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知府、道臺、封疆大吏、提督、總督、巡撫分別是什麼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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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要好好掰扯掰扯,弄明白這個,以後穿越回到清朝至少知道出事找哪個當官的。

首先來說,封疆大吏並不是具體的職務,提督、總督、巡撫都能稱得上是封疆大吏,道臺和知府是省一級以下的職務,因此稱不上封疆大吏,縱橫今天就和大家聊聊清朝的官職都是怎麼回事。

提督

提督跟其他的官職都不一樣,提督是武職,全稱是提督軍務總兵官,是負責統轄一省陸路或者水路的提督,陸路的一般就是提督,而水路的會稱為水師提督。

是掌管清朝各省綠營的最高軍事主官,官階是從一品,在清朝不同時期各地的數量有所變化,總體上保持在不到二十人左右。

從根本上來說,提督是一個軍事職務,是中央派駐在地方的軍事單位,提督可以由巡撫兼任,但是不由巡撫兼任的職務不能干預地方的事物。

總督、巡撫

總督和巡撫也能掌管一定的軍權,但是總體上來說還是地方的政務官員,總督和巡撫之間的差別是,總督一般管理某一個片區,是一省或者數省的最高行政掌管,官階為正二品。

巡撫只掌管一省事務,掌管地域範圍比總督要小一些。

但是兩者的關係卻是很微妙的,兩者都是直接對中央負責,並不存在直接的上下級關係,因此不具體到實際當中,說不準是總督大,還是巡撫大。

尤其是清朝前期,地方軍事事務大部分集中在提督手中,總督和巡撫在軍事上的影響力有限,然而太平天國運動後,全國的綠營都遭到一定程度的打壓,反而是湘軍、淮軍這樣的地方團練成為抵抗的最重要的力量,湘軍、淮軍中走出的將領被封為總督、巡撫後,也掌握了軍權以及地方事權,到這個時候,總督和巡撫的實際權力是大於提督的。

而總督在前期應該是遠高於巡撫的,但是後來巡撫可以直接掌控兵權,反而成為削弱總督的工具,中央為了避免某個總督大權獨攬,就逐漸增加巡撫的權力,一個省份有總督就沒有巡撫,有巡撫就不能有總督,所以,總督一直都是那幾個,但是總督的權力卻發生了重要的變化。

以兩江總督來說,正常來說是兼管江蘇、安徽、江西三省,到清朝後期,安徽巡撫、江西巡撫已不再聽命於兩江總督,兩江總督實際上跟原來的江蘇巡撫沒有什麼區別,而直隸總督是管山東、山西、河南、河北的,到最後直隸總督只管河北地區了。

道臺(道員)

按照清朝的地方機構設置,是“省、府、縣”三級行政制度,本來是沒有道臺什麼事的,清朝初期道員也並不是固定的職務,官階也不一定,按照道理來說應該是正四品的官員,實際可以達到二品、三品。

是介於省級的總督、巡撫至府級中間的官員,因此,理解起來有些複雜,其實就是一個處理地方專門事物而設置的一個官職,比如這個省有河運,因此就設立一個河道,專門負責河工的,除了河道還有糧道、海關道、茶鹽道等等。

但是,道臺不完全具備地方政府性質,是清朝省級行政機構職能的補充,只不過在某一時期有可能權力過大,乾隆、嘉慶年間准許道員密奏朝廷,使得權勢日益加重。

知府

知府就比較好理解了,掌管一府的政令,是州府的最高行政長官,相當於以前的太守,現在的地級市最高行政長官,一般來說屬於從四品。

比如清朝古裝劇中經常提到的揚州知府、蘇州知府就是他了。


史論縱橫


封疆大吏不是正式的官名,只清代對最高級別地方官的俗稱,一般指巡撫、總督。

清代地方行政制度分為幾類:

①東北地區是滿清的根據地,三省分設將軍,負責軍政民政。在光緒年間才改革設立東三省總督。

②在蒙古地區,也是另外製度,又分為內屬蒙古、漠南蒙古、漠北蒙古、漠西蒙古等不同

③其他各“行省”,沿用明代的概念,並不明確叫“省”,而僅以地名稱呼。

各行省的最高行政官員,簡稱巡撫。如浙江巡撫的正式官銜為:巡撫浙江等處地方 提督軍務 節制水陸各鎮 兼理糧餉。其下有布政使、按察使,分別管理民政和司法。這三位是省領導班子。


