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認為電動自行車是否應該取締?

視覺精華


不但不能放棄,而且還應該支持。

之前說摩托車禁了,說因為有些人不遵守規則,有些人用摩托車來搶劫,因為它動力大。但沒有摩托車搶劫,可以用小車搶劫,直接把人拉上車,搶完了非禮完了再放人的事都有過。

好了,電動車出來的了, 開不快,而且動力不足,很少用來搶劫了,又說違規又說太快。其實主要原因是沒有利益,其實象以前管摩托車那樣管電動車,很多人都願意的,上牌,交點錢年審是可以的,電動車真的可以解決很多人的出行問題,不是人人都買得起小車的,但電動車又省錢又方便,為什麼不推行,別說電動車充電會起火,那只是幾個個案罷了,只要監管好生產商就可以了。別因為沒人買小車了就去強迫別人放棄電動單車買小車,你公共交通搞不好,摩托和電單車不讓騎,你是不讓人活嗎?


教你孩子學英語


太該取締了,交通事故都是電動三輪造成的,而且影響市容,妨礙文明城市建設。

希望取締市民出行,如果出行,也必須開高檔轎車,為城市增面光彩。

至少市民要在馬路邊上走,別影響交通,人要給轎車讓路--人長眼,車可沒長眼,讓道很正常嘛。

修馬路花國家的錢是幹嘛的呀!要是給人走的話還用修這麼寬嗎,肯定是為車服務的呀!電動三輪不算車,在古代也只算草民用的牛車而已。

看古裝電視劇,牛車見到馬車必須避開,如果有大官出行,草民還要避讓和行禮,咱們現代已經進步不少啊,起碼不用行禮了不是!


用戶439640771896


電動車就低層民眾的主要出行方式,它佔地小,不汙染,行動方便快捷。如果讓普通民眾來說肯定不能讓取締了,因為這已經是他們的基本生活必需品了。然而正因為:電動車窮人的生活必需品,而窮人又佔大多數,所以勢必有大量電動車上路,就形成電動車與汽車爭佔道路權的問題,於是就有了開汽車的有錢人希望取締電動車的呼聲,畢竟有錢人就有發言權,而且發言也更具權威性,同時那些磚家們也都是汽車一族,當然也支持取締電動車,一時間取締電動車甚囂塵上。。而窮人畢竟人微言輕,只有任人宰割的份。電動車成了百害無一利的城市禍害,一切交通擁堵交通事故的鍋都得由電動車來背,雖然統計數字上汽車造成的交通串故更多,形成擁堵更大,但是沒有用,拿窮人開刀遠比動富人奶酪容易的多。只是取締了窮人的出行工具勢必使窮人生活更加困難。一旦窮到極端,會發生什麼事,富人還能不能悠閒自在地享受有限的資源?


世道淪桑


堅決不能取締!

本人從事餐飲外賣行業,電動車是我們外賣騎手的必要生存工具,它輕便快捷,節能環保,佔地空間小,如果取締了電動車騎手們該如何給廣大消費者送餐呢?騎摩托車或者開車送餐不僅會增加騎手們停車送餐的不便,更會增加油耗支出,造成環境汙染。



雖然電動車的出現也造成了很多交通事故,同時電動車闖紅燈、逆行等違規行為也是屢見不鮮,但也不可否認電動車給人們提供便捷出行,以及給社會進行節能減排所帶來的貢獻。



至於如何減少由電動車造成的交通隱患,一方面是希望國家能夠出臺相關的法律法規來規範與約束,另一方面就需要加大力度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在此呼籲所有騎車人員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規範行車,這是對社會負責更是對自己的安全負責!


冒小宴


什麼叫懶政?這就是了!碰到不好管理的,需要下功夫治理的,就會用政令一刀切。我不知道如果不好縫針,是不是醫生做手術的時候就可以少縫幾針,也不知道孩子腦子笨,老師就可以開除學生,我還不知道廚師嫌土豆絲切著麻煩,就直接切成片炒菜。自己的工作清閒了一點,卻要10億百姓的出行遭遇滅頂之災!在各行各業拼搏奮鬥的今天,我不知道到底是什麼人在逆歷史潮流而動,在拉全體百姓的後腿,也不知道所謂的不和諧因素到底是誰在從中作梗,更不清楚所謂的維穩,是維的誰的穩?


夜雨老巷


電動車的推出說明是社會的一大進步,整天騎自行車上班、帶貨物、帶人的年代一去不復返了,現在如果每天大街上自行車還是擁擠不堪,那還叫做九十年代嗎?那還是改革開放四十年來的社會進步嗎。所以,新近大家議論的話題我很贊成,國家整頓治理交通亂象我們堅決支持,我們支持該上牌的上牌,製作牌子就要有成本份本嗎,這個人民群眾是不會反對可以接受的。因為自行車年代還都上牌嗎!,但這個牌不要以營利為目的,成本價能有多少錢呢?聽說上此牌一個一百元,一個電動車牌子一百元值嗎?按照這個牌子的成本價位計算的話,請問那些付國級、省部級的下馬大貪、有多少早已夠槍斃的了(當然沒有可比性屬題外話)。交警為交通安全考量,可以為購買電動車的用戶統一時間,如利用30分鐘時間給購買電動車的用戶,上一堂交通安全常識課,及簡單的常見常用的道路識別、駕駛技術等方面的知識,我相信大家都會願意接受的。為購買電動車者上牌一車一牌,此牌應該在專賣電動車店就可直接辦理上了,免得大家去排隊耽誤工作為好。試想一車一牌配備,哪個賣電動車的店不願意接受呢!關於電動車的產品質量、合格產品質量標準要求等,這是國家批准出產質保等部門的管轄範圍之內的權限,用戶憑這些證件證照購買,上路才可有可靠的安全保證。為人民服務,一切為了群眾利益的安全、方便、簡捷、快速辦事,應該落實在每一個職能部門,每一個辦事工作者的實際行動中,真正讓黨的好政策惠及民生,切莫只是一句口號!


