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電梯廣告收益歸誰?

團車匯


擺事實,道理您自己判斷。


矛盾主要集中在業主和物業之間。


2011年至2013年,北京朝陽區觀湖嘉園小區業委會起訴物業,要求其支付公共區域廣告收入38萬餘元;北京海淀區航天橋西北方向美麗園小區業委會起訴物業亂收費,法院終審判決,判令物業向業委會返還18萬元電梯廣告位租賃收益。


2016年3月份,瀋陽某小區的業委會將物業告上法庭,訴狀稱物業將小區公共區域廣告所得的26萬餘元收歸己有,(這其中就包括電梯裡的廣告牌)。最終,法院判決這筆廣告收入歸全體業主所有。


講一個有點極端的例子,也是上面這回事兒。某小區業委會告物業,法院判決物業把電梯廣告位租賃收益返還業委會,物業只得老老實實返還收益。但是第三天,全體物業包括清潔工、維修工等所有物業工作人員,悄無聲息地撤離了這個小區。用不了幾天,小區的垃圾堆成山,停車位沒人管,安全問題也成了巨大隱患。

物業可能是出於報復心理,這下業主們坐不住了。業委會商量想將小區物業外包給其他物業管理公司,但因為該小區的管理費偏低,物業沒有太大利潤可圖,沒有物業公司願意入駐這家小區。

最後小區業主們迅速分成了兩派,一派認為都怪之前瞎折騰,這下日子過不下去了;另一派堅持認為狀告小區物業是正確的。


最後這個事件怎麼解決的,我沒有follow。只是從大大小小的案件中,確實可以看出物業和業主之間微妙的關係,電梯廣告位租賃收益只是導火索。


在這件事情裡,電梯廣告公司和廣告主扮演什麼角色呢?

首先,廣告主有需求,要在小區裡投放電梯廣告,然後電梯廣告公司去找物業公司談合作,一般是以年為單位整租下來,物業一次性收取廣告位租賃費,而每次廣告主投放電梯廣告,電梯廣告公司向廣告主收取費用。


所以廣告主和電梯廣告公司,都是不直接接觸業主的。物業公司作為資源方,已經將廣告位資源租賃給電梯廣告公司了。


當然,在廣告投放的全過程中,電梯廣告公司都應該對所發佈內容負責。我以我們蟻傳播為例,在接廣告之前,嚴格審核行業禁忌,有的樓盤不讓投美容院廣告/整形廣告/風水廣告/地產廣告等,那我們就從源頭上拒絕這些廣告,寧可不賺這個錢,也要按規矩辦事。

廣告已經放進電梯裡了,也會有這這那那的問題。比如下圖


我們發佈的這則廣告,是一家做博物館科普的公司,邀請世界各地名師去博物館實地講解,然後拍成優良的視頻,真的非常棒,30多元錢就可以吸收到製作精良又幹貨滿滿的博物館知識。

因為主要是針對兒童市場,廣告主就把海報做得比較卡通,世界名畫蒙娜麗莎探出頭來,顯得生動活潑。

結果這則廣告被業主投訴了,投訴理由是——夜裡回家小孩子看到畫面裡有個人探出頭來,覺得很驚悚。


沒有辦法,我們只有撤掉那個小區所有的該畫面廣告,然後賠償給廣告主相應費用。


所以當電梯廣告公司和業主之間產生矛盾時,我們電梯廣告公司會全力保障業主的利益。


蟻傳播電梯廣告


歸全體業主所有。


邊遠業委會專家


當然是歸物業管理經理了!不計入賬本,誰知道歸誰!


北京平安客服中心


歸業主所有!


似斷非斷


理論上歸全體業主所有,實際被物業貪了。


帥帥一號華子


當然是廣告主啊,廣告主在電梯裡做廣告,針對小區人群做廣告,帶來收益當然是廣告主的啊。


道森媒體


愛歸誰歸誰,反正物業貼廣告,我就撕下來,你貼我就撕😡


放開滾


歸政府!不信好好看條例!收了錢放到啥地方去?看過沒看過?提問的也他媽不想活了!啥問題都敢問!


什麼也不說115


應該歸業主吧!電梯等地方屬於公共區域,業主有交維修基金和物業管理費!物業拿這些資源區賺錢,理應給業主或者充當維修基金


在長沙


公共區域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當然業委會可以和物業協商,劃分一部分利潤給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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