省之下分設:府、州、縣。

府就是今天的副省級市及省會、經濟發達的規模較大的市。州分為直隸州和散州,類似於一般地級市和縣級市。縣是最基層政府。

一般情況,府轄若干縣或散州,直隸州轄縣,散州無下轄。知府、知州、知縣就是其對應的行政一把手。“知”來自於宋代,以一般中央官銜派負責地方,稱“知某某州事”。

在省與府直隸州之間,還有一層職能級別,稱道。又分為守道和巡道,分別隸屬於布政使和按察使。具體負責某項職能,如糧道、河道等。類似於今天省政府副秘書長兼某幾個廳的廳長。

清代在二或三省設一總督,統轄軍民。有的省份不設巡撫,由總督兼任。如直隸總督的正式官銜為:總督直隸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饟管理河道兼巡撫事。總督相當於剛建國實行的大行政區的書記。

提督是一省綠營兵部隊的負責人,其下有總兵、副將、參將、遊擊等。也有專業兵種的提督,如水師提督。有的省份以巡撫兼任提督。提督相當於大軍區副司令兼省軍區司令,負責野戰部隊。

除綠營兵外,全國各軍事要地又有八旗兵駐防,設駐防將軍,並不受總督管轄。相反如果駐防將軍與總督同城,一起給皇帝寫報告時,將軍排在前面。

以上只是大概情況,供小白們瞭解。


幾葦渡


題目中“封疆大吏”不能與其它官職並列在一起,“封疆大吏”是對一省或幾省的最高軍或政長官的統稱。比如在清朝,總督、巡撫、提督都可以稱為“封疆大吏”。下面分別介紹一下各官職的情況。

總督

清朝的地方官制基本沿襲明朝模式,分省、府、縣三級。總督是清朝最高級別的地方長官,總管一省或數省軍、政、經濟事務。官階為正二品,總督也被尊稱為“制臺”。

但清朝的總督有些會被授予兵部尚書兼督察院右都御史,官階為從一品,這種類型的總督被尊稱為“部堂”。如果總督加上太子少保銜,那麼尊稱又會成為“宮保”。

所以在清朝要想尊稱總督,首先得搞清楚他的最高職位,否則會得罪人。總督與巡撫的區別是,巡撫只掌一省行政事務,而總督兼管數省政務加軍務。比如直隸總督,他掌管今天津、河北大部及河南、山東小部。此外,清朝還設有河道總督和漕運總督,他們是專項政務的總督官職。

巡撫

巡撫是僅次於總督的封疆大吏,主管一省軍政、民政事務。官階為從二品,巡撫也被尊稱為“撫臺”。如果巡撫被加授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則可尊稱為“中丞”。巡撫的官銜略低於總督,清前期,總督權力遠大於巡撫,但清末期巡撫一般不再聽命於總督。

一省中的布政使、按察使都是總督和巡撫的屬官,而駐防將軍和提督學政在理論上與總督、巡撫平行,但他們只管八旗駐軍和教育,在權力上無法與督、撫相比。提督學政其實就類似於欽差,皇帝親自指派。

提督

提督不是地方官職的頭銜,為武官官名,全稱為“提督軍務總兵官”,官階為從一品。提督負責統轄一省陸路或水路官兵,相當於省軍區的最高主官。

在清朝,提督一般是各省綠營的最高長官,掌管一省軍權,權力還是相當大的。提督分為陸路提督與水師提督,如清朝在全國各地設置12名陸路提督,3名水師提督。所以,提督擁有實際的權力,稱得上“封疆大吏”。再比如九門提督,這是清朝時期的駐京城的武官,相當於衛戍部隊最高主官。

道員

道員也被尊稱為“道臺”,是介於是省(巡撫)與府(知府)之間的地方長官。道員在乾隆初期官階為正四品,乾隆後期為從四品。道員職責並不固定,有管糧的糧道,有管河工的河道,也有作為布政使、按察使副使的道員等。

道員初設時期只轄一府,後來有的統轄全省,有的分轄三四個府。清嘉慶時期,道員權勢逐漸加重,處於省、府之間。其實道員並不完全具備地方政府只能,只是省級行政的派生物。

知府

知府是“州”的最高行政長官,相當於地級市的主官,官階為從四品官。清朝時期,知府處於省、縣之間的行政機構,總領各屬縣政務。知府的職責主要有,宣佈政令、管理百姓、審決訟案、考核屬吏、徵收賦稅等。清朝時期,與府平行的的機構有直隸廳,設同知、通判等。

