷,宣揚周文化的別樣意義。而指派異姓諸侯在偏遠地區則有著雙重含義。既有安撫衛國的目的,又有著利用其作為姬姓諸侯的屏障,以控制外域的戎狄蠻夷部落,從而鞏固並擴大周朝的統治和影響。 

綜上所述,其實我們從其制度的創設分析進一步昇華到理論層次,可以得出如下的抽象史學觀點。其實所謂的歷史的發生存在的必然與偶然是辯證而統一的,在偶然性中隱藏著必然性,而任何偶然性又總是服從於必然性的。必然性存在於偶然性之中,沒有脫離偶然性的純粹必然性。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補充和表現形式 任何偶然性都服從於內部隱藏著的必然性,沒有脫離必然性的偶然性。所以,我們可以得出,西周創制的分封制的出現包含著有前提的偶然性和相對有機的必然性。 

其實,任何制度的創設,當我們點評時都不可以脫離其相應的時代背景。正如上述的特殊時代,在這個相對的侷限空間中,我們看到的分封制優劣得失可以比較清晰地展示。其優勢在於,通過分封制,加強了周天子對地方的統治。周朝開發了邊遠地區,從而擴大了自身的統治區域,並由此逐步構織出遍佈全國的交通網絡,形成上行下達的有效聯繫網絡;同時,在政治上,形成了周王室眾星捧月般的政治格局,一反夏商時期眾邦國林立,方國部落分散的狀態。也得益於這種緊密的中央與地方的聯繫,周成為一個延續百年的強國。其二通過分封,周人的勢力範圍不斷擴大,周天子確立了天下共主的無上地位,其統治效果得到加強。而且分封制使西周的貴族集團形成了“周王—諸侯—卿大夫—士”的等級序列,上下分明,秩序井然。其三,通過分封制,從文化傳播看,周的文化因其覆蓋整個黃河中下游地區的勢力範圍而廣泛傳播,因而密切了同周邊各少數民族的關係,推動了邊遠地區的經濟開發和文化發展。而其蔽處也顯而可見,分封制隨著西周歷史的演進,到了後期由於這些諸侯國擁有獨立的國君、官吏、土地和疆域,周王室的衰微放大了這種獨立性的弊端,因為重心不穩的緣故,作為核心力量的缺失導致周邊拱衛勢力呈現散狀敗落。故此加劇了各諸侯國野心的膨脹對周王室的不忠,及形成了強大的地方武裝割據。而突破單一時空界定,放至於宏觀的時空背景進行縱向的比對,縱觀由秦漢至唐,秦大一統,革制創新,首創郡縣;漢初高祖劉邦鑑前世之失,變郡縣為郡國並行,招致無處七國之亂;柳宗元《封建論》:“唐之藩鎮,初非有取於封建之制。特自天寶之後,安史亂定,君臣幸安,瓜分河北地以授叛將。護養孽萌,以成禍根。亂人乘之,遂擅署吏,以賦稅自私,不朝獻於庭,其與《春秋》所謂諸侯強而王室弱之患等。……唐之不能悉置守宰,而使強藩悍將為中國擾也。”正面回答了分封制的弊端在於分散皇權,地方的離心因素不利於中央的統一。更進一步講,比較類似的西方的分封制,首先在分封的先後上,西周先秦的的分封制先按照親近疏遠和功績封給一個適當的爵位,然後指派封地建國;而歐洲的封建領主,往往是通過武力、聯姻、繼承等手段取得土地,然後再宣誓效忠某位更高級領主,獲得爵位。其次,從屬關係上有著本質不同。先秦的分封制是層層從屬,從禮制上講,諸侯效忠於天子,而大夫效忠於諸侯,這樣一來,大夫同時也是對天子效忠的,這裡的效忠屬性是一以貫之的。而歐洲各級封建主之間只效忠於直接上級,忽略隔級間代的效忠關係,這是歐洲很多國王國土廣闊卻無法調動國內的騎士,而周天子一聲令下,群侯跟從的原因。總的說,先秦的分封制是嚴格而限制的,而西方的則在條規上相對比較寬鬆。在中外的比較中,從中得出其中的差別上升到抽象層面,是立足於的經濟基礎不同,物質決定意識。 

因而,對於其利弊功過,歷史自己給出了答案。我們作為歷史研究者,不能單純地贊同其中的任何一個,而是應該針對順應生產力發展,歷史潮流角度及注意到時代的侷限性,尋找一種相對客觀的評價標準。 

