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東勝“警察”打的不給錢 咋處理?

2019年3月28日上午,出租車司機奧某來到東勝公安警務督察大隊投訴稱:3月23日23時許,東勝公安的兩位治安民警武某、張某酒後乘坐自己的出租車不付錢,當晚自己報警後,巡警出警予以調解解決。次日,此二位民警居然還向運管部門投訴自己。奧某要求調查此事。

【小編】警察坐車不給錢,這可不是一件小事,而是損害了人民警察職業形象的一樁大事。

奧某指名道姓投訴,即使是在親自面見了武某、張某兩位民警後,依舊言之鑿鑿,擲地有聲地說坐車不給錢的就是這二位民警。

接到投訴後,東勝公安警務督察部門聯合政治部、法制等多部門立即展開調查。

【還原】通過調取當日出警巡警的執法記錄儀,3月23日晚,巡警確實處置過一起乘坐出租車付費糾紛的報警,報警人就是投訴人奧某。民警到達現場,通過調解,乘客通過微信向奧某支付了打車費,之後雙方各自離開。

【轉折】然而,執法記錄儀顯示,當日的兩位醉酒乘客卻並非是東勝公安的民警,而是兩名群眾乘客。最終得出調查結論:奧某投訴不屬實!

督察人員向被投訴的兩位民警詢問時,二人稱3月23日晚恰逢非值班日,均在家中休息。忽聞被人投訴,簡直令二人有點兒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談及錯誤投訴的原因,奧某本人稱:認錯人了!兩位民警與奧某根本不相識。

【小編】這是演的哪出戏啊?套用一齣戲曲選段《三江水洗不盡“小張、小武”滿腹的冤屈》哪!

【小編】據瞭解,奧某曾因治安違法行為於數年前被東勝公安、康巴什公安機關分別給予過行政處罰。是否因此對公安這一職業生出罅隙,不得而知!問及為啥投訴民警,奧某一味推說“認錯人”了,箇中緣由,只有奧某一人知曉。

東勝區公安分局維權辦不會讓民警流血、流汗又流淚!4月1日上午,根據《鄂爾多斯市公安局東勝區分局關於維護公安民警正當執法權益工作細則》和《公安機關督察條例實施辦法》相關規定,維權辦為被投訴民警小張、小武下達《澄清正名通知書》,責令出租車司機奧某當場向兩位民警賠禮道歉。

什麼?東勝“警察”打的不給錢 咋處理?

▲巡警執法記錄儀中的醉酒男子


【小編】“躺槍”這詞,用在兩位民警身上再恰當不過了。

做好公安工作,離不開社會各界的監督。鄂爾多斯東勝公安以人民利益為念,為人民利益而戰,堅決捍衛法律的尊嚴!歡迎廣大民群眾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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