綜上所述,清朝時期的官員,按官職大小依次排列為:總督、巡撫、學政、布政使、按察使、道員、知府、知縣。


野史也是史


知府、道臺、封疆大吏、提督、總督、巡撫,其中封疆大吏並不是官名,而是對省級行政區官員的一種稱呼,比如總督,巡撫和提督都算是封疆大吏。

我們按照品級來講一下官員分別說一下。

總督,提督

清朝的總督一般兼管二省以上,為正二品,但是一般都加授尚書銜,這樣總督就變成了從一品,如果再授予大學士,則就是正一品。

比如曾國藩擔任兩江總督,但是被授予武英殿大學士,所以是正一品,再比如直隸總督李鴻章,授文華殿大學士,所以也是正一品,由於直隸總督同時還身兼北洋大臣,可以說是權傾朝野。

清朝的提督為一省最高的軍事長官,相當於省軍區司令員,品級為從一品,統領一省綠營兵,管理八旗兵的則是駐防將軍和都統。提督雖然品級比較高,但是依舊受總督和巡撫節制。

巡撫

清朝採用的是省、府、縣的三級行政機構,巡撫是一省最高行政長官,相當於省委書記,官職為從二品,如果加侍郎銜則為正二品,比較出名的巡撫有雍正時期的浙江巡撫李衛,晚清的山東巡撫袁世凱等等。

知府、道臺

知府為清朝國家第二級行政機構府的最高長官,品級為從四品,相當於現在地級市的市長,

道臺也叫做道員,這個官職比較特殊,介於巡撫和知府之間,相當於現在的副省長級別,為從三品或正四品官員。

道也分為:分守道和分巡道,一般是布政使或者按察使的副手,派駐地方管理數個州府,由於乾隆後期又有密摺封奏的權力,所以道臺的品級雖然不高,但是權力卻大大加強。

按照權力大小來排列,順序應該是,總督,巡撫,提督,道臺,知府,如果按照品級高低來排列應該是,總督,提督,巡撫,道臺,知府。


一點點歷史


誠邀,如題。這個問題有點意思,十年寒窗苦,一朝金榜題,在古代,讀書人的終極夢想就是做官,或為實現抱負,或為書中的顏如玉還是黃金屋,各不竟然,那麼問題來了,在中國的最後一個封建王朝——清朝中,知府、道臺、封疆大吏、提督、總督、巡撫分別是什麼官呢?

小編首先要說,其實封疆大員不是具體的官職,一般來說封疆大員是掌握一省或幾省之政府和軍隊力量,可以獨當一面的官位。在樓主所提的這些官職中,只有總督和部分巡撫可以達到此類要求。

下面具體介紹一下:

知府:文職,從四品。“掌總領屬縣,宣告條教,興利除害,決訟檢奸。三歲察屬吏賢否,職事修廢,刺舉上達,當地要政白督、撫,允乃行。”類似於現在的地級市市委書記兼市長。

道臺:即道員,文職,正四品。“各掌分守、分巡,及河、糧、鹽、茶,或兼水利、驛傳,或兼關務、屯田;並佐籓、臬核官吏,課農桑,興賢達,勵風俗,簡軍實,固封守,以帥所屬而廉察其政治。”道介於省和府之間。

提督:武職,從一品。“掌鞏護疆陲,典領甲卒,操控鎮、協、營、汛,課第殿最,以聽於總督。”主管一省綠營。

總督:文職,從一品。“掌釐治軍民,綜制文武,察舉官吏,修飭封疆。”大多管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省的軍事和民事大權。

巡撫:文職,從二品。“掌宣告德意,撫安齊民,修明政刑,興革利弊,考核群吏,會總督以詔廢置。”一個省的最高軍政長官,類似於現在的省委書記+省委中的戎裝常委

從官職實權鉅細擺放,總督>巡撫>道員>知府,其間總督和巡撫都可稱為封疆大吏。提督受總督操控,位置略低於巡撫。但是要注意,巡撫和總督並沒有直接的隸屬關係,其實如果總督巡撫同駐一城,總督是可以略微節制巡撫,舉個例子,湖廣總督和湖北巡撫同駐武昌,於是湖北巡撫就得聽湖廣總督的話了。但若是巡撫所在地沒有總督,那就是天高皇帝遠,譬如山東巡撫袁世凱就是天高皇帝遠,直屬中央管轄了。

