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文忠、遊冬妹、劉海瑞、肖五妹

福 建 省 石 獅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劉文忠(公民身份號碼3503211961****6019)、

遊冬妹(公民身份號碼3503211966****6046)、

劉海瑞(公民身份號碼3503211962****6017)、

肖五妹(公民身份號碼3503011965****112X):

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福善醫養實業投資有限公司與被告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石獅市支行、第三人劉文忠、第三人遊冬妹、第三人劉海瑞、第三人肖五妹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一案,已經審理終結。因無法通過直接送達方式向你送達,現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之規定,向你公告送達(2018)閩0581民初5158號民事判決書。本院判決:駁回深圳市福善醫養實業投資有限公司的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100元,由深圳市福善醫養實業投資有限公司負擔。自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於福建省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二月三日

承辦法官:黃招榮 書記員:楊少娜

聯繫電話:0595-88617630

刘文忠、游冬妹、刘海瑞、肖五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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