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調對接優勢互補 紅橋區把矛盾化解在基層


公調對接優勢互補 紅橋區把矛盾化解在基層

“‘公調對接’充分發揮了人民調解和行政調解的各自職能,實現了優勢互補,既能緩解派出所警力不足的壓力,也能使‘非警務’矛盾糾紛得到合理分流和有效調解,提升了群眾滿意度,在維護社會穩定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公安紅橋分局和苑派出所所長李寶剛說。

2018年以來,公安紅橋分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積極借鑑發展“楓橋經驗”,在創新推進“公調對接”工作中突出目標、責任、專業化“三個導向”,有效促進了司法行政與公安工作聯動融合、專門工作與群眾工作聯動融合、單一手段與開放共治聯動融合。作為全區“公調對接”試點單位之一,2018年8月以來,和苑派出所調解室共成功調解矛盾糾紛31件,其中成功解決並立捲上報的典型矛盾糾紛8件,群眾送來錦旗若干。

兩面玻璃牆 讓調解工作更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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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和苑派出所一樓辦公區,有兩間屋子很有特點:牆上有醒目的大字——“退一步海闊天空,讓三分心平氣和”,一面是透明玻璃,兩間屋子隔著過道,能夠很清楚地看到對面屋子的人。

副所長賈志剛解釋到,這兩間屋子就是和苑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駐派出所調解室。在調解過程中,當事人最擔心的就是調解員“偏向”對方,為此,調解室特意設計了玻璃牆,當事人能看到另一間屋子裡的對方當事人和調解人員,但聽不到對方講話。這樣一來,可以打消當事人的顧慮,增強調解工作的透明度,同時也避免了互相干擾。

2018年8月底,和苑派出所作為“公調對接”試點單位,會同司法所挑選2名駐所律師、2名人民調解員,專職從事調解工作。同時,各居委會均有專人對接,還有專業心理諮詢人員參與到矛盾糾紛化解工作中。

律師和人民調解員每週一、三、五白天坐班,夜晚及週六日實行“響應值守”。除了屬於非警務警情的民間糾紛,在法律法規框架內,把適用調解的治安案件、刑事和解案件也納入“公調對接”的聯動調解範圍,最大限度化解社會矛盾,防止和減少“民轉刑”案件的發生。同時,定期回訪糾紛當事人,把相關信息納入公安綜合評價系統,客觀評價調解員和接處警民警的工作效果,起到監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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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攻堅 妥善化解“跑水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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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苑派出所是個新建派出所,掛牌還不到3年時間。該所轄區新建樓房比較多,住戶大多是附近西沽、西於莊棚改定向安置項目的還遷居民,日常矛盾糾紛較多,管理起來有一定難度。

為及時化解發生在轄區的矛盾糾紛,和苑派出所依託巡控隊快速出警現場調解、辦案隊專業處警治安調解的優勢,與駐派出所人民調解室無縫對接、優勢互補,極大地提升了調解工作的成功率,及時將不安定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維護了轄區平安。

有一次,一租戶家中跑水,住在樓下的張大媽與其發生爭執,光是打110報警就不下10次。每一次,民警都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磨破了嘴皮子給雙方“降溫”,但雙方都堅決不讓步,60多歲的張大媽情緒尤其激動。

社區民警告訴所領導,張大媽並非不講理的人,以往看見民警總是熱情地打招呼。而現在因為鄰里矛盾,原本胖乎乎的張大媽整個人瘦了一圈,每天掛著黑眼圈在派出所、居委會、物業公司之間奔走,非要討個說法。用張大媽自己的話說,“這個事一直解決不了,水還在跑冒,房子也沒人給修,我這口氣實在咽不下去,都快抑鬱了。”

派出所領導意識到,這件事如果不能妥善解決,很可能升級為更大的矛盾,甚至釀成“民轉刑”案件。為此,派出所及時協調司法所,組織民警、律師、人民調解員,會同當事人所在小區物業公司、居委會、水電維修公司等單位多次會商,反覆做張大媽和樓上租戶的思想工作,並幫助張大媽聯繫有相關經驗的律師,尋求通過訴訟途徑解決問題

經過一週時間的聯合調解“攻堅戰”,樓上租戶最終同意把水管修好,並賠償張大媽3500元。

“公調對接”讓張大媽的訴求得到了圓滿解決,她的生活恢復了平靜,臉上也有了笑模樣。給派出所、司法所送錦旗時,張大媽高興地說:“太謝謝你們了!現在我心情好多了,頓頓吃飯都倍兒香,體重一不留神漲了5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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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調解 用好用足法律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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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工作必須嚴格依法進行,因為‘法’是最能讓人服氣的。同時,這也是一個普法過程,比如在一起家庭糾紛的調解中,雙方當事人就對《婚姻法》關於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內容有了深刻理解。”和苑派出所所長李寶剛如是說。

李寶剛提到的這起糾紛,在和苑派出所相當“有名”,幾乎每個警組都曾參與處置。糾紛起因並不複雜:張某、劉某本是夫妻,二人訴訟離婚,法院已經受理。因居住地面臨拆遷,為了還遷指標,二人發生激烈爭執,甚至大打出手。

那段時間,張某、劉某多次打電話報警。民警一看到報警人的手機號碼,就知道這兩口子又因為房子打起來了。

類似的家庭糾紛並不鮮見。在以往的調解中,民警一般是先控制局面,防止現場事態升級,然後勸雙方看在多年夫妻情分上各讓一步。這種方法只能“治標”不能“治本”,效果並不理想。現在引入了“公調對接”機制,由律師為雙方釋法答疑,用法律化解糾紛,調解工作變得更專業、更規範,也更有效。

在這起家庭糾紛的處置過程中,“公調對接”調解室全程協助處理。先是由駐所律師接洽雙方當事人,和調解員一起給二人做思想工作,講解有關法律規定,並明確告知雙方:一旦實施暴力造成傷害,就不是“家務事”了,要承擔刑事責任。同時,調解員會同公安、司法部門多次到法院說明相關情況,為法院調查這起離婚案提供幫助。

最終,這對當事人的離婚案件及時宣判,房屋還遷也順利進行,避免了“民轉刑”案件的發生。

據介紹,下一步,公安紅橋分局將認真總結和苑、西沽兩個派出所的試點經驗,將“公調對接”逐步推廣至分局各派出所。同時,與司法部門聯手加強“公調對接”工作的組織建設、機制建設,探索更及時、更有效的調解途徑和方式,將矛盾化解在基層,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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