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與火災咋成了一對“孿生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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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山西省晉中市靈石縣連發兩起林地火災,原因均系當事人上墳時焚香或燃放煙花炮。當晚,靈石縣公安局發佈案情通報:兩名違法行為人均被當地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4月5日中國新聞網)

無獨有偶。3月26日,商洛柞水縣一女子上墳燒紙時,大風將火紙吹到墳邊,引燃周圍雜草繼而引發森林火災。這僅僅是被媒體披露的因上墳燒紙而導致的火災事件,那些沒有被披露的還不知有多少。

上墳引發火災有其客觀原因。在鄉間,先人墳地一般都在荒郊野外,有的位於山林地帶,而清明時節,正是乾枯的荒草隨風搖擺的時刻,又加上多日無雨,天乾物燥,一旦遇到火星,極有可能引發火災。而上墳燒紙、燒紙紮甚至燃放鞭炮偏偏是許多地方的祭奠習俗,當火星遇上乾枯的荒草,當荒草連接著大片森林,能不出問題嗎?儘管清明期間,林業、公安、民政等部門不斷提醒人們注意防火,但是不可避免地,幾乎每年都會發生不同程度的火災事故,只不過有的年景發生的次數多,有的年景發生的次數少罷了。

要徹底避免因上墳而導致火災發生,還是要做足前期工作,防患於未“燃”。比如相關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典型案例,教育人們採用綠色、文明的祭祀方式緬懷先人,儘量不要燒紙、燒紙紮、放鞭炮。考慮到燒紙已經成為人們(尤其是農民)的傳統習俗,可以允許適當燒紙,不過要警示人們在燒紙之前,一定要剷除周邊的雜草,等清理出一片開闊地,在確保萬無一失的情況下,再焚燒不遲。可以通過鄉村喇叭廣播的方式,在清明節前幾天就做足宣傳工作,力爭讓防火意識深入人心。

此外,對於因上墳而引發火災的責任人,要嚴厲處罰,令其付出沉重代價。這樣可以樹立“反面教材”,警示人們莫步其後塵。

當然,最關鍵的,還是要從根本上改變人們傳統的祭祀方式。不斷推廣植樹紀念、家庭追思、網上祭掃、社區公祭、集體共祭等文明祭掃方式,通過獻一束花、讀一篇祭文等方式來表達緬懷之情。古人云:萬物生長此時,皆清潔而明淨,故謂之清明。清明節理應清潔明靜,神清氣爽,而非濃煙滾滾、煙霧繚繞。倘若因焚燒冥物而引發山林大火,不僅當事人受到制裁,還會給集體財產造成嚴重損失,不可不引起足夠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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