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土地己經確權完成,今年土地整合是否能打亂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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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夠重新分配土地。有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這個土地確權到底是什麼情況。

是去年土地確權已經完成了,那麼今年土地整合是否能夠打亂重新分配呢?其實肯定不會重新分配土地的,因為在土地的經營承包制,這個時間還沒有到,那麼對於經營承包土地的延長時間到2058年

所以這段時間是不可能也不應該將土地再次進行重新劃分。


土地確權工作確實在2018已經完成了

不可否認,土地確權在2018年已經完成了對土地的確權工作。

那麼這次確權只不過是重新測量土地的面積承包經營土地的具體面積。

並沒有進行分配,而這一次做的測量是測量以前我們承包經營土地的所分發的面積,對於這次測量過後,再次延長承包時間30年。

那麼在2058年以前,這個土地似乎當下的局面是不會再進行重新劃分。

所以對於農村裡面的土地,在2018年再次延長30年時間,為的就是給予農民們一個定心丸。

使得農民更好的利用土地來在生活上獲得更好的收入,增加農民的經濟收入等等


整合土地?是否會重新劃分?

對於整合土地,有的地方就提出來,是不是要求重新劃分這些土地呢?

相信這個做法在近期可能不會實現,只不過是有些地方對於個別地區進行劃分這個土地,推動一戶一田制

推動一戶一田制,這個方案是不是符合所有地方啊?在我們個人看來,推動一戶一田痣,可能是在於某些地方土地分佈比較均勻,土地的使用率也比較平衡的地方可能會推動這個一戶一田制的方法。

但是如果說所有地區都重新分配,那麼這個幾乎是不可能的,至少在我們這邊目前沒有看到這樣相關的文件和相關的問題進行討論。


不能夠拿農民瞎折騰。

其實每一次下達任何任務或者政策調整之後,涉及最多最麻煩的也是農民,特別是需要辦理相關的證件,或者相對應的文件的時候。

那麼我們覺得農村裡面的農民雖然平時勞作比較忙,但是具體而言不怎麼賺錢。

所以這種情況我們覺得還是少拿農民來開玩笑比較好,畢竟在農村裡面我們看到這樣的事情太多太多,因為有的人在網上的一個文章或者一篇開玩笑的事情就會引起農民的恐慌。

甚至我們在村委裡面有著各種各樣的笑話,就是網上別人發的段子,然後就誤以為是國家又有新政策,然後這些農民都不瞭解,跑到村委裡面左問右問。

所以這對於這個土地的問題,我們覺得不能夠隨意的開玩笑,畢竟在農村裡面農民知識不多,那麼對於這些下發的文件,也不是多大的瞭解,所以對於這個問題,我們覺得應該不要輕易的胡亂編造。


所以最後建議大家還是到相關的村委裡面瞭解實際的情況。


農人莫小道


我來答,我是春光秋月,從事農村土地承包工作多年,歡迎大家關注。

去年土地確權完成,今年土地整合,是否能打亂重分?

土地確權後,確權給每家每戶承包土地四至界限、空間位置、畝數,共有人及家庭內部人員信息全部登記在冊,並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明確農戶對承包地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確權後,一些現由農戶耕種但不在農戶確權面積內的土地管理和使用是農民集體應該考慮的問題。這些土地沒有確權給農戶,農戶就對這些土地沒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這些土地比較零散,分佈於農戶土地地塊間,不便於集體統一經營,只能發包給農戶種植。

農民集體應該充分利用這些土地壯大集體經濟,為集體和百姓謀利。

二輪延包時農戶分到土地地塊比較多,有的農戶分到三塊五塊,有的農戶分到十塊八塊,還有的地方的農戶分到十塊以上土地,經營起來十分不方便。我所知道的有的地方農戶快到秋天才發現忘記種植一塊土地的情況。

如果能夠利用集體資金將山坡地、坑窪地推平,提高土地質量和等級,將農戶分散經營的土地集中到一個或幾個地塊,這樣不僅能方便農戶經營管理,方便土地流轉,還能便於集體統一經營沒有確權給農戶的土地。個人覺得這是利國利民的好事。


當然,採取這種統一整理土地的方式需要集體具有較強經濟實力,需要村組幹部有工作魄力,更需要廣大農戶的支持。

土地整合後,如何分地是農民群眾關心的問題關鍵所在。個人觀點認為,在尊重農民意願的情況下,將土地整合,穩妥開展互換並地,採取抓鬮方法(或二輪延包時分地順序),按照已經確權給農戶的面積給農戶分地,不僅確保了承包農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方便農戶管理使用,又可以將未確權給農戶的土地集中起來,方便集體統一流轉和管理。


集體將整合後的土地統一管理,不僅能壯大集體經濟,還能利用這些土地給農民群眾謀利,給群眾分紅,讓百姓分享農村改革紅利。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同時,歡迎各位讀者在下方留言評論及發表不同見解,如果喜歡我的回答請點贊或轉發,如果關心農村土地承包知識請關注我。


春光秋月


去年土地確權已經完成,今年土地整合是否能打亂重分?