以上就是小編的看法,如有出入還請斧正


電視劇裡看歷史


清朝的官員制度非常的複雜,每個省都有巡撫、布政使、按察使和學政。其中,巡撫負責全省的所有軍政問題,屬於正省級幹部。布政使主抓民政,屬於常務副省級。按察使主抓司法,學政主抓教育,他倆都屬於副省級。

此外,每個省都有一位提督,這是武官。提督負責管理一個省的綠營兵,一般有幾萬軍隊。如果有軍銜,提督應該算少將或者中將。一個省會換分成幾個州和幾個府,也就出現了知州和知府,這屬於地市級幹部。

最後是總督,例如兩廣總督、陝甘總督等等。按照清朝的規律,每兩三個省設置一位總督,總督負責這兩三個省的軍務,和巡撫都屬於封疆大吏。在太平天國運動時期,曾國藩曾經擔任兩江總督,而李鴻章擔任了江蘇巡撫。總督和巡撫並不是上下級關係,而且工作不同的同事關係。


繁華萬里


本人對清史領域比較熟悉,我來回答這道題吧,希望能讓大家滿意,同時糾正一些錯誤答案。

我想,除了上面出現的詞彙外大家還會看到臬司、學政、廳等詞彙,所以我的答案不限於上述稱呼。

清代的地方行政制度,一般實行省、道、府州、縣四級。道這一級有爭論,不過學界大多主張算上這一級的。

先說省級,封疆大吏就是指的省總督或巡撫,晚清還有軍功大吏的稱呼(比如曾國藩、李鴻章)。省制創於元朝,明代開始設巡撫,不過這個不是常設編制,到了清代巡撫成了常設編制,一省的最高長官就有巡撫和總督。怎麼區分?簡單來說總督比巡撫級別要高(總督一般是正二品,巡撫一般是從二品),總督比巡撫管的區域大且更側重與軍事(清代的總督一般只有八九個,巡撫卻是一大堆,比如雲貴總督下就有云南和貴州兩個省),我舉一個比喻吧,雲貴總督是雲南貴州軍區的司令員,貴州巡撫卻只能調動貴州的駐軍。也有例外,如四川,乾隆朝開始只有總督沒有巡撫,還要注意的是直隸總督管不了京師。並不是總督就可以管巡撫,在清代同城督撫之間經常鬧矛盾呢,總督和巡撫同處一個城市的比如雲貴總督與雲南巡撫、兩廣總督與廣東巡撫。

總督和巡撫也被下級稱為“督憲”,總督也叫“制臺”,巡撫也叫“撫臺”。

提督是武官,全稱是提督軍務總兵官,是一個省綠營最高長官,之下是總兵。那麼八旗呢?在地方設有駐防八旗,最高長官是將軍,比如成都將軍,有的地方設都統、副都統。諸如成都將軍這些內地的將軍要和吉林將軍、伊犁將軍等不要混為一談,東北地區和新疆地區等都在光緒朝之前沒有設省制,所以沒有巡撫或總督,最高軍政長官就是將軍。


此外,省一級的還有專管刑獄案件的提刑按察使司,也稱“臬司”、“臬臺”,專管民事錢糧的承宣布政使司,也成“藩司”“藩臺”,還有專管教育考試的提學使,也稱“學政”、“學臺”。這三個也都是省級大官。

道這一級雖有爭論,有人認為道是省級機構的派出物(類似於公安局在鄉鎮上的派出所),但從地方檔案來看(比如《南部縣衙檔案》),道是可以算作地方一級行政單位的。道的種類多,通俗點告訴大家,有兩種,一種是專管某項事物的,如督糧道、鹽茶道。一種是管府州縣的,比如川東道臺。

道下面還有兩級,一個是府和直隸州以及直隸廳,注意是直隸州、廳(以區別於散州、散廳)。簡單說明一下,直隸廳歸布政使管,散廳歸知府管。下一級主要就是縣了,還有散州,散廳等同於縣,當然,廳這個行政單位不多見,比較出名的有鳳凰廳。

曾任湖廣總督的張之洞

清代地方行政制度很複雜,尤其是到了清末做了較大改動,比如出現了巡警道、諮議局等。在少數民族地區地方編制不用於內地,京師和陪都也不同於內地。


文史工作坊


上面的問題在一堆官職裡面混進了一個奇怪的東西,先把這個東西揪出來——“封疆大吏”。封建大吏並不是什麼官職,而是代指一省或者幾省的最高長官,屬於俗語一類。談論這些官職的時,得先把這個“李鬼”趕出去。

