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提出課外自願有償補習,孩子學習差,家長不願補習並給教育局打電話投訴,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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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個問題,要從兩個方面來看。

教師提出課外自願有償補習。當老師對學生說事時,老師已經就錯了。因為政府明令禁止教師有償補課。作為老師對學生家長說這事,就有強調的嫌疑。或許老師沒有這種意思,但家長會這麼認為。因為家長可能礙於情面,就會去補習。對此,教師會覺得很無辜,但也很無奈。人心是複雜的,是難測的,是說不準的。

老師或許會說,我也沒有強調一定補課,只是自願的。你不補就是。事先也講得很明白。但為什麼還要舉報呢?那是因為家長不信任老師。教師對學生家長宣傳了有償補課,但孩子成績差,卻不補,不知老師會怎麼看?或許會對他的孩子造成隱形的損害。這才是家長所擔心的。再說他的孩子本就差,又不補課。差就差吧,自己差,自己不夠好,也不見得別人好。於是,舉報了事。

其實,作為教師,凡是與金錢有關的,或跟自己利益相關的卻還牽涉到家長的利益時,除非公事,否則,教師都要謹慎處事。以免引發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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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聲明我不是老師。針對老師有償補課一事,我認為應該是雙方自願才對,不能一棒子打死或片面認為是老師單方面的意願。我有兩個同事,他們的孩子一個學習很好,另一個學習差點兒,但是在放假前都很焦急的在聯繫老師給孩子補課,當然不是所有科都要補,也是選擇性的。我還說那個學習好的孩子媽媽,你的孩子學習那麼好,幹嘛還要給他花錢補課呀?她說:要不補科,人家補課的孩子就追上來了。我才理解家長和學生有償補課的真正原因,但必須是自願,否則,學習差的學生課堂上一次聽不懂,有人帶他複習一遍還是很奏效的。有時候我也跟老師朋友探討過他們的講課內容問題,他們是有大綱和教案的,很嚴格按照大綱規定授課,只是有的學生聽不懂或不注意聽講而已。對於這個學生家長,就不知道是否是這個老師逼迫你出錢給你的孩子補課的或事先沒告知,如果不是,你應該委婉拒絕或直接拒絕才對,不能說孩子的課也補了,還要讓老師退回錢甚至受到處罰,這不太合適吧?建議你千萬不能這樣教育你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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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提出課外自願有償補課,孩子學習成績差,家長不願補課,打電話給教育局投訴。我想等待這個教師的是被教育局領導審查,如果被查屬實會被處分,嚴重的還會被開除公職。可以說教師的這種行為得不償失。

國家教育部針對教師有償補課的問題專門出臺了相關規定來禁止教師有償補課。各級教育主管部門對此也越來越重視。各個學校也在各種會議上三令五申,禁止教師課後參與有償補課。


那麼是什麼原因還讓這位教師選擇有償補課呢?

我個人認為原因可能不要還是在於收入,工資。雖說現在教師的地位有所提高,但相對物價飛漲的年代教師的這點加薪就顯得微不足道了。迫於生計不得不冒著各種被查的危機還選擇有償補課。

當然,不管出於什麼原因,我個人認為選擇有償補課這條路都是不可行的。

以上所說屬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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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該不該舉報違規補課教師呢?於情似乎不通,老師強調自願參加,也就是想參加參加,不想參加不參加,自主權完全掌握在家長自己手中,況且孩子成績又不好,沒啥希望,不補課就是了,何必壞了人家好事?其他孩子補不成,補課教師受處分。這是你想要的結果嗎?人非草木孰能無情?自己孩子的老師也忍心下手嗎?況且你也沒受到任何威脅和損害。從這個角度看,家長的做法似乎不合情理。

但是,於法則不容。我國是一個法治國家,依法治國是我國的一項治國理政戰略,人民是依法治國的主體,只有人人學法、懂法、守法、護法,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才能順利實現。國家三令五申要求在職教師不能參與任何形式的有償補課,為學生減負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孩子老師明知故犯,視國家規定於不顧,違規有償補課,嚴重違反了在職教師的有關規定,是違規行為。公民有同違法行為作鬥爭的義務,舉報理所應當。

