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的英國並不是三權分立

按照你熟悉的觀點,西方現代政治的標準格式就是三權分立。英國是現代西方政治的領頭羊,當然是三權分立的。但白芝浩一上來就告訴你,英國真的不是三權分立。

先看看三權分立是什麼,簡單來說,三權分立是指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相互獨立,每種權力都由專門的機構和人員來操持,每種權力都不受其他兩者的干預。那三權分立怎麼成了英國特色的呢?說英國是最典型的三權分立,主要出自兩個大人物,一個是英國人洛克,一個是法國人孟德斯鳩。洛克是英國光榮革命的代言人,他的《政府論》是公認的現代自由民主政治的經典。

真實的英國並不是三權分立

而且,這本書為光榮革命辯護,後世的人們合情合理地就把書裡面講的三權分立,看成光榮革命的政治成果。法國人孟德斯鳩是啟蒙運動的代言人,他的《論法的精神》是公認的三權分立學說最經典的闡述,把洛克沒完全說明白的地方都說明白了。而且,孟德斯鳩在書裡公開說英國的政治是最好的,所以後世的人們合情合理地就把他書裡面講的三權分立看成了英國政治的精華。

而且,兩個大人物都強調,三權光是分立還不夠,它們之間還得制衡,所以確切地說,由他們樹立起來的現代政治的好框架,叫三權分立還不確切,分權制衡更好。美國革命興起,國父們說自己讀的都是洛克、孟德斯鳩,就是按他們的指點建立美國的分權制衡,寫成了憲法。隨著美國的日益強大,美國不斷地講自己的制度優越性,三權分立就逐漸被神化了,變成了全世界理解西方政治最顯眼的標籤。

真實的英國並不是三權分立

白芝浩公開反對用分權制衡來解釋英國憲法對英國權力基本框架的規定。他用了一個新套路,把英國制度分成了兩個部分,富於尊嚴的部分和富於效率的部分。我先解釋他的新框架,然後再跟你講這個框架為什麼比三權分立好。

“富於尊嚴的部分”是由君主與貴族院來承擔。這部分是從歷史中傳承下來的,古老、莊嚴而又神秘。雖然經歷了數個時代的變革,功能和地位已經大不如前,但它依舊能夠激發和保留人們的崇敬之心,而崇敬之心是獲得權威的必要前提。所以,這部分是最貼近人民政治心理和政治情感的東西,它並不完全存在於法律當中,主要是屬於政治。

真實的英國並不是三權分立

“富於效率的部分”是由內閣與平民院來實現。這部分充滿了現代精神氣質,它強調個人的基本權利,強調民主,運行規則簡單有效。這部分真正負責行使權力。

“富於尊嚴的部分”和“富於效率的部分”相互合作,前者負責汲取權威,後者負責運用權威。你可以把英國制度看成一個大銀行,把權威看成錢。“富於尊嚴的部分”負責籌錢,“富於效率的部分”負責花錢。它們的基本職責和運作規則不同,但必須相互合作。

女王和貴族院負責“籌錢”。錢籌不來,內閣和平民院就沒得花,國家就是個沒米下鍋的窮光蛋。反過來,內閣和平民院負責“花錢”。錢花得不不科學、不合理、不讓人民滿意,女王和貴族院就成了“騙錢”的禍害,國家就是個欺世盜名的龐氏騙局。

真實的英國並不是三權分立

經過這麼一說,好多三權分立解釋不了的大問題就迎刃而解了。比如,女王為什麼對英國來說是必需的;貴族院儘管不民主,看起來也沒大用,也必須留著;內閣和平民院的複雜關係;女王和首相的微妙關係等等。我們先簡單總結一下尊嚴與效率二分法的優點。

第一,它能夠把英國政治制度和運作的實況說得更明白。相比而言,用三權分立看英國制度,更像用現成的框架去套,好像也能說出點什麼,但多少有點似是而非,沒有完全說在點上。更重要的是,三權分立很難解釋英國制度的動態運行,它把握不了活的英國憲法。

第二,尊嚴與效率的二分法打破了我們對現代政治發展的一般認知。三權分立並不是永恆的金科玉律,也不是每個國家政治現代化的標準格式。英國是第一個政治現代化的國家,但它並不是按照三權分立的原理建立起來的,更沒有因為這個原理,拋棄了自己的傳統。英國政治成功的秘訣,在於兼顧了尊嚴和效率,而不是刻板地劃分了權力。

真實的英國並不是三權分立

第三,尊嚴與效率的二分法提醒我們,所有國家要搞得好,必須兼得尊嚴和效率。讓國家汲取權威和運用權威的部分按照自己的職能運轉,它們之間又能夠通力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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