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有些臨時工在被拖欠工資時不走法律途徑,而選擇採取過激行為?

留住斜陽


蘋果耗子來回答此問題。

臨時工往往是弱勢群體,文化水平不會太高,獲取的薪酬也不會太多,且往往一個單位的臨時工是一個群體,這就註定了臨時工在討薪時不走法律途徑而選擇採取過激行為,理由如下:

1.法律的門檻很高,專業性非常強的,沒有相應的知識水平,不知道如何運用法律武器,而強行使用,沒準會弄巧成拙。

2.若聘請專業法律人士相助,費用很高,結合臨時工通常的微薄收入,付出與收入不成正比。

3.時間上也是需要考慮的因素,訴訟期通常會比較長,一審、二審甚至再審遙遙無期的讓人絕望。某種意義上,走法律途徑耗費的時間成本,不如多打幾份工,多賺幾份錢來的划算。

4.但是,討薪不成又讓人難以嚥下這口氣,畢竟是血汗錢。當一群人都遭遇不公待遇時,抱團取暖是必然的選擇,考慮到政府在處理社會問題時經常採取的維穩手段,將事情鬧大可能會有助於保障自己權益。基於上述客觀情況及主觀心態,因此,臨時工會傾向於採取過激行為討薪,引起群體事件~

5.當然,無知者無畏也是一方面的原因,所以加大普法宣傳,提高民眾法律意識十分關鍵。

我是吃貨法律人奶爸的蘋果耗子,交流法律問題去,請點擊關注我~


蘋果耗子


所有吆喝走法律程序的人,首先肯定他絕非農民工。二是可以肯定他不知民工的苦,沒有象民工一樣被欠過薪資。三是更可以肯定他從未以法律程序要過工資。

我們先說這法律程序。

首先,你到勞動監察去報案。勞動監察會以只處理與公司有關的案件為由不受理你的案件。因為很少有公司會與民工籤勞動合同。請注意,是勞動合同。會建議你申請仲裁。如此一來一往,一週時間沒了。交通費自然免不了。

到申裁,領表,複印,填表,製作光盤(證據),會告糾伱到時通知開庭日期。

到開庭,一般四十五天!再等結果。

十五天左右,你會收到一張勞動關糸不成立的裁決書。(百分之九十,因為在規避法規上,公司有專職律師,不會給民工留有效證據,而且,公司的關係網很大,否則,人家幹不了公司。)民工滿肚子理由得到一句話,不服上法院。(別以為仲裁有贏的。注意,凡仲裁勝利的民工基本上不是民工,至少是不會老實幹活的民工。老老實實幹活的民工既不知也不會收集證據)。

到法院,又是複印又是添這那,又得請律師。訴訟費雖不多,到今天,各種費用七七八八千兒八百是不夠了。然後會通知你立案,開庭。

開庭一般一個月了。

法院與勞動仲裁都是同級別公務員,雜七雜八絲連,一般不會改變仲裁結果。會通知你,到時間取結案判決書。

你會收到一張支持仲裁結果判決書。別信什麼《建設領城農民工工資支付辦法》《建設領域農民工勞動關糸認定的通知》,法官理也不會理,會選擇依據《民法通則》,

所以判決書會是,依據民法通則某條,建議你在十五日內上訴。(事實到這一步已經死了),但是從開始到現在,四個月時間沒了,一千七八的交通費,複印費,飯費,訴訟費,制光盤費(證據),已經沒了。

上訴,時間更長,但呈,由於審判結果對錯會影響法·官晉升之類,中院為保護初審法官,一般不會改判。等拿到中院判決,一年過去了。

請求再審在6個月內,再等三個月開庭,再等兩個月出庭。再等仨月結果,如此,兩年沒了。

再請檢察院抗訴。

三年了。

人生有幾個三年?

所以從時間上看,哪個民工經得起這時長?告狀的結果是穿褲衩。有這工夫,不如再到別處幹,吃虧一次,權當教訓。

再一個,經濟上也不允許。


李YingChun


親身經歷過:

那年給一個湖北佬打工(真事,不是對湖北人有意見),花了半年時間,業績搞起來了,翻了三倍還多。結果老闆年底了調了一個啥也不懂的過來,讓我和他彙報工作,還必須每天每個人每個字都彙報清楚……TMD怎麼忍?我就憤然離職,投訴到勞動監察大隊了。

然後老闆欠我一個月工資沒發(補償沒算),叫個人給我打電話說讓我撤訴給我5000元(相當於一個月工資),我沒答應。他就走了勞動監察大隊的門路。打了三個月官司,我敗訴。

沒辦法,起訴到初級人民法院,又鬧了六個月(起訴+審理+判決),我贏了。但是湖北佬不急,他又上訴到了中級人民法院。然後又是六個月,判我贏了。但是執行又有問題,要初級人民法院執行,給法官打電話說對方沒錢(汽車好幾輛,換了辦公場地),要求強制執行讓我們提供賬號什麼的……忙乎了兩年,一毛錢沒拿到。這就是打官司的代價。

我想問:哪個農民工敢來玩這個遊戲?


