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1)被拐卖到美国的福建女孩

在我出国之前,东南沿海某些省市重男轻女得厉害这件事,我只是略有耳闻。

出国之后,由于学法律的缘故,第一年暑假去了一家做移民的法律中心当志愿者兼实习,这才知道,福建人重男轻女这件事情已经出名到美国去了。

这么说吧,在加州这边,做移民相关法律援助的律师,基本都遇到过被卖来的福建姑娘。

《调查》(1)被拐卖到美国的福建女孩

她们被称为“walking merchandise", 会走路的货物。

曾做过一个法律援助案子,受害者是个十几岁的福建姑娘。

她的故事很有代表性:她是一个农户人家的长女,还有个弟弟。

在姑娘十几岁的时候,就有蛇头找到她爸妈,努力游说:你看你们家养个姑娘也没啥用,干嘛不交给我们带去美国打工赚钱呢?去美国打工可赚了呢,回头寄钱给你们家儿子娶媳妇呀。

爸妈迟疑:送到美国得要多少钱?

蛇头表示:不用担心啊,我们要手续费是要十万美金,但是不用你们出的,我们把姑娘带走打工去,姑娘打了工先给我们还钱,还完了,就给你们家里寄钱啦。美国打工可赚了呢,一年就好几万美金,三四年就还清啦,然后就一年几万美金地给你们寄钱!

于是爸妈算了算这笔账,划算!

就把姑娘交给了蛇头。

然而这些当爸妈的不知道的是,他们的女儿,由于语言不通,会以半囚禁的方式,关在饭店后厨里、关在提供体力劳动的场所、或者被迫入了地下色情业。

那笔十万美金的债务,由于年年加利息,很可能十年也还不完。

那些女孩子,被带来美国,没有身份记录,偷偷摸摸如地下老鼠,过着奴隶一般的生活。

有一些女孩是幸运的。她们因为各种原因被警方发现,然后就会有一些公益律师免费为她们提供服务。她们很有可能被遣送回国,但如果律师够努力,其实她们能得到合法身份——T Visa 或 U visa 。 T visa 是给人口贩卖的受害者提供的;U visa 是给其他的某些犯罪的受害者提供的。只要她们能够证明自己是受害者并且证明自己如果回国会有危险,那么拿到这个签证,就可以合法地留在美国,可以工作,甚至能够申请绿卡。

《调查》(1)被拐卖到美国的福建女孩

我们帮到的那些姑娘,都是幸运的。

但是还有太多,是我们帮不到的。

我的指导律师曾经说过,有太多福建姑娘,被蛇头带入境内之后,就“消失”了。

没有人知道,她们在地下工厂里面,过着怎样的生活。

她们与外界没有接触,就那样消失了。

而福建的蛇头,仍然在有组织、有计划地,把一批一批的姑娘往美国输送。

福建人是不是重男轻女?哼哼,为什么他们不把儿子交给蛇头去美国打工?

看有人质疑事件的真实性,有人拍了一部纪录片,名字就叫walking merchandise.

在youtube能搜到。

这个网址也有:http://www.walkingmerchandise.com

讲的就是被父母卖给蛇头的福建女孩子的经历。

(没有中文字幕。)

片子里也提到了男性,但是以我看到的实际情况,还是以女孩子为主。女孩真的远比男孩多。

如果一对父母爱一个孩子,那么,想来这对父母不会轻易把孩子交到陌生人手上,带到异国他乡去吧。

这其实和偷渡是两回事。因为,偷渡更多的是自身意愿。而这些女孩,是被贩卖的。她们自己并没有选择权。

我是北方人,闽南闽中闽北我分不清楚,美国人也分不清楚。但是总之,福建很出名。

评论里有人问是哪个年代的事,就是现在的事。我去年,2015年夏天去那家援助机构做的实习。那个纪录片好像是2013年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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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里面有两位同行也说到了相似的问题,补充进正文吧。