從形而上角度講,“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分封制從嚴格意義上說來就是一種上層建築,而對於它的內涵可以作出不同的解釋。郭沫若就認為那其實是一種部落殖民制度,而在呂振羽看來,西周分封制的所謂“受民受疆土”,意味著受封者並不僅佔有自然的土地,還連同土地上的人民。因此我認為,由此層層向下的有序的等級分封帶來了相應等級受封的“土地所有的屬性”。一如“在西周的彝器鉻文中,和‘錫田’同時又‘錫夫’、‘錫白丁’、‘錫庶人’的記錄,正是這個歷史事實的說明。”呈現一個等級初次遞減的一一對應的關係。所體現的即一個多層次的具有穩固隸屬關係的等級制度。

又從《左傳·桓公三年》“天子建國,諸侯立家,卿置側室,大夫有貳宗,士有隸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親,皆有等衰”得知,與宗 法制互有依託,形成森嚴的個體等級。由此高屋建瓴可以知道,得出其分封的本質是等差的土地和人口,而這種特性是與宗法制的緊密聯合,具有鮮明的時代烙印與特徵性。    

而從形而下的物質層面講,任何一種制度都是建立在相應生產關係的產物,是適應當前生產力發展水平的。分封制的產生與西周的生產力發展程度是相互掛鉤的,分封制和當時的下層建築井田制是相輔相成的。分封制起到維繫、調整奴隸主階級內部關係,從而保證西周 作為奴隸制國家對奴隸和平民的有效作用,這是西周奴隸制國家強盛的政治保證。而井田制規定了奴隸制生產關係的主要內容,是決定奴隸制經濟形態存在、發展和西周政治鞏固的經濟基礎。二者的存在以及相互影響共同為西周奴隸制國家興盛做了奠基。井田制在春秋後期逐漸被封建土地私有制取代,分封制失去遙相呼應的經濟制度,並在春秋爭霸導致的生產力停滯的前提下,而新生的封建經濟形態與舊有的上層建築發生本質上的激烈摩擦和排斥。    

但是同時也值得注意的是,這一制度的在西周的畢竟延續了近百年。其長久實行除了上述生產關係的根本原因,從心理角度解讀,可以理解為從更為一種“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這一國家整體觀念功灌輸。這種觀念在生產力並不飛躍性進展的西周初期,人們心理相對比較單純,加上得宜的“王臣”的觀念灌輸,故此始終在各諸侯心目中處於突出地位。同時這也是基於傳統的血緣關係,這在生產力相對薄弱的時期,是一個較為穩定的紐帶。

而上述這種觀念和紐帶一直到春秋中葉都並無太過突出的改變,儘管春秋五霸都曾強橫一時,但“尊王攘夷”的觀念固和對同宗血緣的認同始終根深蒂,也因此五霸之中任何一個人都未曾想過要取周天子而代之,而這則是從較為人性化和傳統角度去闡述分封制的長久存在。     

“一切歷史都是當代史”。歷史不是塵封的檔案,歷史不是故紙堆。歷史與我們同在,因為我們生活在歷史的餘蔭之下。當我們對於分封制有了較為全面和客觀的瞭解和認識之後,那麼我們基於自身需求對於其貫通古今,對於當今的意義又在何處呢?我想其現實意義無疑也是多元化的。從治世角度,其制度的核心理念,即為了鞏固中央大權,分封治理地方。其中強調中央與地方建立有效聯繫的概念,雖然其受制於當時的生產力發展水平等主客觀因素,其維繫紐帶為並不十分牢靠的血緣,但是這種理念對於當世進行中央對地方的有效管制依然有著積極的借鑑意義。而從史學角度看,而這裡論據材料的選擇我們則需要客觀審視,需要以極謹慎的態度去擇取,因為《左傳》是魯國的史書以及《詩經》的詩歌文學成分,同作者的主觀傾向都一再提醒著我們在鑑別評判不單是分封制時的專業態度。同時這一制度的創設對於當時以及後世都有著積極的意義,這是我國古代優秀政治家智慧的結晶,是我國制度演革史上輝煌的一筆。同時也帶來反思,周代這種開放型,各方面注重分散而治而不是合的制度,難以消磨地方離心因素,從而造成地方與中央的隔膜,進而放大不安全隱患。所以說,這對於啟迪後世,提供經驗教訓,為制度的再創新提供了豐富的內涵與源源不斷的內藏。     

因而,得失方寸間,咀嚼再三,收穫智與識的飛躍;古今流轉中,覽閱史實,吐納心與知的求索。


石魚湖中魚


分封制始於西周。

武王伐紂,做了真正意義上的天子。那時候交通不便,人口也少,周天子控制不到遠處,就把關中子弟分封到各地為諸侯。最有名的比如姜子牙被封為齊侯,周公的兒子被封為魯公,召公的兒子被封為燕侯等。這些都是原本中原王朝無力覆蓋的遙遠邊陲。