良子言


首先明確一個概念,很多另大家擔心的其實是超過國家標準生產的【電動摩托車】俗稱電摩

題主問的是【電動自行車】是否應該被取締,什麼是【電動自行車】

2018年國家最新標準,電動自行車自重不超過55kg(含電池),時速不超過25km/h,電壓小於等於48V,電機功率小於400W,保留腳踏及騎行功能。


那麼不談超過這個標準的其他電動車,只談電動自行車

根據最新標準,電動自行車是不應該被取締的

原因有以下幾點:

1、電動自行車給短途出行的人們(如接送小孩、通勤等)帶來的便捷,在目前大多數城市中,是其他交通工具取代不了的

2、廉價的出行成本,這裡的成本既指金錢,也有時間。

3、緩解交通壓力,如果強行取締電動自行車,這些人群出行顯然是不樂意步行的,那麼目前中國各城市的交通狀況,他們只有兩個選擇,公共交通或者自己開車。在本就不發達的道路情況以及公共交通前提下,只會造成更多的擁堵,更擁擠的公交地鐵,以及更長的等車時間。(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體會過大雪封路,電動車和私家車全部癱瘓的地鐵)


電動自行車因為體積小,重量輕,價格便宜等原因,其實相對安全。其實不光不應該取締,反而應該支持發展。

綜上所述,電動自行車不應該被取締。


說到這裡有的人可能要問了


電動車在路上亂竄影響交通秩序。

電動車沒聲音、速度快、容易出事故,不安全,而且很多無法承擔賠償。

電動車充電造成很多火災


誠然,電動車目前存在的問題依然很多

其中相當一部分是屬於超標電動車

私自飛線充電、私自改裝電動車、生產超標電動車、無視交通規則

國家也出臺了相關的政策,但沒過硬的治理手段,所以依然亂象叢生

但是還是老生常談的問題,錯的是人,而非車。難道因為汽車極速可以跑200以上,就應該在市區取締汽車嗎?因為吃飯會噎死人,就應該取締進食嗎?

任何事物都是有他的兩面性的,造成電動車亂象的本職其實是疏於管理

汽車在市區老老實實開30km/h我相信是因為有攝像頭。


快修小俠


回答這種問題的人,每個人都是按照自己的利益回答的,要我回答肯定是取締的好,因為我只騎摩托車。

但是換個角度思考呢,那些天天騎電動車出行的或是靠電動車吃飯的(比如快遞小哥和送餐)的,如果取締了,讓這些人怎麼辦,就目前的城市道路的狀況,電動車無疑是最快的出行方式,佔用道路資源少,還環保,這麼好的交通工具為什麼要取締呢!只要管理得當,沒必要取締,別像當年的摩托車一樣,一刀切。

直接取締,只能是這些交通管理部門不想下功夫,覺得管理難度大,不想下功夫管理的藉口。只要規範管理,出臺些相應的處罰措施或者相應的電動車交規,那麼好的交通工具應該被利用甚至是推廣,不能因為不好管理就取締了,以上只是個人的想法,如有不當,歡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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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電動車那是政府決策的事情,我說不上話,一般來說電動車便宜,方便,最適宜低收入人群的代步工具。在現在的社會低收入者還是比高收入者多得多,故電動車的需求就多,生產電動車的廠家也跟著迎合需要的人群而生產出各色各樣的電動車來滿足需求者。這樣就有更大的競爭市場。隨著電動車不斷髮展和壯大,這就給本來就不順暢的城市道路帶來了通行壓力,加上小汽車也在每天的增加,城市道路已經受不了如此的重負,為解決這問題政府能想到的就是電動車,這個不交任何道路費用的電動車主要使用人也只是一般無權無錢的普通百姓,總不可能禁機動車來給電動車的路權吧!我想電動車的日子也不會太長了。一但電動車在城市的道路上消失,那麼你買臺機動車也只能找個花錢的車位來擺設了。根本就無路可開了,試想一個城市原來有兩百萬臺電動車,禁了以後有三分之一的人去買機動車,一下子這城市多出70萬輛機動車是個什麼樣的概念?


叻人


所有車輛都應該 限速 自行車時速不能超過10公里每小時 電動車時速不能超過25公里每小時 摩托車汽車時速不能超過45公里每小時

汽車事故是最高的 造成事故破壞程度也高 造成人員死亡率 財產損失率也高 社會危害性廣 所以懲罰也要提高

中國專家應該限制起出行 只能在家不能出門 禁止在路上行走 騎車 駕車 坐車

原因是容易收到傷害 走在路上和人肩膀碰一下也是會疼的 也是受到了傷害 更不用說其他的了

如果想解決根本問題 應該限制所有人出門 只能在家裡 不然在外和別人發生矛盾 起衝突 容易衝動 結果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 危害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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