北海之龍王


很多時候都是被逼出的,有下面幾點

一 家裡急需用錢,無奈只能用這種簡單的辦法,

二,農民工大部分都沒有多少文化,對法律程序不瞭解或者不知道,

三,走法律程序時間太長,而且浪費大量時間,而每一個農民工身後都有一大家子人等他掙錢養家餬口的,如果為了打官司而不去工作,讓一家人都去喝西北風嗎,

所以不是農民工不想走法律程序,實在是等不起那個時間,因為心裡明白就算打贏了官司,那些老闆拖著不給錢,還不是沒用


張富洋


1我是農民工,說農民工沒文化,不懂法律,我不承認,2為什麼不願走勞動門部或法律程序,因為經勞動部門也不會一定就拿到錢,有些老闆就是無賴,越經勞動法律程序,他覺得越好拖欠,你不能打他,罵也不行,死活不給錢,勞動部門也沒有辦法,只能走法律程序,大家想一想,農民打工有幾個錢,還去打官司,誰願意?3,為了方便,農民工便選樣了一些過激行為,但很少傷害他人,農民工也是在一定規範中做一些過激行為,有幾個農民工為了要錢,把老闆打死打傷的。說農民工沒文化,不懂法,這隻能說農民工是弱勢群體,他們無權無勢,如果有能力誰願做違法的事,因為法律真正給老百姓的權力並不多,做到實處很少,所以,農民工討薪難。


龍鳳姐弟1


我是農民工,我來分享一下我自己討薪的心酸歷程。

2014年從別人那分包一些排水管安裝的活來做,當時說好做完就給錢。為了儘快做完拿錢我每天都是加班到晚上10左右下班,原本計劃1個月的時間完成,我只花了20天時間提前完成,拿工錢的時候說老闆手頭緊張,還有7千元年底一次性付清,我應了。反正都是熟人怕什麼。

時間真快從3月份一晃就到了年底,打電話叫那老闆把欠款給我打過來,我卻一直給我苦窮,說甲方還欠他幾百萬還沒來,等錢一到就會轉給我,這一等不要緊,讓我整整等來2019年的元旦,並且對方的電話再也沒打通過,看來這辛苦賺的錢打水漂啦。

我再來分享另一個討薪案例,2015年5月我幫一家熟人開的裝修公司做水電工程,整個工程下來是2萬元,他們只付給我1萬元,還有一半等年底結清。到年底這家公司悄無聲息地到閉關門了,公司的幾個合夥人也不知道去哪裡了,我打電話給我的那朋友,朋友說我的工資現在規法人代表周負責,但是不知道周的去向,電話也打不通,周沒出現他們合夥人是不會出這錢了,並且公司並不止欠我一個人的,欠幾十個人的錢加起來最少也有幾百萬。我沒法只能等結果。一等又是等到了2018年元旦還沒錢也沒看到人,於是我去求助勞動局,勞動局工作人員說集體討薪的效果好。

我又搭車十幾公里把那些討薪的十個人招集起來,向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勞動局的人說把你們的勞動合同與欠條拿來。

當時我們就懵逼了,我們哪來的欠條與勞動合同?我們都是臨時工口頭協議啊。沒這些勞動局也幫不了我們,我們只能又回去找那個公司的股東開欠條,又寫個勞動協議書,再次跑到勞動局,你還別說勞動局還真是受理了,還幫我們申請了免費的法律援助律師,讓我們安心回去等勞動仲裁結果。我一直在想這勞動局還真是幫我們辦好事呀。

大概過了兩個月,那位援助律師打電話來說勞動仲裁結果下來了,她對我們法律援助的工作

到此結束,讓我們都去仲裁書上簽字。我們眼巴巴地問她,我們的工資能拿的到嗎?,她說,等等看實在不行就去法院起訴那家公司。

我們對這位律師千恩萬謝。

又等了一個月,一分錢也沒拿到,我們就去法院起訴公司。工作人員說,你們知道公司還有哪些財產嗎,我們說這個老闆有奧迪車,還有房產……

工作人員說,這是個人財產不能算公司財產,如果你們能夠知道該公司的法人在哪裡,帶警察去把他抓來,看看公司還有沒有可執行的財產,如果你們無法提供法人的行蹤法院也沒辦法,如果無力償還,法院也沒招……

說實在的這些我們都沒辦法提供。並且這些到現在還沒著落,哪位大神支個快速討薪的招唄。

綜上所述,那些惡意欠薪的行為簡直是零成本,我們討薪的成本有時候遠遠會超出薪水的價值。


500家居一支花


我申請過勞動仲裁,本人還是碩士,非法學專業,從打算勞動仲裁到遞交勞動仲裁申請書,整整花費了三個月,主要耗時有三點,其一,期間要在新單位上班,要去法律諮詢;其二,要對付勞動仲裁的各種要求,西安新城區勞動仲裁給你說也不好好說,去一次挑個毛病,說不行,那就回去改,我的個老天啊,人要上班,每次去哪裡都是請假,你一次不說完,我改三次申請書就要請三次假。最無奈的勞動仲裁申請書只要打印的,手寫的不行,那以前沒有打印機還不活了。其三,證據的準備,就一個錄音文件,是要打印出來,把字一個一個敲出來的,我整整打印了一本小說啊。相關法律條款案例我還可以百度,或發帖求助。如果是農民工自己去弄這個,我敢保證大部分把人就先累死了。如果說請律師,我們這裡勞動仲裁起步五千,如果糾紛也才一萬塊,請律師值得嗎。

我打了官司我越發可以體諒農民工過激行為,因為打官司相比過激更麻煩,對他而言真的是更不現實。


風暴隱士


走法律程序?