2018的土地確權,也是土地“三權分置”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而且國家又提出了“一戶一田”的改革政策,只不過多少和最新修訂的《土地承包法》有一些矛盾的地方。

其實,土地是否能夠打亂重新分配,和土地是否確權沒什麼關係。即便是沒有2018年的土地確權,也不能輕易的打亂重新分配的。在《土地承包法》中“第二十八條,土地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調整承包地”,已經做出了明確的司法解釋。除非是出現了一些氣象災害或者地質災害造成一些耕地的損傷無法繼續耕種,需要經過三分之二村民同意才能進行小面積的調整。



而對於現今提出的“一戶一田”的政策也是要把農民分散承包的土地整合到一塊,有利於農民的種植和管理。但是這個比較難,我們都知道,土地承包很少有承包一塊地的,有的不相鄰的幾塊地,有的還距離比較遠。就是因為農村的土地地力情況差距較大,為了保證承包土地的公平,才會出現一戶的承包地有好幾塊的情況。如果是進行“一戶一田”改革,怎麼分配,不能這家全是好地,那家全是劣地吧,這不就是不公平嗎?如果這樣做,農村的穩定會出現大問題的。



按理說“一戶一田”從發展上來說是好事,但是很難執行,如果說有可能執行的就是在那些平原、地力相差較小的區域了。但是想全國面積的推廣,還是有難度的。而且,這麼做也確實和《土地承包法》中承包期不得調整承包地的政策有一些相悖。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一些看法,如有不當之處請海涵。


寒地水稻種植技術



大美西域胡楊57312731


根據最新修訂公佈的《農村土地承包法》第28條規定:“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調整承包地。 承包期內,因自然災害嚴重毀損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對個別農戶之間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適當調整的,必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農業農村、林業和草原等主管部門批准。承包合同中約定不得調整的,按照其約定”。

從這條規定中我們可以看出,在承包期內,農村的承包地是不能進行重新調整分配的。而目前仍然屬於第2輪土地承包期內,再加上十九大報告中明確提出了,在第2輪土地承包期結束後再延長30年。因此一直到2057年為止,農村的土地承包關係基本上保持穩定,不會有太大的調整。

這跟農村土地確權沒有太直接的關聯。因為最新一輪的土地確權是在第2輪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的基礎上進行的,只是對原有的土地進行重新丈量,確定空間位置,地理位置,面積地塊等數據,使其權利責任義務更加明晰清楚。

所以從嚴格意義上來講,即使在完成了土地確權後,農村的土地也是不能進行打亂重分的。如果是一些特殊原因,比如說受到嚴重自然災害影響,需要對農村的土地承包關係進行適當調整,也需要京城集體2/3以上成員同意以後,報請鄉鎮以上土地管理部門和縣級主管部門審批核准以後,才能進行調整。但這種調整也僅僅是局部的小範圍的微調,不可能是將所有的土地全部打亂重分。


茶人老七


答:農村土地不能打亂重分,和確權沒有關係。

2009年8月26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條規定:“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第二十七條規定:“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調整承包地”。

 在土地這個問題上,國家政策就是“三十年不變”、“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不論什麼原因都不能違背農民意願打亂重分。



大美井陘


只要確權到戶的土地在確權期內是不會重新分配的,要能重分還確什麼權呢,確權的土地是受法律保護的。

為什麼說確權有法律保障呢,確權國家是下了大力氣的,工本很高,動用了衛星定位系統,不管個人土地怎麼流轉,整合,只要需要大數據系統根據GPS定位馬上會找到個人土地的位置,以保護土地所有人的權益。


題主所說確權後重新整合是可以的,這是大方向,便於大面積土地流轉,規摸化管理,農村人都知道小規摸一家一戶種地成本太高,資源重複浪費嚴重,只有走規摸化管理這條路,才能把生產成本降下來,才能真正實現農業的騰飛。


89小分隊


我們這裡土地都沒確權!求助,還我承包土地,我們的承包土地被內江德康農牧有限公司持一違法虛假土地流轉合同(社裡簽訂的土地流轉合同都是造假)與承包農戶無任和協議強佔了建豬場,起訴到資中法院都沒用,現在已上訴到四川省內江市中級人民法院,我們決心維權到最高人民法院,這個案件牽涉權力太大太廣。百度進入內江德康農牧有限公司就能查看到交往法院的祥細資料,天涯論壇是原稿!


用戶5756044266


江蘇省贛榆區城頭鎮尚門河村,2018年土地確權戰爭結束。我村二輪承包地,被惡霸書記張宗平用武力收回,出動(110派出所,特警20多人)按96年人口,每個人只確權分地6分,剩餘幾百畝土地,是張宗平小金庫,農民沒有說話權力。


尚門河村


農民的一點土地,整天胡球整,有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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