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ttle cat
題主您好!
您所提出的問題,我國婚姻法以及最高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裡有明確答案。
夫妻離婚後,孩子仍然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雙方仍然是子女的父母;父母子女關係不因雙方離婚而消除。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子女撫育費的具體數額,根據雙方實際經濟收入以及孩子生活的實際需要確定。有固定收入的,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按月定期給付,有條件的也可一次性給付;若是負擔兩個以上子女的,可以適當提高比例,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父母雙方也可以協議子女隨一方生活並由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育費。
撫育費一般支付至子女十八週歲為止。
當子女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已經成年的子女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
(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生父與繼母或生母與繼父離婚時,繼父或繼母不同意繼續撫養繼子女的,仍由生父母撫養。
收養法施行前,夫妻一方收養的子女,對方未表示反對,並與該子女形成事實收養關係的,離婚後,應由雙方負擔子女的撫育費;夫妻一方收養的子女,對方始終反對的,離婚後,應由收養方撫養該子女。
以上建議,供您參考。
廣州文案策劃
夫妻離婚後,怎樣給孩子撫養費呢?
1、夫妻雙方協商確定。根據經濟條件和個人狀況協商確定,這樣更利於後期履行支付撫養費。
2、法律關於撫養費規定。如果不能協商確定,需要按照法律規定支付,主要依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①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②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③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④一般支付到18週歲,可以定期給付,也可以一次性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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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按月給也可以按年給
張芹1679
方法很多,無統一模式,夫妻雙方協商處理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