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向公司提出離職,答應公司招到人在走,在這期間我接受別的公司的面試合適嗎?

猿非員


可以看得出你對這家公司還是很有感情,會為他們著想。可以很肯定地跟你說,你接受別的公司面試是合適的。

我上份工作辭職的時候,先跟組長申請離職,組長同意了,就進入30天的倒計時,一般公司的離職手續需要一個月,因為在這一個月,他們要招聘新人進來跟你交接工作,在法律上也是合法的,避免僱人單位造成一定的損失。

這一個月都在幹嘛呢

剛開始的一個星期,我把正在跟進的項目,特別是快要完成,在收尾階段的項目,趕緊把它完成,整理好開發文檔,測試文檔以及驗收單。這一個星期應該是最忙的。

第二個星期,主要是對手頭上未完成的項目進行整理,比如哪些是下個月要投產上線的,哪些是開發完了,哪些是測試完了,都整理好,這就是所謂的工作交接。

第三個星期基本上沒什麼事做了,組長不會給你項目,有也是一些瑣碎的小事,對一下數據啊,協助下其他同事的工作。因為我很快就要離職了,給我項目也沒多少進展的。

最後一個星期,就是跟公司籤離職手續,清算工資等等,還有就是跟周邊的同事敘敘舊,聊聊天,畢竟都相處了三年,最後一天請大家吃頓飯,好聚好散。

所以從第二個星期開始,你就慢慢地沒事做了,公司不會等你走了才開始招人,在你說離職的那一刻起,就開始招新人了。因此你也有權利去投簡歷,請假去面試,這是大家都可以理解的,最後一個星期,我組長還問我新工作找到沒,沒找到就留下來,我說找到了,謝謝組長。

再跟你說個事實,其實很多人都是在職的情況下,去投簡歷,請假面試,等拿到offer才提離職的,所以放心去面試,祝你找到更好的工作。

如果覺得有所幫助的話,希望能關注下我,支持下原創回答,讓每次閱讀都有所收穫,謝謝。


職場的小世界


當然合適。

其實我們在職期間,就算沒有提出離職,也可以投簡歷面試,這個就叫“騎驢找馬”。

況且,題主是已經提出離職,更仁義的答應招到人再走,已經很不錯啦。

一般,在提出離職一個月後就可以走了,這個是合乎勞動法的。而題主答應招到人再走,這個時間很模糊,有可能一個星期,也有可能一兩個月。

在這期間找工作,就要考慮下家入職期限了,最好是面試成功後的一個星期內,不然容易發生變故。

還有如果現在的公司很忙,很難請假面試,還不如徹底離職後安心面試。

想想我以前離職,也是答應公司招到人後再走,從3月提出離職,到6月才招到人,這期間遇上比稿、做項目,根本就沒時間去面試,打來的電話好多都拒絕了。

後來就在招聘平臺上關掉了簡歷,直到6月離職後,才全面安心的找工作,不然太容易分心了。


海格職言


首先,提前通知公司離職且允諾公司招到人再走是一件非常棒的處理方式。

說明你本人是一個負責任且做事穩妥的人。

其次,在離職過程中,收到其他公司面試也純屬正常,我覺得去面試也可以。

只是,若收到另一家公司入取通知或確定報到時間的時候就會比較尷尬,因為上一家公司什麼時候招到人是你無法掌控的。

所以,我個人建議,你可以按照以下幾步操作:

第一、提出離職後,就應該先把手上工作做好一個交接準備,隨時準備交接工作。

第二、等候交接人的時候,不要再涉及處理公司新的任務和業務委託。

第三、決定去另一家公司面試的時候,提前和麵試官打一個招呼,需要晚一週報到。

假設原公司還未找到交接你工作的合適人選,而你已經接到下一家公司的offer的話,按照以上方法你也可以提前和兩家公司做好緩衝準備。

我相信,鑑於你處理離職的一個方式,無論你上一家公司還是下一家公司都會願意認可你。


標準小圓圓


標準小圓圓


肯定合適

就算不合適你也應該接受別人的面試。

第一,你已經提出辭職,單位領導也同意,說明你離開這個崗位是早晚的事。你現在的工作是等新人交接,而不是繼續為公司拼命。既然離開是已定的事實,這段時間找下家有什麼不妥呢?難不成你想徹底辭職後再找新工作?總需給自己留條後路吧!

第二,你辭職已成事實,你就算還像以前那樣,甚至比以前更努力,更加堅守崗位,你也得不到領導和同事的認可。一個將走之人誰會領你的情,反而你離職後找不到工作四處遊蕩會被這群人拿來當笑柄。

第三,雖然說是等招到新人再走,哪公司一輩子招不到新人你還不走了?