先說知府。

知府是“州”的最高行政長官。在魏晉時代以前,一般稱太守,有一定的兵權。到了唐期,稱府尹。到了宋朝,才開始叫知府。宋朝時期,府和縣之間還有一級——州,州的主管是知州。歸省裡直轄的州地位特殊,知州相當於知府,而一般的知州,也就是和知縣一個等級。

明清沿用宋朝體制,也稱為知府,掌一府之政令,總領各屬縣,凡宣佈國家政令、治理百姓、審決訟案、稽察奸宄、考核屬吏、徵收賦稅等,一切政務皆為其職責。如果要類比今天,當時知府大致於相當於今天的市委書記。明代知府為正四品官,也稱四品皇堂。清代知府品階稍低,是從四品官,比明代低了半級。

然後說巡撫。

這個職位很重要,得好好說說。

在明朝,巡撫只是一個臨時職務,“巡撫”本身是個動詞,作為欽差大臣出外辦事的一個頭銜,全稱“巡撫某地等處地方提督軍務兼理糧餉”,出完公差要回京覆命,並非常設的地方官職務。

明朝景泰年間開始,巡撫開始逐步地方化和常設化——成化22年,廢止了巡撫赴京議事的規定,等於間接承認巡撫的地方化。

清朝正式把巡撫地方化,作為一省最高軍政民政長官,以“巡行天下,撫軍安民”而名。其級別為從二品,加兵部侍郎銜。

再來談談總督。

總督和巡撫比較起來談更好。總督和巡撫有相似之處,在明朝期間也是一個外出辦事的頭銜,全稱為“總督某地等處地方提督軍務兼理糧餉”,總督管轄一省或二三省不等,例如四川總督只管轄一省,而兩廣總督則管轄廣東、廣西兩省,兩江總督則督江蘇、江西、安徽三個省。

到了清朝,總督和巡撫一樣,也開始地方化,級別為正二品,加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御史銜。總體來說,總督略高於巡撫。

接著說說道臺。

道臺是個比較奇怪的職務,很多人以為道臺是介於省和府之間的一級地方行政機構。其實,這是一個錯覺。

清朝實行省、府、縣三級架構的地方行政體系,並沒有道這一級。實際上,道臺不完全具備地方政府性質,只不過是省級行政機構的派生物。一般多是特意承辦某項事物,比如:專責者有督糧道或糧儲道,簡稱糧道;管理河道和河工道,簡稱河道;其他如驛傳道、海關道、屯田道、茶馬道等,一般由當地同品級官兼任道員。

最後說說提督。

提督並不是地方官的頭銜,為武職官名,全稱為“提督軍務總兵官”,負責統轄一省陸路或水路官兵,相當於省軍區司令。

在清代,提督基本上是各省綠營的最高長官,官階為從一品,掌握一省軍權,權力極大。若以職能分,提督分為陸路提督與水師提督,掌管區域達一至兩省,數萬平方公里,甚至數十萬平方公里。一般來說,清朝共在全國各地設置12名陸路提督,3名水師提督(福建水師提督、廣東水師提督及長江水師提督)。

鄭欣淼:《清代地方官制考》

“許述工作室”核心成員查佳峰主答


腦洞大開的歷史


知府,道臺,封疆大吏,提督,總督,巡撫我們分別來進行介紹。


知府:瞭解知府我們要先了解“府”這一行政單位。府最開始指的是州刺史兼任將軍,州有自己的衙門,作為將軍有另外的衙門就是府。唐朝在首都,陪都的州設立府,長官為府尹,比如有京兆府,河南府。

到了明清的時候專指省,縣之間的一級行政單位(清代地方機構為省,府,縣)。首都和陪都長官依舊為府尹,比如順天府尹,其他情況下為“知府”,就是“知某府事”。

道臺:道臺又是道員,道最初在漢朝出現是指的是少數民族聚居區。

明清時期省和府之間的地方長官。負責一府或者多府的米鹽茶馬酒等諸事宜,比如河道,糧道,海關道,茶馬道等等。

提督:在清朝可以稱的上是封疆大吏,士兵尊稱為“軍門”,營外大門。清朝沿襲明制,以營為單位統兵,當時以綠旗為代表的綠營軍,想必大家都比較清楚。提督掌管一省軍隊陸路和水路的防務。