《调查》(1)被拐卖到美国的福建女孩

Sixcrabs

特别有同感,搞法律的知道你是中国人,好多人就问,你知道福建省吗?我开始的时候还想福建怎么这么出名,看了一份份卷宗才知道……

毓萱

在类似的法援组织工作过,表示主要是闽北(福州附近的农村)那里的。而且据上级律师说,这几年给卖出来的姑娘还有低龄化的趋势,过去都是17-19岁的姑娘,这几年经常遇到13-15岁的姑娘。从福州到北京到俄罗斯到中美洲(瓜地马拉,洪都拉斯的最多)然后大巴进墨西哥,步行从德州边境入境,这一路上一两个月的时间有的被蛇头反复强奸,有的到收容所之后发现怀了孩子还想着赶快出去嫁给蛇头。。。经手一个案子,姑娘的父母在城里打工,生了二胎是个男孩,为了交罚款把女儿卖给蛇头,告诉女儿“要不是因为你,我们生儿子就不会要罚款的了”你去美国好好打工,先把蛇头的钱还了,等你有身份了再把弟弟办出去。

毓萱

另外针对“我们这里只有偷渡的,没有卖女儿的”说法,想再解释一下。中国法律里的拐卖人口强调的是一手交钱一手交人的买卖行为,但是美国法律(以及国际法)中的trafficking的实际翻译是“人口贩运”,不需要实质上的买卖行为。蛇头的行为是18世纪常见的契约奴役(indentured servitude)——奴隶和蛇头签署合同,由蛇头负责把人带到新大陆,然后奴隶通过苦役来偿还进入新大陆的费用。偷渡的人里男女都有,但是在未成年人偷渡的人群里,我见过的大部分都是女孩。和她们聊天得到的信息也是,女孩子被送出来的原因要么是有年幼的弟弟被父母寄予还债养家供弟弟的厚望,要么是家里没有儿子被村里人戳脊梁干脆把女儿送出来赚点钱好堵住相邻的闲话。

毓萱

在前面已经回复过,就想针对那些“中餐馆里偷渡出来的福建男人也很多啊你们怎么不说”的回复再说一次:我不是答主,但是也做过类似的法援工作。我服务的全部是被贩运的【未成年人】,在【未成年人】中,女孩的比例远远大于男孩,而且近年来还有低龄化的倾向。成年人偷渡男女都有,可能男性比例更高些。成年人偷渡你可以用这是福建人的传统来解释,那未成年人呢?法律上连合同都签不了,民事能力都不具备的未成年人,谁偷渡谁留家里是父母的意志决定的。这种情况女孩给送出来的远远多于男孩,你说代表什么呢?

还有一直说“卷宗上也未必是真相”的那位,我想告诉你的是,卷宗里,那些孩子的故事都是一模一样的:爸爸妈妈信上帝,在家里办查经班然后被警察抓走了,我爬窗子/钻床底没被抓到,然后教友/亲戚筹钱把我送到美国来,我是虔诚的基督徒,想到美国来寻求政治庇护,好好学习,以后传经布道。

我每周在收容所和这些孩子花两三个小时一起聊天,给她们讲故事,做笔录,给她们解释美国的司法机关行政机构,告诉她们她们的基本权利有哪些。时间久了,熟悉了,她们会告诉我,姐姐,卷宗上的故事都是假的,是蛇头教我们的。有的是因为家里有小弟弟,父母把女儿送出来以后好给弟弟铺路;有的是因为家里没有男丁,父母在村里抬不起头,所以把女儿交给蛇头;还有怀着蛇头的孩子憧憬着赶快离开收容所嫁给蛇头好好过日子,然后攒钱给父母盖房子。。。

是的,我见到的每一个故事都是个例,在旁观者看来都“不具备代表性”。我也真的希望我见到的这些孩子通通是“个例”,我希望做完手头的案子我所在的法援机构就可以关门大吉因为再也没有同样的事情会发生。我也知道这些事情满满的都是负能量,可是我希望的是在我看不到的地方不会有更多的黑暗存在

现在这个机构正在准备发表一本关于中国未成年人被贩运的资料,初稿刚订,正在修改中。等发表之后我可以把正式发表的文章搬过来,上面有我们服务过的所有孩子的数据。这个数据有多大的代表性,我也不知道,毕竟非法入境的人口案例统计很难得到精确的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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