人可以誠懇,可以踏實,可以有好的品德,但不能僵化到就知道當老實人,不然吃虧的只有你自己。


話匣子紅追


職場總是不斷重複著入職與離職的更替。有句話可以參考:來的光榮,走的從容,給雙方留下笑容。

做以下建議供參考。如果辭呈已經被批覆允許,不妨和單位做個約定:可以在在一定期限內等到單位招聘到新人再正式離職。在正式離職之前,職位還是仍然存續的,所有崗位職責最好還是要繼續全職履行,站好最後一班崗,期間遇到心儀的職位邀請,可以抽非工作時間前去面試;如果是對方面試時間安排在工作期間前去面試,可以與現領導溝通,在不耽誤正常的情況下前去面試。


摩登智叟


合適肯定是合適的,但有幾個問題需要澄清一下或者說這其中有些坑要避免。

首先,已經向公司提出離職了,是口頭的還是書面的,如果是口頭的,最好現在馬上補一個書面的,並且郵箱發一份,打印一份親自交給領導,辭職報告中一定要標註日期,這個很重要的。因為從我們交了離職報告起30天也可以自動離職,公司也說不了什麼的。

其次,答應公司招到人再走,也是有風險的,公司一兩個月招不到人,求職旺季過去,自己還怎麼找工作啊,所以書面離職報告很重要的,交了等於告訴公司只有30天的時間。

對於自己找下家也是非常有利的,最起碼面試成功了可以給別人一個準確的入職時間,否則有可能其他公司會拒絕你的。

最後,既然已經提出離職了,最近抓緊找工作,儘量在自己正式辦理手續之前搞定自己的新工作。


馮少俠聊職場


花開兩朵,各表一枝。

從個人發展來看,你已經提前提出離職申請,公司已經答應你的請求,只是因人手問題,你需要再推遲一段時間,這段時間,你依然是公司的一員,需要完成自己的本職工作,當然也需要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於情於理都應該堅守最後一班崗位。但是,如果遇到自己心儀的公司給你遞來面試邀請,你可以請假去,但是一定要坦誠和對方說明你的情況。讓對方也有準備和思考的時間。

從公司方面來說,肯定希望你安安心心的感到最後,這期間建議你不要透露你在找工作的消息。不如建議你結束這份工作之後先給自己放個小假,出去放鬆一下,陪陪家人和朋友。調整一下自己的身體和心態再進入下一個環節之中。

來說一下本人的經歷吧,我第一份工作剛開始的時候,同事給我推薦一份工作,我膽小不敢去面試,另外覺得對不起老闆,覺得是一種背叛。等過了有一年的時間,覺得在原單位發展無望,就主動的去尋找機會,還去面試了一次,那種刺激感,緊張感不可言喻,想逃離原單位,又不敢對面試單位坦白自己的情況,患得患失的,最後還是呆在原單位,自己下定決心辭職,然後問自己到底需要什麼樣的生活,然後開啟新的航程。

不管你做出什麼樣的決定,請按照你的內心走,不要後悔自己的決定。


天堂的定盤


1. 按照運籌學的理論和涉及到的一系列社保問題來說,這個不是合適不合適的問題,是你必須這樣做。除非你想離職之後有段時間賦閒在家或雲遊四海。

簡單說說入職。首先你要面試,然後複試,比較矯情的大公司往往會有三面四面五面,最終由一個大領導拍板說我要你了!之後就是試工,一般會有一週。

也就是說,試工之後你才知道自己有沒有被錄取。

前後加一起,也得半個多月了。這個時間成本,前單位是不會給你買單的,新單位也同樣置之不理。那麼你的社保也許就會斷,遇到了北京這樣嚴苛的限購政策,還想在北京買房子不?重新繳納社保五年吧;


2. 現在有很多人,處於在職時期,尚未提出辭呈,就開始到處面試,尋找更優的選擇。

這樣的情況也是人之常情,並沒有什麼值得貶損的。

一個人心裡有了離職的想法,基本來說無非就是薪水和前景的問題。這樣的情況基本屬於不可逆了,才會有跳槽的想法。就如同你吃了好幾年土豆絲,也想以後天天吃宮保雞丁的感覺;


3. 你去別的公司面試,按照人事流程,一定會有一個問題是:請問你在職嗎?

什麼意思?意思就是說,任何一家公司都做好了心理準備:你就是在尋找更好的機會而已,機會不好,就不會跳槽。簡單說就是公司都接受你在職的時候找工作。何況你已經談妥了離職;


4. 需要注意的是,一定有一個離職期限的底限。

如果原單位一直招不到合適的人,一個月,兩個月,請問你還有必要跳槽嗎?原單位覺得反正還有你,招人不著急;新單位說你也不能遙遙無期啊。


所以踏實去面試吧,根本不會有人會覺得不合適。


沃特艾窩


面試當然可以,面試通過又不是要馬上去,可以和麵試官說清楚等上家離職了再走,跳槽大多數就是找好下家才申請離職的,你能等到招到人在離職已經對公司仁至義盡了


Rangon


在職期間,你是可以開始其他公司的面試的。

另外,公司在和你說要等到招到人在讓你離職極有可能是想挽留住你,而你既然想要跳槽說明公司的待遇並不理想或者你有更好的機會或者說是平臺來施展你的才能,你會留下可能是因為原公司可能對你還不錯,你還很戀舊,但是,感性是感性,理性是理性,假如有更好的機會放在你面前,一定不要錯過,果斷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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