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戚有一空房,但樓下住戶不讓出租,怕吵。怎麼辦?

老夫子79381182


題主你親戚是房主,就擁有這套房的絕對處置權,不管是自住、岀租還是出售別人都無權干涉,不過出租本人所在城市是要房主拿產權證到街道房屋出租管理中心備案,帶齊資料很簡單的,備案後就可以放租了,租出後每月按租金向出租管理中心交稅就行(稅費很少),管理中心會派人上門跟租客籤合同、核實身份信息,作為房東很省事省心的。

至於你說樓下鄰居怕吵,吵不吵也不是樓下鄰居說了算的,各城市都有有關噪音的規定,題主可以百度下所在城市的噪音規定,一般晚上十一點才開始噪音管制,鄰居嫌吵讓他投訴物業,看看沒違反規定會不會有人理他。


地平線88866


讓他買下來呀,否則不要吧啦吧啦;我們現在住的這套房子一開始沒住人空關,樓下沒聲音的,後來租給同事,樓下的老太太天天找,說人家在家走路了、小孩子扔紙巾飄到她家裡了(我們五樓,他們四樓),後來我們住過來,一開始沒聲音的,有孩子以後,我家冬天開空調外機響要我們把家裡空調都換掉(找人家修空調的找兩次,說加熱本來就要響一會,熱了以後就正常了),小孩子拿東西沒拿住掉地板上了跑上來要我把家裡全鋪上地毯(我家地板鋪了兩層),開窗剁了兩分鐘不到的雞,跑上來讓我不要燒飯,等他女兒睡醒再燒………………一開始我還注意,後來說的多了,說白了就是我不能動唄,有人跟沒人一樣唄,那我也不管你的,有本事住別墅或者住我樓上去,好說話不代表好欺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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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樓上的,為了多三佰塊房租,把房子租給酒吧工作人員,晚上人家不睡覺的,從晚上10點到凌晨8點,各種高跟鞋走路聲,推椅子拉凳子,他們是輪班制,各種進出,把門關的砰砰響,我那一年晚上基本沒睡過覺,去說也沒用,找物業找警察都沒用,後來我婆婆跑到那個房東家裡去,說幫他找戶新的租出去,差價三百塊錢我們補貼給他,他也不同意,說那不好意思的,後來社區的也介入了,總算一年後搬走了。真的,出租可以,但是不要群租,也要考慮下對方是不是特殊職業吧,晚上整夜不睡覺的人那不是要樓下人的命嗎


小歪157615059


千萬別因為樓下的意見就不出租改為自己住,這是最差的選擇。

因為這個樓底下的是要事的主,如果和原來不住人的情況去比,不管誰進去都要鬧的。所以建議先租出去三年,租客不會對底下的人客氣,大不了鬧得兇了換租客。最多租金便宜點,還是會有人住的。這樣過個3-5年,樓下如果脾氣磨平了,再住進去,樓下會謝天謝地。要是磨不平,別自己去住,沒事找氣受。

我原來住的房子就是,樓底下空了好幾年,然後砸牆半年(原來我家的裝修都沒問題,衛生間滲水測試也做了24小時。結果樓下花了半年的時間砸牆為了挖出空間划算,而且不肯用好的方法,就是找小工直接鐵錘砸,但他是多層的1樓啊,我家好幾處牆都震出了裂紋),再裝修住進來2位退休的老人。裝修衛生間,吊頂用的是實木。然後,半年後發現衛生間有個位置往下面漏水,大概十分鐘一滴。這好了,要敲開我家地磚補漏。問了確認補了就沒問題嗎?說不一定,這裡敲開補了不好的話再敲其他地方。這誰幹啊!我去找了,有從下面天花板打防水劑的補漏措施,她又不幹說拆天花板傷木頭,這種方法能好個幾年以後還有可能漏了。我的意思能解決幾年也好啊,沒準還徹底解決了呢。就是不幹,反正有時間每星期六日早上7:30來找我們,反正他們起得早。居委會物業也協調多次,就是誰先弄協調不了。