各地諸侯開枝散葉,為天子守護一方江山。周成為世界上國土面積最大,國力最強盛的國家。今天漢族人的姓氏,十有八九出自西周的封國。關中是漢族人共同的祖宗之地,分封是漢族繁盛的基礎。

到了東周,分封制的弊端開始顯現,國家進入諸侯混戰。鑑於這一教訓,秦國率先廢除分封,建立郡縣制,加強中央對於地方的控制。

郡縣制的實踐在秦國時代運轉良好,但國家大到秦朝那麼大的時候,明顯顯示了巨大的缺陷。地方權力太小,不能救助中央所遭受的衝擊。

秦亡以後,項羽恢復分封制,但他封的都不是項家人,結果慘遭失敗。漢朝回顧歷史,建立了在有限範圍內實行郡縣制,在遙遠地方實行分封制的雙軌並行方案。

隨著中央政府統治能力的加強,漢朝的藩王被一步步消減,這就是所謂削藩。最終經過努力,藩王被削弱到了無足輕重的地步。郡縣制的中央集權政治終於走向成熟。

漢末黃巾大起義,中央政府無力鎮壓,令各地自行組建軍隊,打開地方軍閥政治的閥門,導致了長時間的軍閥混戰。所以西晉統一以後,又想恢復分封制。因為你想啊,要是郡縣制導致軍閥化,那還不如分封,讓肉爛在自己家鍋裡。

結果很不理想,因為西晉皇帝是個白痴,藩王紛紛起兵為亂意圖控制中央政府,這就是八王之亂。八王之亂把中國漢族政權的元氣耗盡,導致異族的入侵。中華民族的第一個帝系正統就此斷絕。這是分封制帶來的歷史性的大災難。

隋唐繼承的是北魏以來的中華民族的第二個帝系正統,它對於分封的態度已經是完全改變了。隋唐以後的各種藩王只有名義上的封地,權力被轉移給地方官員,藩王只有一代,不能世襲。這樣,分封制作為一種權力分割制度基本退出歷史舞臺。

到明朝,朱元璋參考了元朝的分封制度,又把藩王的權力有所加強。尤其是藩王可以世襲,這個制度被廢千年以後再次死灰復燃。當然明朝藩王的權限還是遠不如漢朝。

靖難之役,燕王朱棣成為了中國歷史上唯一一個造反成功的藩王。他怕以後有人學他,把藩王們的權力進一步的降低了。明朝藩王被地方官監視,在所在地圈禁不許隨便外出。爵位又可以世襲,導致藩王越來越多,王田越來越大,俸祿越來越多。這種形同養豬的藩王制度自古所無,是大明王朝獨有的奇葩。

總體來看,分封制是中國早期政治的一種實踐,對於中華民族的形成功不可沒。後來因為中央集權政治的發展,它逐步被淘汰,被邊緣化。明朝玩笑一樣的藩王制度只是一個插曲而已。


名利不如閒86380201


古代分封制,從黃帝時期就開始了,之所以分封是讓地方(諸侯)自給自足,從而減輕中央負擔,中央也能得到地方的進貢,地方還能很好的保衛國土。

中國歷史從黃帝時期到周朝,分封的諸侯一般都是有功之臣和皇室宗親。到了漢朝、倆晉,郡縣、封國倆制並存,諸侯也只封皇室宗親,外姓一般封的少。

古代封建制,對於中央的利是地方各管,中央受貢,在治理上比較輕簡。但最大的弊端就是容易讓地方坐大,從而威脅到中央,如漢朝的七國之亂。所以到了西漢武帝,施行了“推恩令”酎金律,非正妻生的孩子(庶出)不能繼承爵位等。

到了之後的皇帝,為了解決因分封使得地方坐大造反的問題,分封也就只給有功之人封爵位,而沒有封地。把郡縣倆級分成“州、郡、縣”三級,這樣,諸侯國是沒有了,但卻有了地方形成軍閥的隱患。


夏有涼風61


歷史上的分封制。

分封制是東周以後的產物,春秋列國,延用了一千多年,使整個國家混亂紛紛。直到皇始皇統一全國後取消了諸侯分封制,歷史上第一次,實施中央集權制,下設郡,縣。(因東周也是中央集權,並不完正,縣大於郡)。

西漢開始設中央集權,下設州,郡制。

終的來說,諸侯分封制的統治辦法比較落後,一定程度上對中央權力容易受到威肋。

那麼為什麼會出現分封呢?這與儒家思想有宻切的關係,君主是皇國,下屬是諸侯國。在皇國建國的同時出現很多文武立國功臣,在古代對這些功臣,缺少辦法合理按置,所以給他一塊封地,除了每年上交皇國的一定的財政。然後這個諸侯國絕對自由也管好本土臣民,也得到百姓的擁護。這樣做皇帝要少煩很多心思,開始時保衛國家的兵馬集中在皇國,後來發展到侯國也擁有自的兵馬,如國家有難,發檄勤皇。

