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特大!涉嫌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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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仁市一起特大黑惡勢力案在思南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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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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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銅仁市一起特大黑惡勢力案在思南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被告人周某、黎某程、毛某等21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敲詐勒索、聚眾鬥毆等多種罪狀。庭審通過網絡直播方式進行,全市政法幹警、被告人近親屬和社會各界群眾近100人現場參與庭審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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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南縣人民檢察院指控,2010年以來,被告人周某在石阡縣通過成立汽車租賃公司、非法經營“六合彩”、開設賭場等形式聚斂錢財,積累了經濟實力並在石阡縣城形成一定的社會影響力。2013年12月,周某與被告人黎某程等人共同出資人民幣100萬元註冊成立石阡縣及時雨投資有限公司,違規向社會發放高息借款。為了非法強索高利貸,以此聚斂鉅額的經濟利益,擴大勢力範圍,周某、黎某程負責及時雨公司的財務和人員管理,採取請吃、安排工作、索債提成、擺平事端等方式,先後收買、籠絡被告人毛某、遊某超、周某吉、丁某、李某、楊某、鄢某翔等社會閒散人員到及時雨公司追討發放的高利貸。丁某、遊某超、李某等人又籠絡被告人徐某斌、熊某、黃某傑、楊某、文某、楊某龍、王某策、董某、徐某高、羅某、鄒某科、遊某越等社會閒散人員加入該組織。周某為加強對犯罪組織內部成員的管理,對組織成員違法強索債務進行分工,並提供車輛作為要債的工具,制定了上下班請銷假、索債提成等組織內部制度,逐步形成了以周某為組織者、領導者,黎某程、毛某、遊某超、周某吉、丁某、李某、楊某、鄢某翔為積極參加者,楊某、黃某傑、文某、徐某斌、楊某、熊某、董某、徐某高、王某策、羅某、鄒某科、遊某越為一般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該黑社會性質組織人數眾多,結構較為穩定,層次較為分明,有明確的分工,內部有約定俗成的紀律、規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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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南縣人民檢察院指控,以周某為組織、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自2013年12月以來,以及時雨公司名義在石阡縣累計向500餘人發放高息貸款914筆3220餘萬元,非法獲利145餘萬元。為籠絡人心,發展壯大該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達到“以商養黑,以黑護商”、攫取非法利益的目的,周某對毛某、遊某超、周某吉等積極參加者每月發放固定工資2400元,並按照收取債額百分之二十的比例作為組織成員違法強索債務的提成收入。每逢重大節假日,周某都會向組織成員發放數額不等的“紅包”。如遇組織成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後產生糾紛,周某作為組織領導者,或出資賠償相關當事人,或出資幫助組織成員逃避法律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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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南縣人民檢察院指控,以周某為組織、領導者的該黑社會性質組織,多次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周某僱傭、指使組織成員毛某、遊某超、丁某等人採取暴力、“軟暴力”手段向多名借款人、擔保人進行滋擾、糾纏、恐嚇,強行索債。同時為了顯示組織惡名,樹立非法權威,動輒使用暴力手段打架鬥毆、敲詐勒索殘害群眾和損毀公私財物,先後實施了尋釁滋事、敲詐勒索、聚眾鬥毆、非法拘禁、開設賭場、非法侵入住宅、故意毀壞財物、窩藏、妨害作證等39起犯罪活動及數起其他違法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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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南縣人民檢察院指控,以周某為組織、領導者的該黑社會性質組織,以“地下執法隊”的形式,採取暴力、“軟暴力”手段使群眾的正常生產經營、日常生活遭到嚴重破壞。有的被害人房屋、車輛被強佔,有的被害人常年外出四處躲避不敢回家,甚至有的被害人所在單位的工作秩序受到嚴重影響,不得不更換電話防止被滋擾。由於該黑社會性質組織的惡名,受害群眾不敢通過正常途徑舉報、控告,被逼無奈的個別被害人甚至意欲自殺以擺脫滋擾和糾纏。

目前,本案正在審理中。(劉漢濱 張慶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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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策劃:楊秀初

主 編:梁祖江

策 劃:劉 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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