假如每一個人都對違法違規行為視而不見,我們這個社會公平正義就受到嚴重擠壓,會扭曲變形。社會呼喚大量像這位六親不認的家長出來淨化社會環境,推動依法治國進程。

補課教師抱著僥倖心理,以身試法,受到處理,怪不得別人,自己搬磚砸自己的腳。

提高法治意識,學會保護自己。


吹葉人


免費!有償!爭執不下。處理好“三個明確”、“兩個協調”、“三個提高”的關係,問題迎刃而解。

家長希望免費獲得補課機會,學校裡按照規定提供自願有償課後服務,二者因此產生矛盾。這樣的事情我們這裡也有發生,都被我們妥善處理解決。(注:本文中“補課”是指補缺補差,輔導難題,答疑解惑,與課外補習班完全不同。)

〖一〗明確。

(一)這項規定是上級機關按照法律法規實施的。學校是執行單位,沒有權利決定收費與否。

(二)教師要明白,執行課後自願有償服務是國家的政策法規,最好是依規辦事。

(三)家長們都要想清楚,學校裡這種自願有償課後服務,沒有強制性,只有自願性。想學則學,否則,不勉強。

作為校長,上下協調是妥善處理問題的關鍵。

〖二〗協調。家長不想交錢就想取得補習機會,教師們和學生肯定不願意。協調和之間的關係很重要。

(一)如果某個孩子家庭確確實實有困難,不收費也是善舉。同學老師聽到後不會有人反對的。

(二)很多家長已經嚐到免費午餐、免費上學和免徵農業稅等等國家優惠,習慣了,忽然之間收取費用,必定接受不了。

校長或者教師可以明確出示有關規定要求,讓其親眼目睹,知道真相。

學校應該一視同仁,一碗水端平,尺寸一致。

〖三〗提高。

(一)教師的態度影響著補習的質量。雖然報酬不高,但是,為了使國家的政策落到實處,我們有時候就要做出一定的犧牲,同時也算是貢獻。

(二)家長應該提高認識。學校裡的課後服務是公益性普惠性的,象徵性地收取低廉的費用,僅僅是為了維持活動開展下去,最終目的完全是為了孩子能夠健康快樂地成長,獲得全面發展。

(三)這是一個“四贏”的開創。

既提高了學生們的學習成績,又提升了學校的知名度和形象,同時,適當地增加了教師的收入,還減輕了家長的負擔。

我相信,看到這裡時,與課後公益性普惠性服務應該的幾方面都應該釋然了。問題已經解決了,還要爭執下去嗎?

你很還有什麼需要了解或者不明白,或者有反對意見都可以在評論區發表自己的想法看法。


千萬不要986


其實對於不願意補償的家長來講,哪怕你是無償補課,因為家長也會打電話投訴你的。他的出發點是自己的孩子學習差,怎麼補也補不上來,乾脆大家都學習啥都補,這才是他給你的一個出發點。

教育與家庭本身就是一個非常複雜的問題,有的家庭非常重視教育,有的家庭人家那是一點都不重視教育,甚至他希望全天下的人都不重視教育,因為自己不喜歡,所以就要求別人不喜歡,本身就是一種沒有文化沒有教育素質的人的表現。

因此作為一名老師,能提出有償補課本身就是不太合理,被家長舉報了,你心安理得的接受就可以了,即使您做出的一種教育教學行為是無償的話,被別人舉報也在情理之中,反正這個天下的人不可能每個人都是心平氣和的,不是每個人都喜歡學習的,你勸別人向善,別人還覺得你是壞人。