這樣一來就引發了,諸侯產生野心,諸侯相互併吞,擴大地盤和實力,因而使皇國也會受到一定的威脅。

終的來說,推行中央集權,劃分郡,縣這個管理體制比轉先進保證了地方政權的穩定,進而保證了中央政權的穩定。


老龔166916589


各朝各代採取分封制大體是因為整體建立初期便於穩定當時的政治秩序。通過分封制,加強了皇帝對地方的控制。通過分封開發邊遠地區,擴大統治範圍,並逐步構織出全國的交通網絡。

不利影響是一旦王權衰弱,隨著分封國的日益強大,分封制遭到破壞,因為分封鄰域內有相對獨立的軍隊司法等,王權便會收到公開挑戰,喪失至尊權威,國家政權也逐漸由嚴密趨向鬆散,極易引發反叛戰爭。


ZHX867


分封制最早開始於什麼時期,已經沒有人可以說的清楚了,周朝的時候,”天子“將土地分封給王室子弟,被封的地方稱為”諸侯國“”封國“或”藩國。周朝用的就是“封建親戚,以藩屏周”的政策。秦朝沒有采用分封而是用了郡縣制。但是後來劉邦實行分封制,到七王之亂以後,封國的官吏全部由中央任免,諸侯只徵收租稅,分封制就名存實亡了。真正的分封制諸侯有很大的自主權,魏晉以後的分封和之前就完全不一樣了,性質就完全不同了。

分封諸王的好處就是在沒有外敵的情況下,無論是哪個藩王造反,對第一代皇帝來說都是他的後人,沒有影響。但是如果有外敵,晉朝的五胡亂華就是例子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師哥講史


謝您約題。

人由善惡兩態構成一體形式,顯善顯惡僅在一念之間。

權力統轄一切,執權者在神魔一體範籌,是神是魔在其心志狀態一動上。

分封本意是自家人統轄全國,從而壟斷的生死予奪權力,分給受封人職掌,因稱分封。

分封制意願是咱自家人管治一切其他家的人,實用時是剝分竊得了,由王壟斷生死決定權。因此享受此權威力後,澎脹者就希圖自替王,從而謀反形成,使好的願望,得獲相反的結果式出現。

治國是治王與民之間,上傳下達,轉成欺下瞞上的官吏。民用反貪官汙吏不反皇帝體現。

但,文人主流主導人群.社會.國家時,改為仗皇威或詐用國家名譽瞞王欺民了。

因幾千年中國史呈:

第一代自創業建業立業的帝王或企事業家,帶領盡白丁,亡國敗業的王或企業家往來無白丁。

第三代後入封藩,以後各代完全是消番再封番再消再封式內。具體是用血親,改宗親,兩摻,再戚親,再叄摻,再宦官,再肆摻,再外姓官,再五摻,再五項輪用。至亡滅終止,由下一朝再重演一遍。直至中華民國不變不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才終結,換屆的禪讓式恢復。

悟空問看後咱也在其上留上點啥。


味哎兒


這是一個大問題。學者們都有完備的論述。

簡要的說就是:利的方面是利益分贓,按功行賞,建立起一個相對穩定的社會秩序。同時有助於激發諸侯國幹事創業的積極性。

弊端在於諸侯人財物都有掌控的權力,力量日益壯大,慢慢地便不再服從中央管轄,最後形成分裂局面。


龍子湖右岸


分封建與削蕃,均是加強中央集權各個時段手段

歷史上各皇朝先期為鞏固加強皇族地方勢力,大多實行分封制,初期夯實加強皇家實力,但隨著各諸候坐大,特別是擁有地方割據勢力如民回盤據名地軍閥,必然對中央集權形成制肘,挑戰,這個服從,從屬關係矛盾日後越發劇烈,衝突。委任官僚代表中央意志貫徹不下去,削蕃成為必然。成為當朝主要任務。

如何處理好這個興盛交結時空點事關皇朝政權興衰更迭。


用戶96651613385


分封制沒有好處,只有麻煩。從東周開始,分封的諸侯逐漸做大,以致中央無法控制。從漢以後,分封弊病彰顯,諸侯尾大不掉,使中央政府疲於奔命。“亂七八糟”導致親不忠外不安,亂象叢生。至宋以後,分封成了名譽稱號,諸侯不就封國,給予養奩而無實際管轄權。諸侯叛亂風險大減,但國家財政負擔依然嚴重,所以,分封制有失無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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