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把伊朗軍隊拉入黑名單,為何會將伊朗軍隊認定為恐怖組織?

智竅


1973年美國通過《戰爭權力法》,規定除美國國會宣戰外,總統有權使用軍隊於海外作戰(僅限海軍陸戰隊)但必須48小時內向國會通報。同時必須於60天內結束戰爭。

若特朗普對伊朗發動戰爭,則必須遵守此法令。但現在特朗普把伊朗的伊斯蘭革命衛隊宣佈為恐怖組織,那情況就發生了變化。首先,我更正一下國內大部分媒體的錯誤觀點:伊朗的伊斯蘭革命衛隊不屬於伊朗軍隊,提問者同樣犯了這個錯誤。原因是它並不隸屬於伊朗政府,而隸屬於最高宗教會議。從法理上說(包括伊朗國內法)它只屬於伊朗的軍事力量,而非軍隊,雖然在伊朗國內,它的地位,裝備比伊朗軍隊還要高,但性質上跟民兵沒什麼兩樣。從本質上說它就是個軍事組織,故特朗普選中它宣佈為恐怖組織,而不是選擇伊朗軍隊可以迴避了很多法律上問題,這也是他為什麼只需簽署行政命令就能把革命衛隊定性為恐怖組織而無需經過國會的原因。

根據2001年美國通過的《軍事授權法》,美國總統被授權可使用一切武裝力量打擊任何恐怖組織,國家。其中沒有任何門檻及限制(包括使用美國海,陸,空,陸戰,太空這五軍)。因此特朗普把伊朗革命衛隊宣佈為恐怖組織,無非就是為了以後對伊朗發動戰爭進行鋪墊,從法律上規避國會的限制。大家要注意的一點:宣戰權在美國國會會,但僅宣戰權而已。宣戰與否根本不影響特朗普是否會發動戰爭。何況美國不會傻到以佔領伊朗為軍事目的。

強調一下:此答覆僅就是論事,不對美伊雙方是非作評論,不含任何個人立場。


媚客辣舞1


很明顯,這是美國的又一場政治把戲而已。

特朗普4月8日宣佈,美國將正式將伊朗伊斯蘭革命衛隊認定為外國恐怖主義組織。他聲稱,伊朗是恐怖主義的贊助者,把積極參與、資助和促進恐怖主義作為治國方略的工具。當然,這突如其來的、缺乏證據的美方控訴,也遭到了伊朗方面的“反擊”。伊朗最高國家安全委員會當天作出回應,也宣佈美國為“恐怖主義國家支持者”,而美國軍隊則被認定為“恐怖主義團體”。

美國為什麼要在這個時間,招惹伊朗這個大兄弟呢?我們可以從誰的反應最開心來判斷。當美國宣佈伊朗為恐怖主義“贊助國”之後,立刻受到了以色列總理本雅明內塔尼亞胡的熱烈歡迎,他在推特中直言對特朗普表示感謝,並對美國這一行動表示讚賞,他在推文中寫道:“親愛的朋友,美國總統唐納德特朗普,感謝你決定宣佈伊朗革命衛隊為恐怖組織。” “感謝您回應我的另一項重要要求,這符合我們的利益和區域國家的利益。”以色列總理為什麼那麼著急感謝美國呢?因為本國大選在即,以色列和伊朗原本就是國際舞臺上互有怨念的兩方(宗教、政策分歧嚴峻),這次美國為以色列站臺一吆喝,成功轉移了以國人民的視線,內塔尼亞胡在國內的聲勢必然迎來一次小高潮,大選時的火熱人氣看來又多了一個保障。


對美國來說,其實與伊朗撕破臉皮並沒有短期的利益,可能還有點小風險,因為這麼一搞,美國國務院反恐協調員都要站出來保證,要為伊朗政權可能向美國投擲的任何東西做好準備!但是,從長期來看,憑藉一個“口水仗”,如果能讓以色列能夠更加順從、聽話,做好美軍在中東馬前卒的角色,那麼這個“口水仗”就變成了一筆只賺不賠的買賣。


長尾資訊


伊斯蘭革命衛隊是特殊的存在,它有別於伊朗的國家軍隊,可以理解為效忠於個人的武裝力量,而軍隊一半是保衛國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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