無論怎麼講有償補課就是錯誤的,哪怕是一分錢,只要收了錢就是不對,作為一名老師,這一點我們首先明白了之後,那麼所有的問題就迎刃而解,所有的糟糕心情也就豁然開朗。

舉報就舉報,舉報完了頂多就不幹了,這還什麼了不起。


宜城老師


就像產品質量不好消費者會投訴 教學質量不好被投訴是正常的

家長有證據表明教師未對自己的孩子盡到教授責任 就可以提出意見、投訴等等採取對應措施

其實要達到“教會” 教師們是要付出努力的 首先情感上要讓學生有親近感 至少要達到“朋友”這種親近感 然後才談得上知識的灌輸、人品的薰染等等

現在大量在情感上與學生疏離的老師 其實就是不合格了 對於教育質量的考核裡面 對於情感、心理方面應該設有一定的要求吧

教育質量的考核標準應該公開透明 方便校方與學生家長方面共同維護執行


方格主8現場悅讀


都有問題,均存在做人問題。作為教師,上級三令五申不可以有償補習,老師們都是簽了承諾書的,簽字了,就守承諾,服從上級監督管理。無視管理私自招攬學生有償補習,這就是違規行為,即使讓學生自願參加也不可以,強制參加那就更是師德有問題了,所以教師行為違規,不守誠信,千萬別以提高學生成績為藉口,本身也是急功近利行為。即使有自願參加的學生,學習目的也未必單純可愛。學習動機也未必純正,如果是知道學習的孩子,常規課堂學習可以滿足學生的學習要求,不然哪裡又來的減負這個行政命令!所以教育本身不存在輕鬆的時間去應對補習。至於告發的家長,目的也不純,畢竟自己孩子學習不好,可是又不想學,這又何必,怕別人孩子更強,自己不學,別人也別想學,典型的我在地獄你也別想上天堂。如果自己孩子不需要補習,或者孩子也不是這個班的,老師輔導學生影響了你的生活,可以舉報。好歹也算做了正義事。卻也懷了小人心啊。所以兩者做人都有問題。


鋸沫老樹的粉絲


我覺得,是教育理念出了問題!許多教師正是利用這點賺錢的。看看現在的孩子們,有幾個不補課呢?

1-我們現在對孩子們搞的教育,是學分教育,不是素質教育。你看,什麼測驗、小考、月考丶模擬、期中、期末都奔學分使勁,才一二年級的孩子,考了九十多分回家就會受喝斥,就會享受到補課的待遇!卷面最高分是100分,可有的地方實際已細化到了1000分,因為100後面還有個小數點呢。

2-補課的利益巨大。粗略地計算,每個孩子每月用於補課的錢都在數百到幾千元,一個班五十多人,從小學到高中得花費多少?儘管規定在職教師不參與收費補課,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補課費的流向還是不言而喻的,在巨大的經濟利益面前,不少人是舉了白旗的。

3-雙方自願。補課現象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學校管理方更不願出事,心裡明鏡似的,百般掩蓋。

4-最大的受害者是孩子,身心發育受到極大影響,學前、課後,週末,假期,都是孩子們飽受折磨的重要時刻,小小年紀,就戴上眼鏡的,得肥胖症的,甚至高血壓的,每天吃不好,睡不好,每天的童真,笑臉都不見了!可憐呀!我們的孩子!

要改變這種局面,做為市井之人的家長們,老師們,特別是孩子們,都是無能為力的。有人說是教師工資低,物價高使老師收費補課。這都是經不起推敲的。

我建議如下:

一是恢復教育的實質,搞素質教育。把100分制變為5分制。

二是把計算能力,表達能力,動手能力,音樂,美術,體育都設為素質教育的達標內容。別形成現在問局面:高分低能,形如白痴。

三是實行留級制。把上述科目不達標的學生,實施留級,表現優異的,還可跳級。

四是教師按學生的育後表現,留級多少進行考核,為去留,升遷,晉級,提資的硬性指標積澱數據。

四是嚴格管控課後補習,要獎懲分明,嚴抓真管。


用戶嫩江浪子


我不知道題主所說是否真實存在,國家有政策,這位老師還補課,真自找麻煩。然而,任何“一刀切”的辦法都有遺憾之處,如果家校雙方都願意,補課有何不可?罷了,不談“如果”。

有人憤憤而言,感情用事,正中狗屁邏輯。1.你攙扶跌倒的老人,所以就是你撞的,否則為什麼扶?2.老師給學生補課,所以就是老師上課沒教好,否則為什麼補課?這兩件事中,都根本沒有因果聯繫,沒有。大家都痛恨某南京法官,卻不知自己正在成為你所痛恨的人!

理性地講,我絕不懷疑家長的智商,真心找茬的且不論,真心補課的家長會把孩子送給“上課不講”的老師嗎?正如購物,你明知次品也買嗎?大概商家自己作死,要砸自己的口碑。你說誰一邊要做生意,另一邊又砸牌子,這不矛盾嗎?

最後勸老師們,遠離補課,勿自尋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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