後來煩了,正好小孩子也要選學區,搬家,這裡的房子出租。新租客一家6-7個人住進來,樓下的來找了2次,租客沒那麼客氣。自此就消停了。

後來每年回去一趟,見到了就打聽什麼時候搬回來啊?我心想估計是覺得我們只有3個人,而且自己住,多少還是注意,不會亂蹦影響樓下吧。但搬了大概率就不會回去了。


懶爸爸育兒日記


這個問題是一個個人道德問題!首先住這種多層房大家心裡都要有一種群體意識!儘可能的少打擾到別人!天天甩鍋倒盆的就是個人素質問題了!誰也受不了!當然日常生活中不可避免的只要不是在休息時間也無可厚非!只要不是有意為之都需要相互理解!我見過這種人!我朋友結婚時候的房子,大半年沒人住了!後來賣掉了!我們就去打掃一下衛生!還是上午去的就有人說吵到了!我想說呵呵:如果人家正常的生活你都不能接受!那麼您根本不合適住這種多層房!您去住別墅吧!什麼買不起?那就愛咋咋地吧!


腦筋急轉了腰


我覺得鄰居這麼想是可以理解的!有可能他們家裡有人得了聽到聲音就會死的病!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不應該去為難他!誰不畏懼死亡呢!可我個人覺得這種人活著也許是太痛苦了,我們應該幫助他一把,也許死了才是真的解脫。也就是回到了閻王的懷抱!我們樓下也是,明明我們在家沒有發出任何聲音,總是來敲我家的門。說我們吵到她了!我心想!這可能就是要死的節奏了。既然要死你為什麼不主動去死呢?你家上面是我家,左面是我家?右面是我家?下面是我家?你就認準了我家吵你?昨天明明一天家裡沒人還來這裡敲門說昨天又吵你?敲門沒有人搭理?這準是真的快要死了!為什麼就不能安安心心的去死呢?難道你真要死了以後還死不瞑目的睜著雙眼瞪著房頂充滿怨氣的想著是我吵你麼?可我家沒人啊!你死了變厲鬼過來也找不到我啊?所以我覺得你應該去他家告訴他,安安心心的去死,上面沒有人!問問他能不能死快點!房子空著也不是個事!記得對方死時往他家門口潑桶狗血!不然他會變成伏地魔繼續找你麻煩!祝好運!






我滴兒子叫康少


根據現在的情況,我們可以大膽設想:

這套房子應該不是租給人“住”的。如果這套房子是單純的住房,上一個租戶把樓下鄰居搞得民不聊生,樓下聽說樓上要換租戶,不買掛鞭炮放就已經夠矜持的了。沒可能也沒權利阻止樓上把房子租出去。最大的可能就是你親戚把住房改成商用的租給人做生意了。而且他這套房子也沒有商用的資質。是屬於你親戚的個人行為。樓下當然不願意了。

如果情況與事實不符,房子就是租給別人住的或者有商用資質。你親戚可以無視鄰居的看法,想租給誰就租給誰。如果情況與猜測相符,鄰居有權利通過物業來阻止他把房子當做生意場所租給別人。


見多了就會了


滑稽可笑,還有這樣的事?頭回聽說。

鄰里之間應該相互理解,相互幫助,相互體諒,應該和諧相處,俗話說得好:遠親不如近鄰。居民應該自覺建立良好的公序良俗,讓大家都有一個安全溫暖的港灣。

這是一個法制的社會,每一個人的合法權益都受法律的保護,只要你在屬於自己財產的範圍內正常居住生活,沒有損害或侵犯他人利益,任何人是無權干預的。如果有人無理阻撓干擾妨害你的正常生活,他(她)要為其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中國信天游


謝謝朋友關注。他準備過一陣,裝飾一下自住。一亇厚道怕惹事的,年過五十歲的人。


老夫子79381182


你親戚是房主,有權力怎麼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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