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陽縣徵地款引父子反目,老父一怒告上法院

“感謝法官,如果不是你們,這個錢我們很難要到了。”兒子私自將父親承包的土地徵收補償款佔為己有,卻沒有絲毫歸還的意向,多次索要無果的情況下,父親不得已將兒子告上法庭,要求歸還屬於自己的補償款。3月28日上午,田陽縣人民法院訴訟大廳接待室內,申請執行人黃某德笑逐顏開地接過執行款,連連感謝案件的執行法官。


田陽縣徵地款引父子反目,老父一怒告上法院


黃某德系田陽縣三雷村某村民小組居民。1982年至1990年期間,黃某德同子女一起在某組地開荒種植經濟作物。2015年初,因“老鄉家園”建設需要,政府徵用黃某德開荒地5.66畝,並按照每畝100000元支付補償款給黃某德及子女。2016年初,小組劃撥該款項到黃某文賬戶中,黃某文收到款項後,未能按照家庭人口數將款項進行分割,黃某德多次向黃某文要求分割徵地補償款無果後,無奈之下,黃某德一紙訴狀將兒子告上田陽縣人民法院。 2017年,法院依法判決黃某文向黃某德支付共有財產徵地分割款202520元。黃某文在支付第一筆90000多元案款後便再未支付過一分。無奈之下,黃某德只好來到法院申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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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進入執行環節,為有效執行此案,執行法官及時找到被執行人黃某文,並與其進行執行談話。一開始,黃某文向執行法官說明自己有難處,無法支付這筆錢。但執行法官並未對其採取執行強制措施,而是耐下心來對他做思想工作,講道理,詳細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後果的嚴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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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執行法官多次上門勸說,3月28日,黃某文來到田陽縣人民法院,將剩餘分割款一次性付清,執行法官隨後聯繫申請執行人黃某德到法院領取分割款,接到分割款的黃某德連連感謝案件的承辦法官。該案件得以全額執結,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以切實兌現。 “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自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的部署後,田陽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全體幹警從個案踏實做起,全面加強執行力度,提升執行效率,用實際行動堅決兌現對人民作出的莊嚴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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