總督和巡撫:兩個可以一起講,我們經常聽到的“督撫”就是指總督和巡撫。清朝督撫為地方的最高行政長官。

總督管轄一省或者兩到三個省的軍民政務。巡撫總攬一省軍事,吏治等事物。


清朝時全國有8個總督16個巡撫,總督的官品高於巡撫。當時有直隸總督,兩江總督,陝甘總督,閩浙總督,湖廣總督,四川總督,兩廣總督,雲貴總督。

巡撫則有江蘇巡撫,安徽巡撫,河南巡撫,山西巡撫,陝西巡撫,甘肅巡撫,山東巡撫,浙江巡撫,湖南巡撫,廣東巡撫,廣西巡撫,湖北巡撫,雲南巡撫,貴州巡撫,福建巡撫,江西巡撫。

直隸和四川兩省只有總督,沒有巡撫。甘肅巡撫在後來撤銷由陝甘總督兼任。1884年建立了新疆省以後,設立了甘肅新疆巡撫。第二年臺灣省建立以後,福建巡撫改為臺灣巡撫,當時的這名總督兼任福建巡撫。東北的奉天,吉林,黑龍江三省的督撫,一直到了1906年才開始設立督撫。

封疆大吏:封疆大吏,不是具體的官名,而是一個統稱,一般指的是掌管一省的軍政要務的官員,省一級的長官。

在清朝總督,巡撫,提督都可以稱作是封疆大吏。


紅雨說歷史


歡迎打開歷史寶藏,一起來讀清朝那些事兒。(約700字,閱讀需2分)

大家看清朝的電視劇或者文獻時,經常會遇到這些職官類名詞,很多時候容易不明所以。

本文對此略加分析。

清代職官圖

封疆大吏、總督、巡撫、提督、道臺等的區別

一、封疆大吏並不是官職,而是一個稱呼。

什麼樣的人才能說出任了封疆大吏呢?一般即總督和巡撫,也就是省級地方上的一把手。

總督級別上比巡撫大一些(總督正二品,巡撫從二品),職權範圍還比巡撫多一些,巡撫只管一個省,總督一般管兩三個省(四川總督只管四川一個省),清代的總督有:直隸總督(注意直隸總督不管京師)、兩江總督、兩廣總督、閩浙總督、湖廣總督、陝甘總督、雲貴總督、四川總督。另外,總督還有專門負責某項重大事項的,如漕運總督(負責把江南等地的糧食運到北京)、河道總督。

巡撫就多了,除了個別地區,一般是一個省設一個巡撫,如江西巡撫、陝西巡撫、山西巡撫。一個省的巡撫會聽令一般管數省的總督嗎?並不會。比如雲貴總督管雲南和貴州,但是雲南巡撫和貴州巡撫是和雲貴總督平起平坐的人,並不直接聽令於雲貴總督,雙方甚至還鬧矛盾。

文官之補服

二、提督

全稱為提督軍務軍務總兵官。提督是專門管軍事的,正兒八經的武官,注意提督一般是綠營,八旗是設將軍、都統等。提督一般分為陸路提督和水師提督,另外還有一個權力非常大的九門提督,提督下面是總兵。總督也管軍事,提督也管,二者直接聽令於皇帝,但是一旦有戰事,一般來說總督是可以指揮提督的。其實,總督、巡撫、提督都是清朝將明朝設立的這些官職固定化而來的。

三、道臺、知府

道臺為四品官,一般有兩種,一種是管理州縣的,如川北道、川東道。這種性質的道有的人將其當做省級部門(一般是布政使和按察使)的派出機構,有的當做地方上的一級行政機構。

一種是專門管理具體某項事物的,如鹽茶道、督糧道(看名字就知道是幹嘛的)。知府則是州縣的上司,如重慶府、成都府、龍安府。具體舉例而言,明清時成都府就管過成都縣、華陽縣、雙流縣、溫江縣、新繁縣、金堂縣、仁壽縣、安縣、新都縣、內江縣、崇寧縣、井研縣、郫縣、灌縣、簡州、資陽縣、彭縣、資縣、崇慶州、新津縣、漢州、什邡縣、綿竹縣、羅江縣、威州、茂州、德陽縣、綿州、彰明縣、汶川縣。這些縣的長官為知縣,州的長官為知州,他們歸知府管。

瞭解這些,以後再看清宮劇的時候,就會知道官員的職位高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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