首先你是農民工不是政府職能部門的人也不是警察,勞動仲裁讓你自己去收集證據提交,農民工哪裡知道什麼叫證據,現在的私人公司用人都不會給你留下任何證據,勞動合同是假的根本不會到你手裡,考勤表你也拿不到,不會給你有公司公章的任何文件,發工資全是現金髮放,不給你購買保險,你不可能到公司去搶這些東西吧,然後即是你反應到勞動監察大隊,勞動監察大隊會告訴你去勞動仲裁,總之勞動監察大隊就是個擺設壓根不會出來辦案,就是一句去勞動仲裁。

然後你到勞動仲裁填了表提交了簡單到不能再簡單的證據,然後就是等待,等到時間到了就你掌握的所謂的證據根本不足以讓勞動仲裁支持你,所以你失敗,失敗後你才可以像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然而你的證據永遠得不到支持,只能敗訴,關鍵的是勞動仲裁,監察大隊,法院沒有一個部門說,我們一起去公司調查一下,拿出勞動合同,拿出考勤表,問一下公司的同事,這些都是不可能的,所以勞動維權難以得到勝利。


茶葉106114602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想先講一個小故事。《晉書》記載,晉惠帝執政時期,有一年發生大饑荒,百姓沒有糧食,只有挖草根,吃觀音土,許多百姓活活餓死。消息上報到朝廷,晉惠帝坐在龍椅上,聽完大臣奏報後,大為不解。說道:“百姓肚子餓沒飯吃,為什麼不去吃肉粥呢?”這就是“何不食肉糜”的來歷。

題主提出這個題目,我首先想到了晉惠帝。不知題主是愚蠢呢?還是揣著明白裝糊塗呢?你之所以問出如此可愛的問題,我相信你肯定沒做過臨時工,也肯定沒跟有關BM打過交道。不信,你做一次農民工,討一次薪試試就明白了。因為沒有切膚之痛,所以很多人都會說一些貌似有理,而又根本行之不通的大道理。這就是我們常說的“站著說話不腰疼”。

臨時工採取過激行為惡/意討薪,是他們願意這麼做嗎?不是!是無奈之舉!你跟老闆好說好商量去要錢,他給你嗎?不把你亂棍打出就算是善人了。你去跟有關BM反映,有人給你做主嗎?但凡有人替農民工主/持/公/道,誰願意以跳樓、人身威脅等方式討要自己的薪水呢!農民工是可憐的,也是善良的,他們都願意走法/律/途徑,可是往往事與願違。

還看過一個視頻,俄羅斯一個私企老闆拖欠員工工資,俄羅斯總統普京知道後,馬上趕赴那家企業,對老闆提出嚴正警告,必須在多少個工作日之內給員工支付工資,否則吃不了兜著走!反觀我們有些人,對老闆太善良了。年前,我們這裡有個縣出現了農民工討薪。我看了新聞報道,其中有一句話讓人無語,“有關BM正在積極與企業協商,爭取早日……”我一口老血差點噴出來。欠債還錢,天經地義,還協商?可見,農民工憑一己之力討薪,難度可想而知啊!

建議這樣的問題以後不要再問了,有點拉低大家的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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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那點事


我媽就是小包工頭,所以我覺得我有資格回答這個問題。

首先,我們先來了解下一個工程的程序:先是由公司老總選地,再由方包工(每個地方有每個地方的叫法,我們這邊叫方包公)承包。方包工手下沒有工人,所以他們會把盤下來的工程交給清包公,也就是我媽這種類型的包工頭。

於是開始三方協定,但是,清包工手下雖然有工人,但是大多文化水平不高,經常因為沒有文化在做協議的時候被坑,這還只是小事。

工程完成後,公司高層開始撥錢。這個錢要一級一級的往下撥,到了方包工手裡,就沒剩多少了,方包工還會那麼容易把錢給清包工嗎?

再說民工,他們跟建築公司和方包工沒有直接聯繫,所以無法問他們直接要錢。所以,工人們的壓力就全落在了清包公的頭上,但是清包工手裡沒有拿到公司的錢,哪來的錢給工人?於是矛盾激發了,清包工要帶著工人去監察局告公司和方包工,但是能被公司坑的頂多就是個幾十萬的小合同,監察局會當回事嗎?就算真的接了案子,一個沒權沒勢的小包工頭,能把一個大公司告下來?這種事情想想就行了

所以我媽經常說,遇到一個不拖欠工資的老闆,真是上輩子積的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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