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跟員工籤兩次合同到期後未再續簽合同,員工可以要求雙倍工資嗎?

綠葉16235


你好,員工簽訂的兩次固定期限合同都到期了,公司未跟員工再續簽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公司應該支付員工經濟補償,而經濟補償僅僅是一倍工資,因此

員工不可以要求雙倍工資

我給你解釋一下員工什麼情況下可以拿雙倍工資,只有企業違法解除員工勞動合同的行為才夠條件,比如企業無正當合理合法理由辭退、開除、除名員工,員工才可以要求企業支付雙倍賠償金,就是你說的雙倍工資。你這個情況是合同到期,法律上屬於合同法定終止,所以公司不續簽合同的話,不算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因此法律規定這種情況頂多給予員工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按照員工工作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給,你跟公司簽訂了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那麼你的工作總年限一共就是兩次合同的時間相加,公司必須按照這個累計工齡支付你N個月的經濟補償。(這裡的N就是你在這個公司的總工齡。比如,你第一次合同期限是3年,第二次合同期限是5年,那麼一共幹了8年,公司就要支付你8個月的經濟補償。員工具體就按這個方法計算補償月數)

還有一點,要是合同到期了,是員工自己不想續簽合同的話,那就一分錢補償也拿不到的。

再有一點就是你這種情況還可以領取失業金的,只要你繳納了失業保險滿一年以上,你能辦理失業登記手續的話,就可以享受失業金待遇。要注意一點的是,在失業登記申請表裡面的“失業原因”一欄裡勾選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續簽的原因才可以。

最後就是員工要準備做好維權的防範工作,因為從現實情況看,很多公司不跟員工續簽合同都是不給補償的,如果員工想要拿到經濟補償,還得通過勞動維權的途徑才可能拿到這個錢。所以,你之前的兩份勞動合同必須保留好,以備不時之需。

總的來說,員工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的話,員工只能要求公司支付一倍的經濟補償,不能要求雙倍工資的,切記。如果權益主張錯了,會被駁回的。以上就是我的一點個人看法,希望對你有用。


Sir聊HR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這個問題。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必須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那是不合法的行為。需要按規定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差額。對於你問到的第三次聘用時是否應當簽訂?如果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是否需要支付雙倍工資差額?回答是肯定的。但是要注意第二份合同書面勞動合同中有沒有約定順延時間。同時一般情況下,第三份合同開始就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上建議供你參考,具體以勞動仲裁委或法院裁判為準)

順祝你幸福如意。💐😊


慈善法律師


不知道,我也是第三次合同沒有籤,公司賠了N+1,無年終績效,有點坑


alicec


法律沒規定一定要籤第三次,支付前二次的補償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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